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离婚上诉流程是:
1、上诉方可以到上一级的人民法院向提起上诉申请;
2、立案大厅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允许立案。接着立案庭会发放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交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人民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会把案件移送到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二、诉讼离婚的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三、诉讼离婚的主体是什么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
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诉讼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诉讼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诉讼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
离婚诉讼案件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属于比较典型的民事纠纷案件。如果对于法院一审的判决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进行二审,法院在接到上诉申请后决定是否受理,如果不受理则进行驳回,如果受理将择日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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