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收复议选择什么可以诉讼

最新修订 | 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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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税收争议如果要提起诉讼的话是必须要要先行政复议,在行政复议以后,还是对结果不满的的时候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税收争议的主体是国家有关机关单位,并且当事人必须要履行税务处理,这是必要条件。
关于税收复议选择什么可以诉讼

一、关于税收复议后选择什么可以诉讼

税收复议后选择不满结果可以提起诉讼。税收争议采用的是复议前置的原则,也就是当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后,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税收争议基本特征

1.税收争议的前提是税务争议的存在。

2.税收争议的主体是有关国家机关。

3.税收争议的客体是税务行政相对人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

4.税收争议须由不服税务行政处理决定的当事人提起。

5.税收争议活动要以当事人全面履行税务处理决定为必要条件。

三、税收争议解决的基本原则

1.效率原则:这是基于税收成本的考虑,作为税收征管机关降低税收成本尤其重要如果成本过高级有悖于税务机关的为国聚财的任务。这里的税收成本不仅仅是指以货币衡量的经济成本,还有其他成本例如社会效应、税务机关的公信力、税收执法的威慑力等。遵循效率原则对于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方便纳税人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2.公正原则:税收争议的产生对于正常税收管理秩序来说是一个不稳定因素,不利于维护税收管理秩序有效运转,如果解决不好还有可能引发新的税务收争议甚至其他不良后果。

当发生税收争议后,需要注意是税收争议的主体,是国家有关的机关单位,因此,如果产生税收争议,首先要先提起行政复议,只有当行政复议结束后,并且不服行政复议的结果,才可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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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需要明确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之列。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特定人、特定事务所进行的直接对其权利义务发生影响的行为。虽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针对特定人、特定事作出的,其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影响也是可以肯定的,但是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仲裁机构而非,其仲裁裁决不能被认为是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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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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