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己寄快递丢了怎么办?
快递把快递寄丢了,可以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在有保价的情况下按照保价金额赔偿,没有保价会按照邮费的三倍进行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二、快递放在门卫被别人拿了怎么办?
根据行为不当程度来推定责任。
(一)如果快递员把物品放到门卫,并要求其交给代管人,去取时丢了则可以找代管理人主张权益,快递员有义务协助找到代理人,找不到人则快递员要承担责任后果,找到了代管理人快递员免责。
(二)如果收件人只是让其放门卫,没有明确其交给一个代管理人,则约定未明确,快递没有交给代管理人,在没有代管理人时也没有打电话告知没有人,也没有获得新的意见或建议。而是放在门卫室就走人了,特品丢失了这属于快递员的过错与不当,快递员要承担不利法律后果,须赔偿。
(三)如果收件人打电括让放在门卫室,快递员发现门卫室没有人,而告知没有人了,还坚持让其放在门卫,则属于收件人本人风险甘当(甘当风险)行为,如果丢失了,与快递员有任何责任。
如果快递员没有得到当事人而定同意就将快递放在门卫室,快递丢失的话就是快递公司的责任;如果得到当事人的同意将快递放在门卫室的话,丢失就是当事人或者物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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