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权的种类包括哪些?
形成权,指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消灭的权利。
1、形成权的类型:
(1)财产法上的形成权:
a《民法典》合同编上的形成权:效力待定合同中的追认权、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选择之债中债务人的选择权、法定抵销权、债务免除权、合同解除权及其他法定解除权与约定解除权、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认可权、间接代理中的第三人的选择权。
b《民法典》物权编上的形成权:典物回赎权、共有物分割请求权
(2)身份法上的形成权:
a《民法典继承编》继承编上的形成权:遗嘱撤销权、继承权抛弃、受遗赠权抛弃、遗产分割请求权。
b《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上的形成权:可撤销婚姻中受胁迫人的撤销权、离婚请求权、收养关系解除权。
(3)单纯形成权:指无须通过诉讼行使的形成权。
形成诉权:又称间接形成权,指无须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关行使的形成权。
2、形成权的特点:
(1)形成权的客体是民事法律关系。
(2)形成权无对应的义务。
(3)形成权具有从属性。
(4)行使形成权的行为均属于有相对人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5)行使形成权可采用明示、推定、单纯沉默的方式。
3、形成权的行使:
(1)形成权适用除斥期间,须在除斥期间内行使。除斥期间届满,形成权消灭。个别形成权不适用除斥期间,例如:离婚请求权、共有物分割请求权、收养关系解除权。
(2)形成权的行使原则上不得附条件或期限。作为例外,如果条件的成就与否依相对人意思而定或者所附期限明确的,形成权的行使可以附条件或者期限。
4、形成权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1)并非所有的形成权均适用除斥期间。
(2)并非所有适用除斥期间的权利均为形成权。例如:
b占有回复请求权属于请求权,但适用1年的除斥期间。
C债权人撤销权不是形成权,但适用1年和5年的除斥期间。
5、以下两种权利不是形成权:
(1)债权人撤销权;
(2)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的催告权。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民事权利以及民事义务的,此时我们要在平时与他人订立民事法律关系的时候就注意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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