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几种情况不能离婚2024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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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夫妻感情并未破裂。2、女方正处于哺乳期或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3、一方是正在服兵役的军人,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话,需要征得军人的同意,否则法院不会判决离婚。4、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又明确表示不同意。5、一时的激动而起诉的离婚。
哪几种情况不能离婚2024

一、哪几种情况不能离婚

第一,夫妻感情并未破裂

这里的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不仅仅是真正的夫妻二人感情没有破裂,也包括虽然破裂了但没法提供证据证明的情况。离婚与否,法院只依据夫妻感情有没有破裂。查明确已破裂的,准予离婚,无法查明或没有破裂的,不准离婚。

第二,女方正处于哺乳期或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一个是个基本的原则性规定,也是为了保护女方和孩子的权益所设置的,对男方提出离婚的限制性规定。当然有例外情况。

第三,一方是正在服兵役的军人

如果一方是正在服兵役的军人,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话,需要征得军人的同意,否则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这是为了保护军人的利益,为了稳定和国家安全。当然,如果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是不受此限制的。只是非军人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军人有过错。

第四,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又明确表示不同意

诉讼离婚,需要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但在一般的案例中,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如果是第一次起诉要求离婚,一般情况下是不准予离婚的,法院这样做也是为了给双方一个和好的机会,给双方一个冷静期冷静冷静。虽然法院不限制离婚,但也不赞成轻易离婚。

第五,一时的激动而起诉的离婚

这种情况下,是离不了的。如果放在以前,需要当事人自行到法院提交立案手续的时候,假如一时激动到了法院,又遇到比较负责的法官或工作人员的话,文明情况就会劝解你回家好好想想再起诉了。现在各地都实行“立案登记制”和“网上立案”了,不必到法院去就可以立案,但如果是一时生气吵架,一冲动就起诉了,法院审理查明情况也会劝原告撤诉或直接判决不准离婚的。

二、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法律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首先进行调解;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允许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看双方感情是否已经破裂,而不是看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如果法院认为二人的感情没有达到破裂的程度,即使调解无效,也不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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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这个标准就是“医疗水准”。即,医师在进行医疗行为时,其学识、注意程度,技术以及态度均应符合具有一般医疗专业水准的医师在同一情况下所应遵循的标准。日本有判决认为,医疗水准是一种已具备专家相应能力的医师,尽其钻研义务、转诊义务、说明、劝告义务的一个前提标准。以“医疗水准”作为判断医疗纠纷中医师或医院过错的标准,已是日本学说及审判实务上的共同见解。
3、在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错时,必须注意区分医疗水准与医学水准。医学水准,也称学问水准,就是“在将来应予一般化之目标下,现在不断出现的基本研究水准。相比之下,医疗水准可谓”实践水准“,是”现在业已一般化、普遍化,在医疗上现在加以实施的目标。“由医学水准到医疗水准的过程,须经由三个阶段。第一为经验阶段。即针对某一特定疾病之治疗方法,医师将其实际治疗的情况、进程,具体地予以把握、思索,并加以验证,最后将其心得及结论在学术杂志上予以发表,以寻求共鸣。该阶段只是关心该问题的医师或医学研究人员个人的治疗经验,并未经其他医学工作者的质疑、追试,未受有他人的客观评价,自然不能作为判断临床医生过失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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