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破产有什么用?

最新修订 | 202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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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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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企业申请破产的作用是:可以及时处理债权债务关系,并最大程度的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申请公司破产可以有效地防止公司陷入知无纠纷之中,把握主动权,及时积极处理。
企业申请破产有什么用?

一、企业申请破产有什么用?

企业申请破产的作用是:可以及时处理债权债务关系,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避免公司陷入破产债务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二、破产申请书需要包含的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如下内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三、破产的特征有哪些?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到期债务"是指已经到了履行还债义务期限的债务;“清偿”是指全部偿还;“不能清偿”是指没有按期清偿的各种可能性。债务人资不抵债并不能当然认定为“不能清偿”。

(2)存在多数债权人

如果只有一个债权人,只需采取一般民事执行程序即可。当存在多数债权人时,如采取一般民事执行程序,由于债权人竞相请求对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可能造成部分债权人得不到偿还或只得到少量偿还的情况,产生显失公平的结果,因而需要一种特殊的程序——破产程序,以保证各债权人的损益公平。

(3)债权人公平受偿

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决定了债权人无法实现全部债务。而按照“同质债权、同等地位”的要求,必须依照法定顺序,按照同一比例,将债务人的财产在各个债权人之间分配,以保证债权人之间的公平。

(4)免除未能清偿的债务

我们对于公司的破产这一概念并不陌生,在公司无法正常经营,有必须及时偿还的债务时,申请破产成了非常好的一种解决方式。不仅能够解决债务问题,还主动地把握了公司的去留,最大程度保留了公司的所有权。我们对于公司的破产这一概念并不陌生,在公司无法正常经营,有必须及时偿还的债务时,申请破产成了非常好的一种解决方式。不仅能够解决债务问题,还主动地把握了公司的去留,最大程度保留了公司的所有权。

我们对于公司的破产这一概念并不陌生。在公司无法正常经营,且有必须要及时偿还的债务时,申请破产成了比较好也比较温和的一种解决方式。破产是需要提交相关材料,以及破产申请书的。法院对申请进行立案,这个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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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破产破产了吗?
企业申请破产不等于破产可以不用偿还债务,此时虽然申请破产,但是还是需要进行破产清算的。我国的企业申请破产后需要进行一系列财产分配划分,由清算组清算企业的财产和债务。随后进行企业注销,一旦企业的申请的注销生效,该申请注销的企业就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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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有权申请公司破产的主体有:债务人、债权人、占出资额10%以上的出资人(限破产重整),负有清算责任的人,金融机构破产的,其申请主体为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
参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
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二、宣布公司破产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呢
申请的提出
我国实行的是绝对的破产申请主义,即破产程序只能由法定破产申请权人提出申请而开始,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开始破产程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以下简称《破产意见》)。根据《破产法》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可依法提出破产申请。
由于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特殊性,债务人的破产申请权受到严格限制。国发[1994]59号文指出,试点城市实施企业破产,必须首先安置好破产企业职工。如从反面解释,没有安置好破产企业职工的,就不能实施破产。又据国发[1997]10号文补充通知的精神,未列入兼并破产和解困企业名单的企业也不能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可按[1997]2号文的规定,以其不符合受理条件而不予受理。
《破产法》第8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申请宣告破产”。可见,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作为债务人的企业即使达到破产界限,也不得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这样看来,债务人的破产申请权能否行使完全取决于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意愿,从而使债务人的破产申请权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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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破产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具体管辖如下: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1、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此外,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2、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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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企业破产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情况下企业会破产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人民应当依法做出裁定,宣告企业破产:
1、企业达到了破产界限,债务人申请破产的。
2、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而债务人不申请和解,或者不能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被人民驳回的。
3、整顿期满,债务人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
4、企业在整顿期间,不执行和解协议;或者财务状况继续恶化;或者实施了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从而引起整顿程序非正常终结的。
人民宣告破产的裁定必须采用书面方式。裁定的内容应当包括:破产债务人的企业名称、企业性质、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等;破产的原因;宣告的法律依据以及破产以及破产宣告应进行的有关事项,如成立清算组和重新申报债权等等。
为了使破产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了解企业法人的破产情况,应当将人民宣告破产的裁定予以公告。
什么情况下企业会破产
破产原因又称破产界限,是指对债务人宣告破产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公司不能清偿债务。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以致不能偿还债务或不能继续偿还债务。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有两种情况:一是公司负债总额超过资产总额,无力偿还债务;二是虽然公司资产大于负债总额,但去无法调动资金来清偿债务。
(2)公司不能清偿是的到期债务。所谓到期债务,是指规定了确定期限的债务。债务已经到了应当清偿的期限,公司不能清偿。
目前由于我国还没有一部适用于所有企业的破产法,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第十九章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规定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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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有一家公司,但是我的企业不行破产了,我想咨询一下企业破产后债务怎么办呢?
[律师回复] 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
  
(一)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二)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三)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我的民企准备破产了,现在想知道民企破产清算的优缺点是什么,具体结合相关案例分析分析,详细分析一下
[律师回复] 你可以按劳动法来的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根据最新颁布的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同时,根据该法第四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因此,实际上在新破产法里面,担保债权优先于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费用,法院的说法没错.
上面就是民企破产清算的优缺的具体分析,谢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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