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向犯是什么意思含义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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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向犯的意思是存在两个人以上的行为人相互的对向的行为是要件的犯罪,重婚罪属于对向犯的一种,按照处罚的形式可以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型,一种是双方的罪名相同,一种是双方的罪名不同,一种是只有一方有罪。
对向犯是什么意思含义是什么?

一、对向犯是什么意思含义是什么?

对向犯,又称对合犯,也称对立的犯罪,是以存在二人以上的行为人互相对向的行为为要件的犯罪,重婚罪等即是。

从处罚的形式来看,有三种情况:

(1)双方罪名法定刑相同,如重婚罪;

(2)双方罪名与法定刑不同,如贿赂罪;

(3)只处罚一方的行为(片面的对向犯),如贩卖淫秽物品罪,其中不处罚买主。

只处罚对向者的一方时,严密地看,不能说是对向“犯”,但是,包括不受处罚的对向性行为性质,不少具有刑法学的意义。

二、片面对向犯的三种情形?

1、有的犯罪的全部情形均属于片面对向犯。例如,《刑法》第 363 条第 1 款规定的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 只处罚贩卖行为不处罚购买行为。再如,《刑法》第 140 条至第 148 条规定的各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犯罪,仅处罚销售行为,而不处罚购买行为。

2、 有的犯罪中只有部分情形属于对向犯( 可谓部分对向犯) 。例如,《刑法》第 272 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显然,行为人挪用给自己使用时不 是对向犯,但“借贷给他人”时,则需要他人实施接收资金的行为。《刑法》第 272 条仅规定挪用资金的行为构成犯罪,而没有规定使用挪用的资金的行为构成犯罪,因而属于片面对向犯。

3、 虽然从刑法分则条文中看不出其表述的是对向犯,但事实上包含了对向犯。例如,《刑法》第 384 条规定的挪用公款罪只有“归个人使用”的表述,而没有“借贷给他人”的规定; 该条仅规定挪用公款的行为构成犯罪,而没有规定使用挪用的公款的行为构成犯罪。但事实上,挪用公款罪中有大量的案件是借贷给他 人使用。

按照处罚的形式将对向犯分为三种类型,其中,行为人中只有一方进行处罚的类型是片面的对向犯,片面的对向犯也有三种不同的情形,一种是全部情形都是片面对向犯,一种是只有部分,一种是事实上包含了对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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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结果犯的未遂是什么意思 结果犯,“行为犯”的对称。又称“实质犯”。是指犯罪行为必须造成犯罪构成要件所预定的危害结果的犯罪。即以发生法定的有形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构成必要要件的犯罪。依行为与结果的关系所划分的犯罪类型。如果只有一定的危害行为而无法定的危害结果,那么,对于故意犯罪来说是犯罪未遂,对于过失犯罪来说则不构成犯罪。结果犯的成立,要求在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如在罪中,必须是的行为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才构成罪既遂,反之,如果基于的目的,但却未将被害人杀死,则为罪未遂。在过失犯罪中,如果行为与法定危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则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结果犯没有犯罪未遂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 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 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 ①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 ②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结果的行为。如举枪瞄准被害人。 ③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客体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结果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一定的物质性的犯罪结果作为其犯罪构成的客体要件的结果犯,应当以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发生,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故意罪。 行为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完成一定的行为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犯,以法定的犯罪行为是否完成,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罪。 危险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客观要件的危险犯,以是否造成了某种危险状态,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破坏交通工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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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结果犯的未遂是什么意思 结果犯,“行为犯”的对称。又称“实质犯”。是指犯罪行为必须造成犯罪构成要件所预定的危害结果的犯罪。即以发生法定的有形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构成必要要件的犯罪。依行为与结果的关系所划分的犯罪类型。如果只有一定的危害行为而无法定的危害结果,那么,对于故意犯罪来说是犯罪未遂,对于过失犯罪来说则不构成犯罪。结果犯的成立,要求在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如在罪中,必须是的行为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才构成罪既遂,反之,如果基于的目的,但却未将被害人杀死,则为罪未遂。在过失犯罪中,如果行为与法定危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则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结果犯没有犯罪未遂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 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 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 ①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 ②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结果的行为。如举枪瞄准被害人。 ③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客体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结果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一定的物质性的犯罪结果作为其犯罪构成的客体要件的结果犯,应当以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发生,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故意罪。 行为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完成一定的行为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犯,以法定的犯罪行为是否完成,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罪。 危险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客观要件的危险犯,以是否造成了某种危险状态,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破坏交通工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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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质押含义是什么意思
质押的含义就是指而债务人或者是其它人将动产或者是权利交给债权人所占有,以此动产或者是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没有办法在履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就有权利能够依法对此权利或者是动产进行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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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是什么含义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应当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如果是直行车,进入了左转或右转车道,电子眼同样会马上进行抓拍。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三种:一是直行时借道左转弯车道;二是左转弯时借道直行车道;三是在左转弯和直行车道随意右转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怎么处罚,扣几分《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款:划导向车道路口按所需行进向驶入导向车道按《交通》第九十条规定该交通违行处200元处罚、扣2分。全国各地有些许区别,请以当地交通法规细则为执行标准。闯红灯如何处罚自从新交通法颁布后交通规则变得非常严厉,新规规定,1月1日闯红灯由原来的罚款200元扣3分改为罚款200元扣6分。有许多地方被电子眼拍到只罚款200元,而不扣分。闯黄灯尽管不处理,但是也尽量不要闯。新交规中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但并非所有情况驾驶员都会被扣掉6分。若出现直行道左转等路口违法,仍然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违反禁令标志”记3分。同时被摄像头记录下来的闯红灯行为只进行200元罚款,不计分。如果你误闯红灯立即停车只是刚刚越过停车线可以免处罚。一般电子眼会拍3张照片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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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反向假冒是什么含义
反向假冒商标侵权行为是一种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在行为主体方面,其主体只有与被反向假冒人生产、制造同类产品的生产者有关,而不包括该类商品的销售者在内。销售者购进他人生产的商品,用自己的销售商标替换他人商标再将商品投入流通市场的行为不属于反向假冒商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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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甩棍的含义是违禁品吗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甩棍的含义是违禁品吗是什么意思问题解答如下, 甩棍在法律意义上严格来说只要不是印有警用字样的警用甩棍就不属于违禁品,但是现实中条子不可能做到严格执法,他非要没收,你就为那么一根甩棍跟他打行政诉讼么这个要看条子的自觉性了,不确定因素很多通常情况下如果你打跑了小偷,小偷都跑了你报警有什么用指望他们下通缉令海捕一个偷窃未遂的贼么制服小偷的话还要考虑一个取证问题,小偷一口咬定没有偷你的车,就是路过被你揍了,你很难拿出切实的证据,最终大多是条子和稀泥,如果你打伤小偷就让你赔点医药费,然后把小偷拘留两天放了所以你想制服小偷的话,最好挑有监控或者有人证的情况下制服小偷然后扭送至公安机关但是即便如此,盗窃未遂也不是什么大罪,没有其他案底被发现的话多半也只能是拘留教育两天放掉,意义不大违禁品的法规编辑保护动植物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
2、《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章野生动物猎捕管理,第十一条: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第五章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第二十七条:禁止在集贸市场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禁止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将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
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禁止出售、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希望通过上面的内容您能对违禁品相关的问题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结果犯的未遂含义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结果犯的未遂含义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结果犯的未遂是什么意思
结果犯,“行为犯”的对称。又称“实质犯”。是指犯罪行为必须造成犯罪构成要件所预定的危害结果的犯罪。即以发生法定的有形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构成必要要件的犯罪。依行为与结果的关系所划分的犯罪类型。如果只有一定的危害行为而无法定的危害结果,那么,对于故意犯罪来说是犯罪未遂,对于过失犯罪来说则不构成犯罪。结果犯的成立,要求在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如在罪中,必须是的行为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才构成罪既遂,反之,如果基于的目的,但却未将被害人杀死,则为罪未遂。在过失犯罪中,如果行为与法定危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则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结果犯没有犯罪未遂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
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
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
①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
②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结果的行为。如举枪瞄准被害人。
③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客体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结果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一定的物质性的犯罪结果作为其犯罪构成的客体要件的结果犯,应当以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发生,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故意罪。
行为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完成一定的行为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犯,以法定的犯罪行为是否完成,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罪。
危险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客观要件的危险犯,以是否造成了某种危险状态,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破坏交通工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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