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6岁?

最新修订 | 202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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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夫妻离婚之后,有个六岁的孩子,在判决抚养权的时候,会考察夫妻双方的经济实力,受教育程度,生活环境,医疗条件,上学的资源等条件,将孩子判决给更能够抚养孩子更好的成长的一方。
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6岁?

一、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6岁?

孩子六岁,属于以下的第二种情况。法院在判决时会按以下情况考虑将抚养权判给男方还是女方:

1、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优先考虑女方;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优先考虑男女双方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会对孩子成长有良好帮助的一方;

3、子女在八周岁以上就会考虑孩子的意愿;

4、一方长期在外,不能很好的尽到抚养义务的,会优先考虑另一方;

5、如果其中一方已经拥有至少一个子女的抚养权,那么会优先考虑另一方;

6、一方做了绝育手术另一方没做的,会优先考虑做了绝育手术的一方。

但是以上也不是死规定,属于优先考虑的情况。如果夫妻双方中一方存在过错的、有恶性传染病或者重大疾病、精神问题的、存在生活恶习不良嗜好等,一般会判给另一方。同时上述的情况中,有较大几率争取抚养权却不争取、而另一方争取的,一般是判给争取的一方。

二、诉讼离婚中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离婚诉讼前一般会让双方调解,调解无果后可以约定孩子由一方抚养或双方轮流抚养,最后如果协商无果,在争取子女抚养权时一般做到以下几点争取到的几率会更大:

1、经济允许的,可以表明家庭条件对孩子的成长有相对好的帮助。

2、相比对方能有更多时间或愿意花更多时间陪伴孩子。

3、孩子如果长期随己方或己方父母成长,且己方父母有能力也愿意照顾孩子。

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最主要的是考虑到怎样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发展,是从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的。所以争取抚养权主要的是必须有能很好地照顾孩子的意愿,对孩子成长有良好的帮助。在判决后如果发现另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更改子女抚养权。

孩子的健康成长与孩子未来的发展是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的首要法则,以孩子的感受为第一准则,夫妻中哪一方能够更好的五养孩子,更好的与孩子友好相处,树立更好的价值观,判决给这一方的可能性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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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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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6岁孩子判给谁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谁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就会判给谁。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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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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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满6岁离婚会怎么判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孩子不满6岁离婚会怎么判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离婚,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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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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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解决不给抚养费的办法有:一是夫妻双方协商二就是上。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
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提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是调解离婚除了《离婚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面应该有子女抚养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执行可重新到让重新裁定强制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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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两个孩子一个2岁一个6岁离婚会怎样判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不一定,这种情况下可能判决一人一个,也可以判决都归一方抚养。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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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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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争取两岁以上子女抚养权,子女十岁以上抚养权归谁
[律师回复]
一、如何争取两岁以上子女抚养权父母一方请求抚养2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请求方应当举证证明具有下列情形:
一、具有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享有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即可据此确定子女由其直接抚养。如果父亲与母亲直接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祖父母与外祖父母的条件,作为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只在父母双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且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时适用。
二、子女十岁以上抚养权归谁子女愿随其生活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发生争执的,应征询子女的意见。因其已具备一定的识别能力,尊重其意愿,更利于其健康成长。但这并非绝对,如子女的选择对其成长明显不利,则不能一味地从其选择。具有抚养能力抚养能力主要指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离婚后的居住条件以及是否具有教育子女、督促子女学习的能力和时间等。实务中,对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时,一方面应该看到此为动态的而非一成不变静止的过程,法官的判断应带有一定的前瞻性;另一方面应结合个案中子女的实际情况,以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归结点。应注意的是,在有利于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父母的意愿固然要考虑,但应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前提。由于轮流直接抚养子女不断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可能带来不利因素,实践中应严格掌握。
我有一个女儿6岁儿子2岁作为女方离婚法院怎么判
[律师回复] 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要考虑以下方面:其
一,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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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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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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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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