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两审终审制?

最新修订 | 202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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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两审终审制是法院审理案件的一种审级制度,指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刑事判决或裁定,被告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检察院认为有错误的,可以提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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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两审终审制?

两审终审制是法院审理案件的一种审级制度,指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

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根据这一规定,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刑事判决或裁定,被告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检察院认为有错误的,可以提起抗诉;但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和裁定,被告人不服的不得再提起上诉,同级人民检察院也不得提起二审抗诉,除死刑案件外,二审判决或裁定一经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是: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最高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不得上诉或抗诉;死刑案件除了适用普通程序,还适用特殊程序,即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后,二审关于死刑的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二、一个刑事案件最多经过几审结束

根据规定,一个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就结束了。我们国家的人民法院按四级设置,即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的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开庭审判,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一审”。在通常情况下,一审所作出的判决、裁定不能立即生效,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检察院也可以提起抗诉。一审的人民法院就应当将该案送交给它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再进行审理,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二审”,审理结案以后所作出的判决、裁定就是最后的判决、裁定,审判结果宣布以后立即生效,交付执行。这种两级审判制度被称为两审终审制,它是我们国家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一项重要制度。

三、审判也不能生效情形

对一审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裁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提起抗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到期以后,就不需要再经过第二审程序,一审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裁定就发生法律效力,可以交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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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审终审是什么意思 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情况
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为一审终审。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经过死刑复核核准后,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裁定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民诉中的小额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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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审终审制的含义是什么?
?两审终审制是法院审理案件的一种审级制度,指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刑事判决或裁定,被告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检察院认为有错误的,可以提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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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审终审是什么意思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情况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两审终审是什么意思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执行两审终审制。所谓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的审理,即告结束的审判制度。也就是说,
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宣判的判决、裁定,尚不能立即产生法律效力,而允许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上诉或抗诉,经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的判决裁定,一经宣判,立即产生法律效力,但是:
1、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执行两审终审制,但是,依照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崔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
2、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执行两审终审制,但是,由最高人民作一审审判的案件,一经判决立即生效,不存在提起二审程序问题;中级人民作出的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上诉或抗诉,经高级人民作出二审判决后,判决仍不能立即产生法律效力,还需报最高院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二、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情况我国两审终审制有四种例外:
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
第一审案件为一审终审。
2、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依法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判处死刑的裁判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
3、地方各级人民依照刑法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核准,判决、裁定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4,、民诉中的小额诉讼程序
三、两审终审有哪些缺陷第
一,不利于法律适用的统一。因为,终审的级别较低、数量庞大,各个终审对法律的解释往往千差万别、因地而异。

二,一些终审的审判水平相对较低,第一审不当裁判难以通过上诉审得到纠正。

三,不利于消除地方保护主义以及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人情关系的影响。不管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其实大多数都是属于两审终审制的,不过也有例外情况,主要就是上述的四种情况,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通常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则一审之后就是生效判决,即为最终的审理。要是还有不清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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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审终审制的规定是什么?
两审终审制的规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时候应当是实行两审终审,直至也就意味着对一审法院不满意的情况之下,是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天之内,将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二审法院是终局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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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审终审制度的特征是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 第一百六十二条基层人民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审判案件,就审判程序而言是两审终审制,就体系而言是四级两审制。两审终审制,就是一起案件经过两级审判终结审判的制度。也就是说,地方各级对于按照审判管辖权的规定对由它审判的第一审(初审)案件做出判决或裁定以后,若当事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提起上诉若同级的检察院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提起抗诉。上一级有权受理针对下一级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上诉或抗诉,有权经过对 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改变或维持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这时,上级的第二审判决、裁定,就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审级制度的实质是要求审判必须按审判程序严格进行,不得越级审理案件。 两审终审制度主要针对发生了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诉讼案件,这里强调诉讼案件,审理的案件分为两类,一类是需要经过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的诉讼案件,另一类是非因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具体争议而请求确认一定的事实状态的非诉讼民事案件。 针对诉讼程序适用两审终审制度,而非诉讼民事案件适用一审终审,主要包括人民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审判即告结束的制度。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根据这一规定,对于人民作出的第一审刑事判决或裁定,被告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检察院认为有错误的,可以提起抗诉但对于第二审人民作出的判决和裁定,被告人不服的不得再提起上诉,同级人民检察院也不得提起二审抗诉,除死刑案件外,二审判决或裁定一经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是:最高人民是我国的最高,它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不得上诉或抗诉死刑案件除了适用普通程序,还适用特殊程序,即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后,二审关于死刑的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实行两审终审制有利于及时纠正错误的裁判,有利于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由于两审终审审级不多,可以方便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防止案件因久拖不决而影响结案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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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审终审制的优势与不足是什么
二审终审制优越性在于案件经两级法院审判即可终结,提高司法效率。局限性在于终审判决后当事人无法上诉,虽可申请再审,但限制了纠错途径。此外,一审法院的判决需等待上诉期限结束且无上诉或抗诉才具法律效力,可能影响司法及时性。因此,在保障司法效率的同时,也需关注当事人权益和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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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几审终审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因为最高人民是级别最高的,
第一审判决、裁定作出后,不存在上诉和抗诉的问题,判决、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这是两是终身制的例外,从而保证办案质量;
②上一级人民通过对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的审判,及时了解下级的审判工作情况,使上级对下级的审级监督作用得到发挥,改进审判工作。2、两审终审制的特殊和例外情况两审终审制并非是绝对。对两审终审制不能绝对和机械地理解。两审终审制并不是说
第二审的判决:即最高人民、裁定在尚未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得到纠正,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我国人民分为四级,上一级人民才能对案件进行审理。
第一审的判决、死的规定,而是能适应实际情况的活的科学的审判制度,也就是说,我国的两审终审制也称为“四级两审终审制”。两审终审制的意义在于:
①可以使错误的第一审判决,在作出判决和裁定之后,还不能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在法定的期限内有上诉权的当事人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提出抗诉的情况下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即告终结的法律制度。其内容是、高级人民、中级人民和基层人民。因此。因为最高人民、高级人民对这类案件复核并非属于一个审级,死刑复核并不是由有上诉权的人的上认或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而引起的。

2)例外情况,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要求上一级人民对案件进行
第二次审判;经第二审人民对案件进行审理,所作出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判决和裁定,当事人不服不得再提起上诉,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人民也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审理。根据两审终审制度的要求。但这同样属于两审终审制审判制度;
③可以防止诉讼拖延。刑事诉讼中的死刑判决是一个特殊的判决。为保证办案质量,除二审外还要依法经过死刑复核这一特殊的诉讼程序,判决才能生效,第一审判决、裁定即使有错误也不得改变,如果确有错误,两审终审制有特殊和例外的情况。

1)特殊情况、裁定也就不发生法律效力,当然应予纠正,只不过不能适用上诉审程序来解决,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准确打击犯罪,使处于不稳定状态的社会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得以稳定和恢复、裁定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在法定期限内有上诉权的人提出上诉、物力,保证及时,节省人力、财力:如果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所作出的判决和裁定不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是一审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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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审终审制利弊是怎么样的?
使下级人民法院可能发生的错误判决和裁定,能够及时的通过上述程序得到及时纠正,通过对案件的再次审理,继续审明法院在具体案件中认定事实,公正的对案件涉及的问题做出处理。不利因素,立法的不足和司法执法的不当等原因,第二审程序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并没有真正的、完全的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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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情形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 第一百六十二条基层人民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审判案件,就审判程序而言是两审终审制,就体系而言是四级两审制。两审终审制,就是一起案件经过两级审判终结审判的制度。也就是说,地方各级对于按照审判管辖权的规定对由它审判的第一审(初审)案件做出判决或裁定以后,若当事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提起上诉若同级的检察院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提起抗诉。上一级有权受理针对下一级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上诉或抗诉,有权经过对 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改变或维持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这时,上级的第二审判决、裁定,就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审级制度的实质是要求审判必须按审判程序严格进行,不得越级审理案件。 两审终审制度主要针对发生了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诉讼案件,这里强调诉讼案件,审理的案件分为两类,一类是需要经过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的诉讼案件,另一类是非因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具体争议而请求确认一定的事实状态的非诉讼民事案件。 针对诉讼程序适用两审终审制度,而非诉讼民事案件适用一审终审,主要包括人民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审判即告结束的制度。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根据这一规定,对于人民作出的第一审刑事判决或裁定,被告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检察院认为有错误的,可以提起抗诉但对于第二审人民作出的判决和裁定,被告人不服的不得再提起上诉,同级人民检察院也不得提起二审抗诉,除死刑案件外,二审判决或裁定一经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是:最高人民是我国的最高,它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不得上诉或抗诉死刑案件除了适用普通程序,还适用特殊程序,即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后,二审关于死刑的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实行两审终审制有利于及时纠正错误的裁判,有利于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由于两审终审审级不多,可以方便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防止案件因久拖不决而影响结案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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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审终审制度中有哪些例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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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情形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
第一百六十二条基层人民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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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两审终审制有利于及时纠正错误的裁判,有利于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由于两审终审审级不多,可以方便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防止案件因久拖不决而影响结案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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