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是什么意思?

最新修订 | 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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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行政强制执行的意思是通过强制的手段,对不履行行政判决书的内容还有应该履行的义务的情况,进行强制执行者执行的程序,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包括扣押财物,冻结存款还有汇款等内容。
行政强制执行是什么意思?

一、行政强制执行是什么意思?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行政强制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行政强制执行种类是什么?

(一)间接执行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

间接强制可以分为代执行和执行罚两种:

1.代执行。代执行就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代执行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2.执行罚。执行罚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可替代的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可以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强制执行措施。

(二)直接执行直接强制执行是指义务人拒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时,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其人身或财产施以强制力直接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者通过强制手段达到与义务人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

由于直接强制执行直接施加于人身或财物,造成对公民人身自由、财产权侵害的可能性较大,因此,适用直接强制执行必须十分慎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分为间接强制执行还有直接强制执行两种,间接强制执行可以分为代执行还有执行罚两种类型,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代履行,划拨存款还有汇款,恢复原状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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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依据是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br/>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br/>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br/>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br/>(一)履行义务的期限<br/>(二)履行义务的方式<br/>(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br/>(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br/>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br/>第三十七条 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br/>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br/>(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br/>(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br/>(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br/>(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br/>(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br/>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br/>第三十八条 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br/>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br/>(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br/>(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br/>(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br/>(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br/>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br/>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br/>(一)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br/>(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br/>(三)执行标的灭失的<br/>(四)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br/>(五)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br/>第四十一条 在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变更,或者执行错误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不能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的,依法给予赔偿。<br/>第四十二条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br/>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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