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过错输血感染属于医疗事故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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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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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过错输血感染是不属于医疗事故的,一般只要按规定进行查验,而且输血操作无误,如果患者造成不良后果的话,那么医疗的机构是没有任何过错的,从而也不会因此承担任何的赔偿。
无过错输血感染属于医疗事故吗?

无过错输血感染是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了6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其中就包括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6种状况并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

第一,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即: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人的生命,医护人员可按照医疗操作规范采取紧急救治措施。

第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病情异常或者患者特殊体质而发生的医疗意外不属于医疗事故。

所谓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医疗意外的发生是难以预料的,医护人员主观上不存在过失,而是由于病员自身体质变化和特殊病种结合在一起突然发生的,是医护人员本身和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所不能预见、防范和避免的。医护人员根据当时的情况,无法预见可能会产生的病员死亡、残疾或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

第三,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护人员在给病人提供血源时,按照供血的有关规定进行查验,输血操作无误,而输血后病人仍出现不良后果的。

第四,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由于病人对医疗行为不理解,不按医嘱服药或私自服药,个别患者出于某种动机和目的,不真实反映病状,不接受医护人员的合理治疗措施,过早地增加活动,术后过早进餐,私自外出等,由于患方引起的这些原因而导致不良后果的,医护人员不承担责任,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第五,经患者同意,对患者实行试验性诊疗发生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在许多科研、教学医院,经常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用于临床试验的药物、试剂、治疗仪器等在病人身上试用,但试用必须按试验性的有关规定进行,必须说明使用的目的及可能会产生的不良后果或副作用,必须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签订协议书。患者签字同意进行试验诊疗,发生不良后果的,医护人员不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第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综合上面所说的,医疗事故一般是针对于医护人员在诊疗的过程中操作不当而产生的行为,只要被认定为医疗机构的责任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因医护人员履行了自己职责,但对于还是发生不良好的结果,那么这个是不会被认定为医疗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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