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杭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
3、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4、已婚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
经济适用房申请材料:
1、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
3、申请人入杭籍5年以上证明;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本;
5、婚姻状况证明;
6、收入证明;
7、房产状况证明;
8、部队师级以上政治部等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需提供);
9、委托公证书(委托代办需提供)。
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申请家庭或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提出申请即可。必须注意一点是,首先必须到各区建设/房管局领取经济适用房申请表格填写好。
二、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如何填写?
1、申请家庭填写户口及居住地址应填写户口簿首页地址及居住地房屋的详细地址,申请家庭提交户口簿复印件时,应提供户口簿首页(即地址页)和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所在页。
2、“申请家庭成员”是指与申请人同一户籍且符合申请条件,愿意作为共同申请人的直系血亲。
3、申请人、配偶在表格签名栏签名,申请家庭成员成年的另需填报申请具结书。
4、申请家庭应填写“婚姻状况”,包括已婚、离异、未婚、丧偶四种类型。
a.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已婚,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
b.离异的,提供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
d.丧偶的,提供派出所出具的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并注明申请人与死亡配偶的夫妻关系。
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的填写当中有家庭户口以及居住地址,当中的地址需要写详细的地址。同时在办理申请时需要提交家庭的户口簿,并且提供申请人在户口簿中的所在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