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能实现共债共签?

最新修订 | 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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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共债共签是成立的,现在已经实现共债共签了。主要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什么时候能实现共债共签?

一、什么时候能实现共债共签?

目前已经实现共债共签。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共债共签的好处

引导债权人在形成债务,尤其是大额债务时,为避免事后引发不必要的纷争,加强事前风险防范,尽可能要求夫妻共同签字。

这种制度安排,一方面,有利于保障夫妻另一方的知情权和同意权,可以从债务形成源头上尽可能杜绝夫妻一方被负债的现象的发生;

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避免债权人因事后无法举证证明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对于保障交易安全和夫妻一方合法权益,具有积极的作用。

三、夫妻债务的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依据法律规定,为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共债共签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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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后如何实现债权
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在生的一方主张债务,生存一方应当对婚烟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属于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从债务人的遗产中主张权利。若遗产已经被分割,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的继承人在所继承的借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3、属于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他合伙人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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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了婚的时候,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吗
[律师回复] 在离婚时很多时候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债务的问题,很多人由于对法律的规定不是很清楚,会有离婚后所有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吗的疑问,本文就此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并且为您介绍了离婚时债务如何承担,以供您参考。
一、离婚后所有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吗离婚时只有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如果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是不需要共同承担的。具体来说,下列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房屋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如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

5)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6)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下列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予合同而带来的债务为接受遗嘱或赠予一方的个人债务;(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7)其它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如一方因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二、离婚时债务如何承担一般在夫妻关系存续之间产生的债务所以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但夫妻一方用于个人花销并没有用于家庭开支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共同承担。但是证据是关键,如果没有书面证据的话,一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
1、离婚时双方具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
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在此情形下,双方的债务清偿协议除非经债权人同意并免除其连带责任,仅具有对内的效力,不过是双方约定各自分担的债务份额,并不因此而产生对外的效力,离婚后,对债权人而言,该项债务仍为连带债务。
3、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能力及照顾女方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判决双方按一定比例承担债务或者让具有较强经济能力的一方单独承担债务。在此情形下,判决确定的是双方各自分担的债务的份额,也仅具有对内效力,并不能因此而认为的判决具有将连带债务变更为按份债务的确定力。
4、离婚后,一方因清偿超过自己分担部分的给付额,致另一方同免对债权人的清偿责任,有权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其各自分担的部分。此即连带债务人间的求偿权。
【民间借贷】司法实践中怎样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律师回复] “民间借贷”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说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案例简介】:A与B系夫妻关系,2020年,B向C借人民币8万元,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后,B未能如约偿还,C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A、B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案例分析】本案处理的重点在于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理解,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底图各共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
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因己方个人原因所负的债务,或依法约定为个人所负担的债务,包括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一方未给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底图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一方示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等。
综上所述,区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司法实践中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夫妻双方有没有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在共同举债的合意,或事前事后虽没有举债的合意但却分享了债务带来的利益,就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是否用于共同生活,如为家庭共同生活购买生活用品、共同出资购房、为履行法定抚养赡养义务,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等情形,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问题。在涉及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时,债权人只要证明该借款发生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完成了相应的举证责任。在涉及夫妻双方债务承担关系时,应当由借款人承担举证责任来证明该借款系基于夫妻合意或用于家庭共同生产或生活,如证据不足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相关法条】: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第十九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说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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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后债权如何实现
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在生的一方主张债务,生存一方应当对婚烟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属于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从债务人的遗产中主张权利。若遗产已经被分割,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的继承人在所继承的借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3、属于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他合伙人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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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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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因己方个人原因所负的债务,或依法约定为个人所负担的债务,包括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一方未给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底图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一方示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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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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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没有离婚的时候一起开了一家照相馆,但是生意不好欠了很多钱现在准备离婚,请问离婚前的共同债务实由谁承担。
[律师回复] 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一)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二)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三)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属夫妻共同债务,则该债务的承担应根据夫妻离婚时对债务的约定来确定由一方或双方来承担。约定债务均由双方共同负担,或对共同债务的负担未作明确约定,则该债务应由原夫妻二人共同负担。一方偿还全部债务后,有权要求另一方承担相应的债务份额。
离婚对债务的承担作了分担,即由原夫妻二人各负责其中的一笔或几笔债务的,则该债务应由约定偿还人予以归还,但原配偶一方对此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之后可以向对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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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债务一人全部偿还后能否向实际用款人追偿
[律师回复] 共同债务一人全部偿还后能否向实际用款人追偿
【案情】
为公司经营需要,某担保公司与沈某向夏某借款200万元,利息约定为月息2分,借款时间为6个月。后因担保公司和沈某未履行偿还义务,夏某诉至。判决担保公司和沈某共同偿还夏某200万元借款及利息。
执行阶段,沈某偿还180万元后与夏某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之后,沈某以200万元借款的实际使用人为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应承担偿还责任为由,向提讼,要求追偿其已经支付的180万元。
【分歧】
本案审理过程中,合议庭产生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民法通则
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连带债务的认定应当基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本案中,二债务人之间并未约定为连带债务人,也不存在法律规定可以认定连带债务人的情形,因此,沈某与担保公司并非连带债务人,两者之间不享有追偿的权利;
第二种意见认为,共同借款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但基于类推适用,应当认定为连带责任。因二债务人之间没有约定承担责任的份额,则应认定二债务人平均分担责任;
第三种意见认为,共同借款人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虽然二债务人之间没有约定承担责任的份额,但基于公平原则,履行了债务清偿义务的债务人可以向承担连带责任的实际用款人追偿全部款项。
【评析】
笔者同意
第三种意见,具体分析如下:
1.共同借款人之间法律关系的认定
2.追偿权份额的确认
虽然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对连带债务人之间如何承担债务作了规定,但只是概括性规定。如何认定连带债务人之间承担的责任,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债务人之间有约定,则按照约定确定份额,如果没有约定,则平均确定责任份额;另一种观点认为,即使债务人之间没有约定份额,但基于公平原则,则应当按照债务人之间的获利比例或者使用比例来确定份额。如果获利比例或者使用比例难以确定的,则推定为平均份额。笔者同意
第二种观点。法律规范包括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一般而言,法律规则比较具体,应当优先适用,但如果出现无法律规则适用或法律规则规定不明确的情形时,则需要法律原则弥补规则漏洞。民法通则
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作为法律规则对债务人之间如何承担责任的问题规定不明确时,则需要适用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的法律原则。如何确定共同债务人之间的责任,基于公平原则,一般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共同借款人之间如有约定,按当事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获利比例或使用比例来确定;如果获利比例或使用比例无法确定,则推定为平均份额。本案中,沈某与担保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向夏某借款200万元,虽然两者之间没有约定债务承担份额,但借款的实际使用人为担保公司,应当认定担保公司为最终责任人。据此,沈某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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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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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人可以当事人夫妻俩主张债权,可以申请冻结双方各自的财产,胜诉后可以申请执行。夫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应当支持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规定: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应当支持。
夫妻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A与
B系夫妻关系,A以自己的名字对外借钱给
C,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制,则一般也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债权,A、B可以共同主张债权。  
2、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  
3、如何理解“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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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要如何实现抵押权
抵押权引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如某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自己的住房作抵押,这时银行即为抵押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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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共益债务与共益债权申报的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对于共益债权是否申报,破产法没有规定。由于共益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后才发生,优先受到清偿,并且总是和破产费用相提并论,而破产费用并不需要申报,因此有人认为,共益债权也不需要申报,而是由管理人根据破产法规定随时支付。 债权人认为其享有共益债权的,同样要申报,如果管理人有异议的,债权人可以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提讼,由确认共益债权的数额,从而在破产程序中清偿。 首先,共益债权属于民事权利,是否存在共益债权,是否要求清偿,应该由债权人确定。共益债权与其他债权因为发生时间上的区别而导致其清偿上的优先性,是对共益债权人的特殊保护,但并不改变其债的根本性质。从本质上来说,共益债权对于债权人仍然是私权,如何处分完全取决于债权人。也就是说,债权是否存在、是否需要申报是由债权人确定的。即使存在共益债权,债权人仍然可以放弃。 其次,共益债权不具有劳动债权和破产费用的确定性。破产法规定劳动债权由管理人调查后直接确认,因为劳动债权在企业均有完备的记载,容易调查并确定债权人和劳动债权的数额。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等,这些费用必须先行支出才能将破产程序进行下去,费用数额明确。而对于共益债权,如果债权人未申报,管理人并不必然就认为债务人对外负有共益债务,因为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看,所谓已知债权是指债务人账面上记载的债权,而有时候债务人认为某个合同已履行完毕,其财务资料反映对外并无债务,或者其认为并不存在无因管理、财产致人损害等情形,也就不存在所谓无因管理之债或侵权之债等债务。 另外,即使管理人认识到对外就共益债务存在争议,有时也难以确定共益债务的数额。比如本案中,管理人没有交付租赁物,应该返还的租金也许其能认识到,但是否应该赔偿损失其不能确定,如果赔偿,数额是多少则更难以确定。所以,共益债权与劳动债权、破产费用不能相提并论,不具有后者的确定性,不能因为对共益债权需要优先保护就认为该债权可以由管理人直接确认。也就是说,优先清偿的法律政策与债权如何确认的程序不可混为一谈。 从上述两点看,共益债权仍然要由债权人申报,而并非由管理人直接确定。当然,由于共益债权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后,管理人一般不会不知道共益债权产生的事由,对于债权人与管理人的争议也较明了,因此,为了避免债权债务关系的不确定,并不妨碍管理人主动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提出共益债务确认之诉。但并不能由此即得出共益债权不需要申报的结论,并进而将未申报的对债权人的不利结果直接加之于管理人。有人认为,管理人负有通知共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义务。但如前所述,共益债权(如因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权等产生的债权)的债权人是否存在对管理人来说有时并不明确,所以,在这一点上破产法也许无法走得很远,权利的保护仍然要依赖债权人自己。
共同债务一人全部偿还后可以向实际用款人追偿吗
[律师回复] 共同债务一人全部偿还后能否向实际用款人追偿
【案情】
为公司经营需要,某担保公司与沈某向夏某借款200万元,利息约定为月息2分,借款时间为6个月。后因担保公司和沈某未履行偿还义务,夏某诉至。判决担保公司和沈某共同偿还夏某200万元借款及利息。
执行阶段,沈某偿还180万元后与夏某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之后,沈某以200万元借款的实际使用人为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应承担偿还责任为由,向提讼,要求追偿其已经支付的180万元。
【分歧】
本案审理过程中,合议庭产生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民法通则
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连带债务的认定应当基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本案中,二债务人之间并未约定为连带债务人,也不存在法律规定可以认定连带债务人的情形,因此,沈某与担保公司并非连带债务人,两者之间不享有追偿的权利;
第二种意见认为,共同借款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但基于类推适用,应当认定为连带责任。因二债务人之间没有约定承担责任的份额,则应认定二债务人平均分担责任;
第三种意见认为,共同借款人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虽然二债务人之间没有约定承担责任的份额,但基于公平原则,履行了债务清偿义务的债务人可以向承担连带责任的实际用款人追偿全部款项。
【评析】
笔者同意
第三种意见,具体分析如下:
1.共同借款人之间法律关系的认定
2.追偿权份额的确认
虽然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对连带债务人之间如何承担债务作了规定,但只是概括性规定。如何认定连带债务人之间承担的责任,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债务人之间有约定,则按照约定确定份额,如果没有约定,则平均确定责任份额;另一种观点认为,即使债务人之间没有约定份额,但基于公平原则,则应当按照债务人之间的获利比例或者使用比例来确定份额。如果获利比例或者使用比例难以确定的,则推定为平均份额。笔者同意
第二种观点。法律规范包括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一般而言,法律规则比较具体,应当优先适用,但如果出现无法律规则适用或法律规则规定不明确的情形时,则需要法律原则弥补规则漏洞。民法通则
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作为法律规则对债务人之间如何承担责任的问题规定不明确时,则需要适用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的法律原则。如何确定共同债务人之间的责任,基于公平原则,一般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共同借款人之间如有约定,按当事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获利比例或使用比例来确定;如果获利比例或使用比例无法确定,则推定为平均份额。本案中,沈某与担保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向夏某借款200万元,虽然两者之间没有约定债务承担份额,但借款的实际使用人为担保公司,应当认定担保公司为最终责任人。据此,沈某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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