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强制执行公证的条件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17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010人
专家导读 公证处强制执行公证的首要条件包括债权文书的内容是货币,物品挥着证券,债权债务的关系是明确的,没有疑义的,债权文书中债务人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或者是履行义务的时候不恰当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
公证处强制执行公证的条件是什么?

一、公证处强制执行公证的条件是什么?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公证首先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3、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4、《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强制执行时,申请人需要提交证明材料

在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不恰当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申请强制执行时,申请人需要提交证明材料:

身份证明:

1、自然人应提供的身份证件:

(1)、户口簿(户籍证明)、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台胞证、旅行证等。

(2)、委托他人代办公证还应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2、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的身份证件:

(1)、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金融机构营业执照、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3)、委托他人代办公证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的委托书、法人印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样式;、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三、强制执行公证不予执行的情形

依照法律规定,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以下前四种属于“公证文书确有错误的”,第五项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

1、公证债权文书属于不得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

2、被执行人一方未亲自或委托到场公证等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公证程序的;

3、公证债权文书与事实不符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4、公证债权文书未载明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同意强制执行的;

5、人民法院认定该公证债权文书违背公共利益,裁定不予执行的。

强制执行公证不一定能够顺利执行,有一些情况是不能执行的,包括公证的债权文书是不能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债权文书没有表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义务的时候同意强制执行的情况等。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拓展阅读

· 年普法人次15亿+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9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证处强制执行公证的条件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71****81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3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6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5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2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1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8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1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0****67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4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0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0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2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8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7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判决执行·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苏州188****763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1****435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8****894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强制执行公证的条件
强制执行公证指的是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条件有:(一)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强制执行公证的条件
强制执行公证指的是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条件有:(一)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2.5k浏览 2025-01-28
强制执行法院的强制执行条件
10w+浏览2023-09-22
公证借条怎么申请强制执行?
公证借条怎么申请强制执行具体要根据实际规定进行申请才行,首先需要向法院进行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双方之间是属于债权债务关系,然后再向法院进行申请强制性执行,法院确定属于强制性执行的情况时,就可以向债务人进行强制性执行。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强制执行公证条款有哪些
强制执行公证条款通常包含了清晰明确的债款债权关联关系及债务人自愿承受强制执行压力的承诺要求。例如,以《借款合同》为例,在其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后,将详尽地规定出借款项的具体额度、借款有效期的时限、还本付息的具体方式、以及关于利率的精确核算等各个细节方面的事项;同时,也会明确债务人若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偿还欠款,则应无条件地接受由法院直接实施强制执行的意愿表达。
26浏览 2024-10-21
什么是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什么,强制执行的条件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强制执行的程序 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执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可以冻结。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划拨是指人民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人民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外地人民可以直接到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不需经当地人民同意或者转办手续。当地银行、信用合作社必须协助办理,不得以扣收到期贷款或贷款利息等任何理由拒绝和搪塞。拒绝协助的,人民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罚款,建议或者有关机关给予纪律处分。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拍卖是人民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在 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直接变卖。由人民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人民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针对这些情况,《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在搜查中,如发现有应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查封、扣押。如果来不及制作查封、扣押裁定的,可先行查封、扣押,然后在48小时内补办。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应由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一方当事人交付财物或者票证的,执行人员应在做好被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的基础上,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或到指定场所,由被申请执行人将法律文书交付的财物或票证应当直接交付申请执行人签收。被申请执行人不愿当面交付的,也可以将应付的财物或票证先交给执行人员,由执行人员转交。对当事人以外的公民个人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应通知其交出。经教育仍不交出的,人民就依法强制执行并可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03条的规定予以罚款,还可以向或者有关单位建议,给予其纪律处分。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应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有关单位转交。有关单位和个人持有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因其过失被毁损或灭失的,人民可责令持有人赔偿。拒不赔偿的,人民可按被申请执行财物的实际价值或者票据的实有价值裁定强制执行。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屋内或特定土地上的财物,腾出房屋或土地,交给申请执行人的一种执行措施。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被申请执行人的义务是交付金钱,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交付金钱的同时,对他拖延履行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要在原有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从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交付日届满的次日起计算,直至其履行义务之日止。另一种情况是指被申请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因为拖延履行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故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金的数额可以由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另行决定。人民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0条发出的执行通知,除责令被申请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外,并应通知交纳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在这两种措施中,既有给申请执行人补偿损失的部分,也有对被申请执行人制裁的部分。 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是指房产证、土地证、山林所有权证、专利和商标证书、车辆执照等不动产或特定动产的财产权凭证。在执行过程中,有些财产被执行后改变了权利人,只有办理了财产权证的转移手续才算彻底完成执行任务。人民的执行人员在办理这些证照转移手续时,需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说明具体要求,通知有关单位协助办理,有关单位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6.4k浏览
强制执行的条件,强制执行措施
10w+浏览2023-09-15
什么是强制执行公证
强制执行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债务人自愿的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对以给付为内容的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不经过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实现债权。相较于普通的债权文书,经过强制执行公证的债权文书明显提高了可信度。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强制执行公证条款有效吗
在满足法定条件的前提下,强制执行公证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公证过程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定性及明确性达到标准,且当事人本着自愿原则提出公证申请,同时明确表达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意愿,那么一旦债务人未能如期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债权人便可无需经过诉讼程序,径直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然而,倘若公证程序存在违规操作、债权债务关系模糊不清等问题,则有可能对其法律效力产生负面影响。
36浏览 2024-11-02
强制执行条件
10w+浏览2023-09-23
强制执行公证的作用
提高合同的履约率、保障债权人、投资人的资金安全。法律救济途径便捷,债权人可不经法院诉讼审判程序,直接持公证处出具的强制执行公证书和执行证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节约争议解决成本。无需支付巨额诉讼费及律师费,更不用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打一二审官司。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公证处强制执行条款是什么
关于公证处强制执行条款的具体定义如下所述,即在经过公证机关依法确认的、以债务清偿作为核心内容且明确标注出债务人自愿同意承受强制执行义务承诺的债权文书中,当债务人为履行或部分履行其应尽义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具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该债务进行强制执行。此项规定为债权人实现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一种更为便捷、高效的途径。
0浏览 2024-10-09
强制执行法条
10w+浏览2024-10-13
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力公证书能否强制执行?
可以。强制执行是法律中所规定的强制性措施。是对于需要执行某项义务,而拒绝履行该义务时,所执行的一种强制措施。一般情况会在债权方面涉及较多,在债权方面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债权文书可以由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2、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3、公证机关签发执行证书的审查。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公证处强制执行条款有哪些
经公证机关审查并依法签发授权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件在债务人未依照承诺履行其责任或者仅部分履行的情况下,作为债权人有权向相关管辖区域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这类债权文书往往涵盖了诸如借款合同、还款协议等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且在这些债权文书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在债务人未能履行其义务时,债权人将自愿接受强制执行的条款。
0浏览 2024-10-09
强制执行条款
10w+浏览2024-11-29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判决执行 > 公证处强制执行公证的条件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沭阳181****9127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徐州156****886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35****8601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