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廉租房申请条件有所改动,贵阳廉租房申请条件最新标准为: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不得申请条件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贵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二、贵阳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或持贵阳市居住证,并在贵阳市就业或居住;
(二)申请人与共同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三)符合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收入困难等相关标准;
(四)申请人配偶及未达法定婚龄子女原则上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未在本市居住的除外);
(五)因离婚在本市失去房屋须满1年。
贵阳市的廉租房的申请条件需要同时具备申请家庭的家庭成员的条件和申请人的条件,如果有特殊的情况,比如说出资金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情况是需要另外讨论的。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