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药罪非法经营罪的区别是:犯罪主体与客体不同;犯罪的主观与客观方面不同。非法经营罪与销售假药会有一定的交叉,他们都是属于违法经营,是法律所不被允许的,但是是两种不一样的罪名,所以不能够归为一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二、非法经营和销售假药罪怎么区分
(一)非法经营罪
1、犯罪客体
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二)生销售假药罪
1、客体方面
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3、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
4、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主要表现为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非法经营与销售假药的最直接目的都是以非法的手段来谋取利润的行为,但二者虽有交叉概念上也是有着本质上不同的。一般来说销售假药的罪行情节更加严重,造成的后果也更加恶劣,不进对社会的经营秩序造成影响,对于人体健康也有着极大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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