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欠条起诉但是却败诉了很有可能是因为双方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本身属于无效合同或者是债务人借款的用途不合法、也有可能是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或者是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借款实际已经交付债务人。
1、双方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本身属于无效合同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债务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如果债务人基于胁迫、欺诈等情形向债权人出具借条,不是债务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之间的借贷合同无效,债权人以此借条向法院起诉,就存在败诉的可能。
2、债务人借款的用途不合法
债务人借款的主要目的是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样的借贷合同是无效的。所以债权人在债务人要求借款时,应了解其借款的目的,否则,可能面临钱借出去,却打不赢官司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3、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需要特别注意的一项,因为很多人的借款是亲属之间、朋友之间,大家为了顾全双方的面子,借款发生后不好意思向对方追款,在约定还款的时间没有及时偿还借款,之后就一直拖欠,这样就可能在法院打官司丧失胜诉权。
4、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借款实际已经交付债务人
很多人理解的借贷案件就是在债务人借款时,债务人出具一份借条就够了,有借条就可以直接以借条向法院起诉。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除了借款合同,还需要向法院提供转账凭证等证明借款已经实际交付债务人。
有欠条不一定就一定会胜诉的,比如在双方签订的欠条失效的情况下那就有可能会败诉,并且除了欠条外,不能够提供转账凭证证据的也是有败诉的可能,或者是已经过了追诉的时限,那么也是可能会败诉的,如果需要上诉的可以先了解清楚败诉的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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