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人,亦称“商标注册申请人”。依法申请商标管理机关给予商标进行注册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商标注册人的申请被审查批准注册后,即成为商标权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主要是指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专用权应当包括: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2、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3、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4、 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5、 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
6、 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7、 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二、商标注册人的义务
1、 商标注册人应当对其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负责。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时,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
2、商标注册人应当严格按照商标法律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其注册商标标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1) 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
(2) 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3) 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志的,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4) 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
(5) 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如果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将可能被依法撤销。
(6)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应当商标局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的使用权、独占权、转让权等一系列权利,商标作为知识产权中最常见的部分,往往也是出现问题最多的。商标的使用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商标会被依法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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