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父债子还的条件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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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民间借贷父债子还的条件是: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价值超过债务。在我国的民事遗产继承的规定中,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民间借贷父债子还的条件是什么?

一、民间借贷父债子还的条件是什么?

1.是父母子女间的法定继承权还有效存在;

2.是儿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

3.是债务的价值小于遗产的价值。

也就是说,只要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价值超过债务,那么就可以成立父债子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债务应如何偿还?

继承人(子女)继承了父母留下的遗产,倘若被继承人(父母)还遗留有债务,那么继承人需先行还清了债务,才可以进行财产分割

总结:先还债,后分割遗产。

被继承人所留遗产实际价值超过遗留债务的偿还方式:如果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即实有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那么继承人是不用负清偿责任的,法律上也没有规定,不足部分有偿还义务,除非继承人自愿偿还。

总结:债务的清偿只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不足部分没有偿还义务。

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则无需偿还被继承人生前留下的债务。

也就是说,如果继承人放弃了遗产的继承,那么对于被继承人生前留下的债务,是没有清偿责任的,所以父债子还的事情,并不一定会发生。

总结:子女放弃继承遗产,则无需偿还父母生前债务

三、必须父债子还的两种情况

1.父母的借款是用于家庭成员的共同生活

如果父母所借款项是用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那么这笔债务,就不能被认为是父母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家庭成员共同偿还。

2.子女不尽赡养义务

如果是因为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破势父母为了维持生活而借债,则不论债务大于还是小于遗产,子女都要承担其清偿债务的义务。

法律并没有规定父债一定要子还,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是不用父债子还的,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一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我国的民间借贷的纠纷随着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挥在那数量也在不断的上升,此时我们应当注意相关的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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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民间借贷,出现债务纠纷问题解答如下,
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
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4、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5、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6、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7、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8、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9、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10、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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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款借款人的债务有什么风险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带来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有:借款人经验及能力不足的风险、借款人婚姻及家庭不稳定的风险、借款人居住不稳定的风险、借款人品质及道德风险、借款人及家人的健康风险等等。 一、借款人经验及能力不足的风险 1.借款人无行业从业经验或从业时间短,管理能力较差。 2.借款人受教育程度低或能力较弱。 3.借款人频繁更换所从事的行业,且成功率很低。 4.借款人经营项目时间不长。 借款人行业经验和能力不足往往会导致其经营项目的失败,从而影响到正常还款。对于行业经验不足的借款人,一是要求其本项目经营时间必须达到六个月以上,保证经营正常稳定后才给予贷款;二是借款人有无其他收入来源,如有则在其他收入来源的基础上确定贷款额度;三是要求提供可靠的担保人。 二、借款人婚姻及家庭不稳定的风险 1.借款人家庭不和、离异或有多次婚姻史。 2.与父母、大部分的兄弟姐妹及亲戚等关系恶劣。 婚姻、家庭不稳定的借款人往往会隐藏很大的风险。婚姻、家庭都经营不好的人往往也经营不好事业,要么品德有缺陷,要么没有将主要精力用在经营事业上。同时,如果在夫妻之间关系不好时贷款,一旦双方离异,很多时候双方都会极力逃避债务,这样也会对贷款的回收造成很烦。对于婚姻、家庭不稳定的借款人一定要弄清其中的原因,如果是借款人的问题,最好不给予贷款;如不是借款人的问题,也要考虑在有担保的情况下才予贷款。 三、借款人居住不稳定的风险 主要表现为借款人非本地常住人口,在本地无固定居住地或无住房。由于借款人居住不稳定,流动性很大,在贷款后如果借款人离开当地,则对贷款的回收造成很烦。如果向居住不稳定的借款人发放贷款,一是要求其提供在本地居住稳定、实力的人担保,或是在本地居住稳定、对借款人有控制力的人担保;二是如果借款人在本地的经营项目很稳定,投资很大,不宜轻易转让,居住的稳定性则不重要。 四、借款人品质及道德风险 1.借款人品行较差,有欺诈或欺骗行为。如那些长期户(无多大理长期找政府麻烦)、长期赖账不还的、家住廉租房或简租房骗吃骗喝的、坑骗的、曾被司法机关判监坐牢的。 2.借款人有不良嗜好,如好赌、涉毒、涉黄等。 3.借款人不想让家人和其合伙人知道贷款(借款人很有可能会将贷款用在非正常渠道)。 借款人的品质及道德风险是贷款风险中最严重的风险之一。如果是一个品质及道德好的人,即使在还款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虽有可能会拖欠,但他会很配合,积极还款。但如遇到品质及道德很差的人,他会想方设法地拒还贷款。所以只要确定借款人是品质、道德很差的人,则不应给予贷款。 五、借款人及家人的健康风险 1.借款人身体不健康或有严重疾病。 2.借款人家人有重大疾病。如果借款人或其家人有重大疾病等健康问题,借款人往往会花费巨资用在治疗上,从而会影响到还款能力,如果借款人死亡,则债务往往也会得不到落实,从而使贷款落空。对于借款人本人有重大疾病等健康问题的,最好不给予贷款;如果是其家人有重大疾病等问题的,可考虑增加担保。 六、借款人信用风险 1.借款人有不良的信用记录,以前贷款有拖欠或已有逾期的拖欠贷款。 2.借款人拖欠供货商的货款。 3.借款人拖欠税费、电费、水费等费用。 4.借款人拖欠其员工的工资。 对于有上述不良信用行为的人,如果是恶意的,则应拒绝为其提供贷款。如果是借款人虽有上述拖欠,但是非恶意行为,且时间都不长,只是其信用观念淡薄,没有意识到信用记录的重要性,同时借款人是有还款能力的,在这种情况下,可与借款人就信用意识进行交流和沟通,提高借款人的信用意识,增强其信用观念,让他认识到信用记录的重要性。如果借款人接受,则可先向其提供小金额的贷款,并要求提供担保。如果以后还款记录良好,可逐步增加贷款金额。 七、经营资质风险 经营资质风险,即借款人企业不具备相应的法定的经营条件和经营许可。 1.借款人经营项目需特种许可的,没有特许经营证明。如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环保证、消防证明等。 2.污染严重、消防安全不达标、安全生产隐患严重等其他情况。一种情况是没有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许可,属于无证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企业有可能随时被政府部门责令关闭;后一种情况虽有可能有相关可证件,但实质的经营活动不能达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有可能被关闭停业整顿。所以对上述情况最好不要给予贷款。 八、股权风险 1.在合伙企业中股份占比少,借款人在企业中不占主导地位。 2.虚假股权风险。在企业中,借款人本来没有股权,但为了能贷款,制造虚假的公司章程和合伙协议。对于前一种情况,由于借款人没有决策权,对收入和资产的分配不能自己做主,债务的偿还受到很大的限制,同时也意味着借款人只有较少的收入,还款能力有限,因此,放款金额不能超过其收入水平,同时,应要求具有决策权的合伙人作为担保人或共同债务人。为了防范第二种情况,一是要对提供的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进行真实性调查;二是要对企业的员工进行,核实合伙行为是否真实;三是要求其他合伙人提供担保。一旦核实是借款人虚构股权,应拒绝贷款。 九、借款人管理不足风险 1.管理制度缺失,缺少相应的管理制度。 2.财务管理、账务混乱。 3.生产经营营场地脏、乱、差。 4.工人生产积极性不高,士气低落。 5.安全、消防存在重大隐患。 6.生产现场管理不到位,存在窝工、偷工现象。 7.仓库管理混乱,存货乱堆乱放,存在丢料、盗料现象。 8.其他管理不足的情况。 由于借款人对企业的管理不足,其企业的资产就可能受到损害,企业的收人就会明显下降,如果情况严重,会危及企业的生存,甚至使其倒闭,最终会影响到偿还贷款,从而使贷款面临风险。贷款机构的评估人员发现管理不足的现象后,要与借款人沟通,让其尽快纠正;如果情况严重,足以影响到还款能力时,应要求借款人采取整改措施,有明显效泉果后才考虑给予贷款。 十、经营风险 1.借款人使用或经营的原料或产品品质低劣。 2.进货成本费用很高,进货中间环节多。 3.借款人生产技术条件落后,机器设备老化、陈旧,生产工艺差。 4.安全生难产条件差,消防安全隆隐患严重,没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事故风险高。 5.销售渠道单 一,过分依赖少数客户。 6.应收账款收款期长、余额大,收款困难。 7.营业利润率低,费用大,经营杠杆高。 8.产品技术含量低,无竞争力。 9.学习营业绩中,主营业务盈利较小。毛利润率和净利润率低,甚至处于亏损状态。 10.存货周转率低,且存货中有大量废品。 1 1.其他的经营风险状况 由于存在上述的经营风险,当某一情况严重后,会变得很糟糕,可能会使得借款人的企业处于不稳定的经营状态。贷款机构的评估人员发现有上述的经营风险后,要与借款人沟通,让其尽快扭转这种不利的局面。如果借款人企业虽然有某些方面的经营风险,但并不严重,或短时间内无法改变,预计将来一段时间内也不会形成大问题,不会损害其还款能力,可考虑提供贷款,视情况可要求提供抵押或担保。如果情况严重,足以影响到还款能力时,应要求借款人企业消除或减轻这种风险后才考虑给予贷款。 十 一、借款人还款能力不足风险 1.经营项目投资较小或固定资产少、很容易转移或出让。 2.经营项目利润少,收入不足。 3.调整后的资产负债比率过高。 4.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过低(一般情况下,流动比率为 2、速动率为1较合适)。 5.现金流入量相比每期的还款额较低。 当借款人出现贷款申请额与其还款能力不足时,应降低贷款额度,在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内发放贷款;也可要求提供抵押或保证担保。 十 二、借款人过度负债风险 1.企业的金融机构贷款、应付货款、应付工资、各种应付税费等债务很大,超过了其资产的承受能力。 2.借款人有大量的民间借贷,特别是有高利贷。 3.借款人已经严重资不抵债。 借款人过度负债,导致其经营破产的情况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发生,最终不能偿还贷款,这是目前小额贷款面临的最大风险之一。 原因是: (1)目前发放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众多,竞争激烈,使得借款人能很方地在多个贷款机构贷款。 (2)在一些地方,民间借贷活跃,利率较高,借款人也能很方便地借到资金。 (3)目前征信系统不完善,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只包含了银行和少数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债务信息和信用记录,众多的类似于小额贷款公司和民间融资的债务信息和信用记录不在征信系统内,又无其他查询平台,这为贷款机构全面评估借款人的债务带来了难度。
民间借贷要债有哪些方法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以什么方法要债最好? 1、“木马计”讨债法 (1)在讨债过程中,特别是与对方接触时,以好象关注、有兴趣,甚至认真思考对方建议的态度迷惑对方,把对方的信息搞到手,再反过来攻击对方,以求有利于已的条件的做法。 2、“针锋相对”讨债法 (1)是强攻战的一种,是在讨债过程中以绝不退让的强硬立场迫使对方让步的策略。 (2)操作技巧:说话切题;“锋”在有理,而不在于扯着嗓门高叫。 3、“最后通牒”讨债法 (1)以条件或时间做筹码,逼对方作最终答复的讨债方法。 (2)操作技巧:应注意“可信”二字;此法不能多用,用多了既无效果,又伤感情。 4、“挤牙膏式”讨债法 (1)就是施加压力,迫使对方让步的讨债方法。 (2)操作技巧:应仔细研究分析合同和债务发生情况,找出于已有利的东西;善于找到压力;讲究耐心,安排足够的时间。 5、“连环马”讨债法 (1)即你要我一个条件,我也要你一个条件,坚持互换条件的讨债方法。 (2)操作技巧:坚持不能让自己白白掉了一个条件为原则。 6、“算细帐”讨债法 (1)讨债人在债务人面前,或在诉讼中,详细计算各种直接和间接的损失,并尽可能多地把虚头打进帐目中的做法。 (2)操作技巧:要有理由,但又虚虚实实,尽量使对方无案可查。 7、“激将法”讨债法 (1)是指以语言对方,使其感到坚持自己的观点和立场已直接损害了自己的形象与自尊心,从而动摇或改变其所持态度的方法。 (2)操作技巧:只能用言语,不能耍态度;语言要作到切合对方的特点,态度却要作到和气、友善。 8、“告状法”讨债法 (1)是在对方的上级领导面前说对方的坏话,达到施加压力、动摇对方意志的目的;或促使领导从中周旋,缓解双方的矛盾。 (2)操作技巧:要注意告状要告得准确,不管对方在场与否,均要以事实告状;说话要得体。 9、“红白脸”讨债法 (1)是一种软硬兼施的讨债方法,即由两个讨债人同时进行,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或只由一个人讨债,既唱红脸又唱白脸。 (2)操作技巧:1唱红脸的人既要“凶”,又要出言有理,保持良好形象;2唱白脸的人一般是负责人,要善于把住火候;3若是一人兼唱红白脸时,则要机动灵活。 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要打官司的,大概的程序如下: 1、写好书;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代表国家向人民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因为它是以公诉人的身份提出的,所以也叫公诉书。书为打印文件。除首位部分外,主要是三大部分,其中“犯罪事实和证据”一般是书的主体。 2、携带证据和书到立案并交诉讼费;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提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3、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判决; 5、执行判决。 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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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如何追债
先私下协商,要求对方还款,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协商不成的,需要债权人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发现债务人有能力执行判决但无正当理由拒绝执行判决或有证据证明债务人转移财产逃避的,债务人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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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现在在民间借款的时候借贷债权要被相关的人给转让出去,民间借贷如何债权转让的呢
[律师回复] 《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根据该条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债权转让是不用经过借款人同意的。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合同权利转让的效果是原合同主体的变更,包括两种情形:一是转让方退出原合同关系,由受让人代替其债权人地位;二是转让方不退出原合同关系,与受让方共同成为原合同的债权人。
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借款人为借贷关系的债务人,出借人为债权人。债权人在想债券受让人转让债券后,只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通知义务即可。也就是说,债权人在债权转让后,应该通知借款人,通知义务的履行,就代表着债权转让对借款人已经发生了效力。借款人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后,就应该按照通知上的要求,在款项到期后,将通知上载明的具体金额偿还给债权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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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转让民间借贷债权时,不需要征得借款人的同意。所以,借款人拒绝偿还借款给债权受让人的,出借人不必因此受到约束而不敢轻易转让债权,只要出借人按照法律约定履行了通知义务,该债权转让就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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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利息民间借贷合法吗?
我们都知道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是高利贷,利息是不符合法律保护的范围的,国家规定的最高利息是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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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债权应该如何转让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债权如何转让
债权转让是一种权利的让与,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不再享有债权。债权转让有严格的法律限制,合同法明确规定了不能转让的债权类型。
概念解读:
债权人是可以将自己的债务转移给
第三人的,但法律明确禁止的三种债权类型是不能转让的。分别是合同性质不能转让、合同约定不能转让、法律规定不能转让的。债权人转让自己的债权时虽然无须经过债务人的同意,但是需要通知到债务人,让债务人知道他需要向谁履行债务。
不能转让的债权: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基于特定当事人的身份关系签订的合同,比如雇佣合同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签订合同时约定,未经同意,禁止权利人转让权利的。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解决方法:
第一步:与受让人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与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步:书面通知债务人,并告知债务人新的债权人的基本信息,以便债务人履行其义务;(将转让合同相关事宜通知到)
第三步:让与人退出合同,不再享有合同约定的收回本金利息的权利;(不再享有债权)
第四步:新的受让人加入合同,替代让与人收取借款本金及利息;(享有对 的债权)
第五步:债务人享有的对让与人的权利,依然可以向新的受让人主张。(依然对享有原本对的权利)
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法》
第七十九条【债权的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从权利的转移】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二条【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八十三条【债务人的抵销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第八十七条债权人转让权利或者债务人转移义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如果债权人向批准或者登记机关提出权利转让请求时,批准或者登记机关经审查,未同意其转让的,该合同的权利就属于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权利,债权人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将权利进行转让。
民间借债纠纷的处理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 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4、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5、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6、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7、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8、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9、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10、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当然,对于熟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笔者建议双方最好能坐下来好好谈谈,不然因为一点钱伤了感情不合算。 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 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4、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5、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6、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7、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8、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9、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10、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当然,对于熟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笔者建议双方最好能坐下来好好谈谈,不然因为一点钱伤了感情不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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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民间借贷怎样讨债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中民间借贷怎样讨债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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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到期不还钱怎么讨债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到期不还钱怎么讨债
当事人遇到欠钱不还时可以考虑请求支付令或者两种方法。
一、支付令
(一)什么是支付令
支付令是督促程序。督促程序是指对于以给付一定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人民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布支付令;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没有提出异议,债权人可以支付令为根据,请求人民予以强制执行的简易程序。
(二)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二、通过诉讼追讨欠款的办法
(一)收集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你在或应诉时应向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你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以下是你应向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如列夫其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股东滥用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的相应证据。
(二)确定被告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您是否了夫妻双方。
债务人是公司的,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债权人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应追加股东为被告。
目的在于扩大偿还主体,增加偿还系数。
(三)选择管辖
债务案件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审理,也可以是被告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所在地。由于合同产生的债务,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立案律师指导下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以利于判决的执行。多个被告的,择其一被告选择对己方有利的。
(四)写状
民事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提出的要求人民依法作出公正裁判的书面诉讼请求。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民事状是人民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依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状应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到期不还钱如何讨债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到期不还钱怎么讨债
当事人遇到欠钱不还时可以考虑请求支付令或者两种方法。
一、支付令
(一)什么是支付令
支付令是督促程序。督促程序是指对于以给付一定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人民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布支付令;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没有提出异议,债权人可以支付令为根据,请求人民予以强制执行的简易程序。
(二)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二、通过诉讼追讨欠款的办法
(一)收集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你在或应诉时应向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你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以下是你应向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如列夫其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股东滥用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的相应证据。
(二)确定被告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您是否了夫妻双方。
债务人是公司的,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债权人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应追加股东为被告。
目的在于扩大偿还主体,增加偿还系数。
(三)选择管辖
债务案件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审理,也可以是被告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所在地。由于合同产生的债务,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立案律师指导下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以利于判决的执行。多个被告的,择其一被告选择对己方有利的。
(四)写状
民事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提出的要求人民依法作出公正裁判的书面诉讼请求。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民事状是人民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依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状应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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