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要到司法局办什么手续?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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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假释需要家属到司法局办理假释手续(包括向司法局提交假释申请书和其他的材料证明等)。假释有一定的适用对象,比如说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罪犯。但是不适用于累犯。

假释要到司法局办什么手续?

一、假释要到司法局办什么手续?

假释需要到司法局办理申请假释的手续,假释的法定程序是:

(一)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

1、罪犯评审鉴定表;

2、罪犯奖惩表;

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

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

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

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

7、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

(二)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三)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假释由裁定宣告之日起计算,考验期为执行完毕的刑期,考验期内一般不予减刑,被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假释之日起执行。

二、假释需要缴纳多少保证金

假释不需要交纳保证金。若有罚金的判处,则应缴纳罚金。 根据《刑法》规定,办理假释首先要由执行机关即监狱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共同审议被提交上来的申请假释的资料,如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表等等,若人民法院审核通过,则得以假释。

《刑法》第八十一条【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 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假释不需要缴纳保证金的,但是如果判处有罚金的话应该要缴纳罚金。同时假释也是有一定的考验期的,如无期徒刑的考验期就是十年的时间,只要通过了考验期就可以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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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假释需要什么手续2023
犯罪分子申请假释的,一般是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假释。根据刑诉法中的规定,没有经过法定程序不得对犯罪分子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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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的手续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对于假释的手续多长时间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假释的程序多长时间
办理假释的流程和办理期限在我国《法》中有具体规定:
《法》第三十一条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符合法律规定的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条件的,二年期满时,所在监狱应当及时提出减刑建议,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机关审核后,提请高级人民裁定。
第三十二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法律规定的假释条件的,由根据考核结果向人民提出假释建议,人民应当自收到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假释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以上是假释的程序多长时间的法律规定。
假释
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假释在我国刑法中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使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意义
(一)从犯罪人方面的意义
在狱中服刑的罪犯都有提前出狱、重新获得自由的强烈愿望。为了鼓励罪犯认真学习、服从监管、遵守制度、认真改造、真诚悔改,刑法规定了假释制度,是罪犯重新融入社会的桥梁。
(二)社会意义
刑罚不仅仅是惩罚罪犯的手段,更重要的是成为教育、改善罪犯的手段。假释有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促进社会的稳定,降低监管成本,有利于社会参与罪犯的改造。此外,假释体现了刑罚经济的原则。因为假释具有减少监管的成本、狱政费用。
(三)在司法方面的意义:
假释减轻了执行机关的压力与负担。正确的适用假释,将符合条件不必继续在监管场所内服刑的罪犯假释,这不仅有利于假释犯的改造,也有利于狱政部门对其他罪犯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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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期满要办哪些手续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假释期满要办什么手续
一、假释期满要办什么手续
假释期满后,要到办理释放手续,也就是释放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罪犯服刑期满,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二、假释的考验期限
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限因原判刑罚及执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刑法对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则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
根据刑法第83条第2款的规定,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三、假释期满的法律规定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
司法所应当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参加宣告。
宣告事项应当包括:宣读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鉴定意见;宣布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对判处管制的,宣布执行期满,解除管制;对宣告缓刑的,宣布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对裁定假释的,宣布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执行完毕。
县级司法应当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同时抄送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刑期届满的,由、依法为其办理刑满释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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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应该怎么办理假释手续
犯罪分子申请假释的,一般是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假释。根据刑诉法中的规定,没有经过法定程序不得对犯罪分子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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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期满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缓刑期满后需办理的手续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有明确规定。根据《刑法》第76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第二十九条社区矫正期满前,社区矫正人员应当作出个人总结,司法所应当根据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考核结果、社区意见等情况作出书面鉴定,并对其安置帮教提出建议。
第三十条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司法所应当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参加宣告。宣告事项应当包括:宣读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鉴定意见;宣布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对判处管制的,宣布执行期满,解除管制;对宣告缓刑的,宣布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对裁定假释的,宣布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执行完毕。县级司法应当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同时抄送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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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的假释手续是该怎样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服刑人员的假释手续是怎样的
假释程序:
一、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提出假释建议书;
二、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收到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三、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假释。
惩罚的目的在于自省。自省的目的在于改过自新。只要服刑人员满足假释的条件,就可享有从宽政策的待遇。
服役人员的假释条件条件如下:
一、主体属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服役人员。对屡教不改和泛暴力性质的罪犯除外。因为其犯罪性质恶劣,不应予以假释,假释的主体具有一定性。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享有被假释的机会。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只有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服役人员,并且表现良好,有悔过之心的重大表现,积极改过,才有可能被假释。
二、被假释的前提是积极改过自新。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假释作为一种鼓励犯罪人员积极改造的刑事制度,其目的在于鼓励罪犯积极改过自新,不再危害社会。所以被假释的前提是深刻自省,比较深入透彻的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用实际行动证明自身的改错觉悟以及不再有危害社会的行为。
三、服刑人员要在服役期间。被假释的条件成立于服役人员在服役期间。换句话说,不是说满足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翻译人员,就可以获得假释的机会。所有的改过自新,都是在接受教育改造之后才会形成的所以服务人员的假释必须是在服役开始一段时间后,而不是在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立刻采取。
为维护人民法律严肃性和判决的稳定性,根据我国刑法第85条有关司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复议人员,若要获得假释,需再辅以一定的时间之后当具备上述条件之后,优秀的服务人员将会方可申请,若被判为无期徒刑的服役人员,须在复印后13年才能提出申请。除非因国家需求的特殊情况,才能够提前获得假释。这体现了我国刑法的灵活性。
当然,重要的是如果复印人员要想得到假释的机会,就必须好好表现,好好接受教育,这样的执行人员还会根据服务人员的实际情况,向提请减刑或假释的请求,并递交书面申请书,俗称《提请假释申请书》,其中包括以书面形式表述这名服役人员有重大表现,并附带改过自新的相关的具体材料证明。在受理申请之后会进行审查,用通过组合议庭的方式方法来进行审理相关申请,对于符合条件的服役人员,会判出减刑或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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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假释需要什么手续2023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办理假释需要什么手续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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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服刑人员的假释手续是要怎样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服刑人员的假释手续是怎样的
假释程序:
一、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提出假释建议书;
二、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收到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三、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假释。
惩罚的目的在于自省。自省的目的在于改过自新。只要服刑人员满足假释的条件,就可享有从宽政策的待遇。
服役人员的假释条件条件如下:
一、主体属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服役人员。对屡教不改和泛暴力性质的罪犯除外。因为其犯罪性质恶劣,不应予以假释,假释的主体具有一定性。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享有被假释的机会。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只有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服役人员,并且表现良好,有悔过之心的重大表现,积极改过,才有可能被假释。
二、被假释的前提是积极改过自新。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假释作为一种鼓励犯罪人员积极改造的刑事制度,其目的在于鼓励罪犯积极改过自新,不再危害社会。所以被假释的前提是深刻自省,比较深入透彻的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用实际行动证明自身的改错觉悟以及不再有危害社会的行为。
三、服刑人员要在服役期间。被假释的条件成立于服役人员在服役期间。换句话说,不是说满足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翻译人员,就可以获得假释的机会。所有的改过自新,都是在接受教育改造之后才会形成的所以服务人员的假释必须是在服役开始一段时间后,而不是在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立刻采取。
为维护人民法律严肃性和判决的稳定性,根据我国刑法第85条有关司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复议人员,若要获得假释,需再辅以一定的时间之后当具备上述条件之后,优秀的服务人员将会方可申请,若被判为无期徒刑的服役人员,须在复印后13年才能提出申请。除非因国家需求的特殊情况,才能够提前获得假释。这体现了我国刑法的灵活性。
当然,重要的是如果复印人员要想得到假释的机会,就必须好好表现,好好接受教育,这样的执行人员还会根据服务人员的实际情况,向提请减刑或假释的请求,并递交书面申请书,俗称《提请假释申请书》,其中包括以书面形式表述这名服役人员有重大表现,并附带改过自新的相关的具体材料证明。在受理申请之后会进行审查,用通过组合议庭的方式方法来进行审理相关申请,对于符合条件的服役人员,会判出减刑或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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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解释假释,怎样才可以假释,假释期间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什么是假释,怎样才可以假释,假释期间要注意什么
一、什么是假释
假释是我国教育改造犯罪分子,促使犯罪分子认罪服法的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假释的意思是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为其在刑罚执行的过程中确实有认罪悔罪表现,不致于再危害社会的,在执行一段时间的刑罚后,附有一定条件的将其提前释放的一种制度。
二、怎样才可以假释
当然,假释制度的实施也有一定严格的程序规定,适用假释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是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判处拘役、管制的犯罪分子因刑期较短,或者没有关押,不适用假释。
第二是适用假释的犯罪分子,必须已经执行一定时间的刑罚。
第三是犯罪分子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认真遵守的规章制度,接受教育改造,通过教育、改造和学习,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有深刻的认识,并以实际行动来证实自己确实痛改前非,改恶从善,释放出狱后不会重操旧业或者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这也就是说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危害社会。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何一种条件,都不能适用假释。
三、假释期间要注意什么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什么叫假释,怎样才可以假释,假释期间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什么是假释,怎样才可以假释,假释期间要注意什么
一、什么是假释
假释是我国教育改造犯罪分子,促使犯罪分子认罪服法的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假释的意思是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为其在刑罚执行的过程中确实有认罪悔罪表现,不致于再危害社会的,在执行一段时间的刑罚后,附有一定条件的将其提前释放的一种制度。
二、怎样才可以假释
当然,假释制度的实施也有一定严格的程序规定,适用假释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是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判处拘役、管制的犯罪分子因刑期较短,或者没有关押,不适用假释。
第二是适用假释的犯罪分子,必须已经执行一定时间的刑罚。
第三是犯罪分子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认真遵守的规章制度,接受教育改造,通过教育、改造和学习,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有深刻的认识,并以实际行动来证实自己确实痛改前非,改恶从善,释放出狱后不会重操旧业或者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这也就是说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危害社会。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何一种条件,都不能适用假释。
三、假释期间要注意什么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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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假释手续 哪些罪犯不能申请假释
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后,应即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予以核准的,作出核准裁定书;不予核准的,应当作出撤销原裁定、不准假释的裁定书。对累犯以及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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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假释,缓刑和假释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缓刑、假释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具体运用的两种制度,是为了罪犯能够回归社会,减少羁押人员数量而制定的。虽然两种制度都是在社会上服刑,但在管理方面和又犯罪的法律后果不同。
一、缓刑与假释的相同点
1、缓刑和假释都在社会上服刑,不在服刑。
2、撤销的条件部分相同。一是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二是在考验期内发现漏罪。只要具备了这两个条件都要撤销缓刑、假释,根据法律规定将前后两个罪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
3、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均将被收监执行。
二、缓刑与假释的不同
1、撤销的条件不同,缓刑期间违反法律、法规等监督管理规定,(《刑法》第75条规定和公安部关于缓刑期间应遵守的规定)情节严重的,直接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假释期间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撤销假释收监执行不要求情节严重。这种违规行为原则上并不要求必须是情节严重才撤销假释,即只要有违规行为,又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原则上都应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已经过的考验期限均不视为已执行过的刑期。
2、因犯新罪或漏罪而撤销缓刑或假释后,数罪并罚的方法不同,缓刑不存在“先并后减”,也不存在“先减后并”问题;而在假释时,则存在“先并后减”与“先减后并”问题,犯新罪的“先减后并”,有漏罪的“先并后减”,二者不要混淆。
3、对于在考验期内犯新罪发现的时间要求不同。对缓刑只要在考验期限内犯新罪,不论是否在考验期限内被发现,都应撤销缓刑,但发现的新罪是否应处罚(这是并罚的前提),应遵循第87条关于追诉时效的要求。而对于漏罪,原则上应仅限于在考验期内被发现的,才可撤销缓刑。可见对新罪强调犯罪的时间是在考验期间,而对于漏罪则强调发现的时间是在考验期间。对于假释期间犯新罪,不论该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不论何种性质、严重程度的高低,也不论该“新罪”被何时发现,都应撤销假释。但适用数罪并罚时,如果该“新罪”是在犯罪之后很久才被发现的,应当遵循《刑法》第87条追诉时效的规定,考虑该“新罪”是否超过追诉时效。发现“新罪”而进行并罚,应适用《刑法》第71条规定的“先减后并”规则。如果是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行没有判决而需要撤销假释的,要求该“漏罪”必须是在假释考验期间被发现。适用数罪并罚,仍需要考虑“漏罪”是否超过追诉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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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假释与假释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缓刑、假释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具体运用的两种制度,是为了罪犯能够回归社会,减少羁押人员数量而制定的。虽然两种制度都是在社会上服刑,但在管理方面和又犯罪的法律后果不同。
一、缓刑与假释的相同点
1、缓刑和假释都在社会上服刑,不在服刑。
2、撤销的条件部分相同。一是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二是在考验期内发现漏罪。只要具备了这两个条件都要撤销缓刑、假释,根据法律规定将前后两个罪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
3、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均将被收监执行。
二、缓刑与假释的不同
1、撤销的条件不同,缓刑期间违反法律、法规等监督管理规定,(《刑法》第75条规定和公安部关于缓刑期间应遵守的规定)情节严重的,直接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假释期间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撤销假释收监执行不要求情节严重。这种违规行为原则上并不要求必须是情节严重才撤销假释,即只要有违规行为,又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原则上都应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已经过的考验期限均不视为已执行过的刑期。
2、因犯新罪或漏罪而撤销缓刑或假释后,数罪并罚的方法不同,缓刑不存在“先并后减”,也不存在“先减后并”问题;而在假释时,则存在“先并后减”与“先减后并”问题,犯新罪的“先减后并”,有漏罪的“先并后减”,二者不要混淆。
3、对于在考验期内犯新罪发现的时间要求不同。对缓刑只要在考验期限内犯新罪,不论是否在考验期限内被发现,都应撤销缓刑,但发现的新罪是否应处罚(这是并罚的前提),应遵循第87条关于追诉时效的要求。而对于漏罪,原则上应仅限于在考验期内被发现的,才可撤销缓刑。可见对新罪强调犯罪的时间是在考验期间,而对于漏罪则强调发现的时间是在考验期间。对于假释期间犯新罪,不论该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不论何种性质、严重程度的高低,也不论该“新罪”被何时发现,都应撤销假释。但适用数罪并罚时,如果该“新罪”是在犯罪之后很久才被发现的,应当遵循《刑法》第87条追诉时效的规定,考虑该“新罪”是否超过追诉时效。发现“新罪”而进行并罚,应适用《刑法》第71条规定的“先减后并”规则。如果是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行没有判决而需要撤销假释的,要求该“漏罪”必须是在假释考验期间被发现。适用数罪并罚,仍需要考虑“漏罪”是否超过追诉时效。
假释,怎样才可以假释,假释期间要注意什么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什么是假释,怎样才可以假释,假释期间要注意什么
一、什么是假释
假释是我国教育改造犯罪分子,促使犯罪分子认罪服法的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假释的意思是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为其在刑罚执行的过程中确实有认罪悔罪表现,不致于再危害社会的,在执行一段时间的刑罚后,附有一定条件的将其提前释放的一种制度。
二、怎样才可以假释
当然,假释制度的实施也有一定严格的程序规定,适用假释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是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判处拘役、管制的犯罪分子因刑期较短,或者没有关押,不适用假释。
第二是适用假释的犯罪分子,必须已经执行一定时间的刑罚。
第三是犯罪分子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认真遵守的规章制度,接受教育改造,通过教育、改造和学习,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有深刻的认识,并以实际行动来证实自己确实痛改前非,改恶从善,释放出狱后不会重操旧业或者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这也就是说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危害社会。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何一种条件,都不能适用假释。
三、假释期间要注意什么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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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民政局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和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离婚登记按如下程序办理:1、申请。2、受理。3、冷静期。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5、颁发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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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假释和保释分别名词解释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假释和保释分别名词解释问题解答如下, 假释和保释分别是什么意思
1、保释
保释是指在被逮捕的人提供担保或接受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将其释放的制度,是英美法系中的,类似于我国的取保候审制度。
保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2、假释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假释在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适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假释与保释的区别
适用对象不同:假释是针对已经被判决的;而保释还是在判决前,即侦查或者审查阶段。
期限不同。
适用的条件不同。
适用的机关或者说决定的机关不同。前者一般是由提出,报批准,后者一般是公检法三机关都有权。
相关知识介绍:
假释犯的监督及处理
1、如果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要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1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2、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发现假释犯在原判决前还有没判决的罪,而且没被判决的罪没有超过追诉时效,也应当撤销假释,对没有判决的罪作出判决,将未判之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0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罚,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3、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假释犯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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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缓刑缓刑缓刑和假释有区别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剥夺自由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
它们的区别是:
(1)适用对象不同。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监外执行则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怀孕或哺乳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2)适用条件不同。假释适用于执行了一定刑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已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监外执行适用于因法定特殊情况不宜在监内执行的犯罪分子。
(3)收监条件不同。假释只有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生法定情形,才能撤销监外执行则在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消失,且刑期未满的情况收监执行。
(4)期间计算不同。假释犯若被撤销假释,其假释期间不能计入原判执行的刑期之内监外执行的期间,无论是否收监执行,均计入原判执行的刑期之内。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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