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所在单位证明怎么开?

最新修订 | 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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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户口所在单位证明可以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的有关证明来进行咨询,之后就可以完成具体的开具户口,但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因为开具了户籍方面的一些证明文件,所以必须要加盖公章,同时需要提交材料。
户口所在单位证明怎么开?

一、户口所在单位证明怎么开?

1、询问:由于我国各省,甚至各地市对于户籍证明规定不一样。首先应咨询当地派出的所。

2、单位申请人: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单位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3)需要了解被证明对象户籍信息的原因说明。

3、公民申请人: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需要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原因说明。

此外,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居民户口簿;公民申请人为监护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居民户口簿。

此外,市民户口簿遗失,如果确实急需户籍证明的,警方称可以将身份证复印件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到派出的所加盖户籍专用章,可作为户籍证明使用。

二、户籍证明的作用是什么?

1、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或身份证、或户口本遗失,则派出所可以出具的“户籍证明”。

2、目前有些场合,需要户籍证明,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不收任何手续费,可能有些派出所会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一张纸)。户籍证明仅证明某人的户籍,因此是不另贴相片的,但有个人相片在电脑内的,在打印户籍证明的同时,会打在证明书上。

户籍证明的有效期

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一般只有一个月的有效期。如果市民需要使用户籍证明材料,建议到公安机关重新办理近期的户籍证明。

在当代的社会现在办理户口迁出或者是迁入的话,都是存在着那些证明的这个证明是需要到原来的户籍所在地来进行开具,通常情况下是需要了解一下,各个地方开具了这个证明的一些基本的情况之后,就是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到当地来进行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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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单位证明怎么填写?
户口所在单位证明需要根据真实情况来进行填写。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主要指的就是居民身份证上的一些登记的地址,在填写完毕之后携带这些材料到单位来进行开具证明就可以了,由单位方面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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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明如何办,房屋所有权证明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之后,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即可。 然后是拿测绘图(表)。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再之后是领取相关文件和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最后,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盖章的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然后就可以等待领取房产证了。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派出所居住证明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有案底,同样可以到居住附近的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有案底不能申请办理居住证。《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扩展资料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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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单位证明怎么开具?
户口所在单位证明首先是需要到当地的派出所来进行开具的,一般情况下,单位的居住介绍信内容当中,包括有居住人的基本信息,居住的地点,还有就是工作地点以及需要说明的一些其他的事项,最后就是需要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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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千元工资所交多少税能否查明所交税收明确数字
[律师回复] 700001.171022991.45
购置税是国家规定的,全国统一的。是在国税局交的,交时注意如下政策:我总结了一下关于1.6以下排量车的优惠政策问答:
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相关事项问答
1、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的车辆购置税减税政策能减多少税
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税率是10,一般情况是以购车发票价格(或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该车最低计税价格),扣除增值税后作为计税依据,按10税率计征车购税。如果您购入一辆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车价格(或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该车最低计税价格)是11.7万元,扣除增值税后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是10万元,原来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1万元(10万元×10)。按5税率减征后,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0.5万元(10万元×5),减了一半的税。
2、享受减税政策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仅指国产车吗
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可以是国产车,也可以是进口车。
3、乘用车是什么意思
答:本次享受减税政策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4、如何具体确定所购车辆是否享受减税政策
答:如果您购买的是国产车,下列3种情形享受减税政策:
一是国产轿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车辆型号的第一位数字,下同)为“7”,“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
二是国产专用乘用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5”,“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额定载质量(kg)”项小于额定载客人数和65kg的乘积。
三是其他国产乘用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6”,“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
如果您购买了进口车,应参照国产同类车型技术参数认定。
5、什么时候买的车可以享受减税政策?
答: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也就是说,购置日期在2015年10月1日(含)以后的,在减税范围的车辆,可以享受减税政策规定。
6、如何判定车辆购置日期
答: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7、符合规定的车辆没有享受到减税政策该怎么办
答:购置了符合减税规定的车辆,但由于种种原因按10税率全额缴纳了车辆购置税的,多征税款可向车辆购置税的征税部门申请退还。
8、我买的是新能源汽车,也能享受减税政策吗
答: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3号)规定的新能源汽车,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政策。
9.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应在什么时候纳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4号)的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车辆购置税税款应当一次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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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证明可以证明户口所在地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不一定,你可以看看你们哪里是否已经是异地申办的试点地。如果是就可以异地办理。
身份证异地补办还没有在全国铺开。
  身份证补办目前仅能在试点地方办理。7月,公安部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7月,公安部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7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为方便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群众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同时创造更加安全的居民身份证社会应用环境,经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日前,公安部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意见明确,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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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单位证明需要怎么开具?
户口所在单位证明需要回到用人单位,然后由用人单位来进行开具,比如说证明某一个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具体情况,然后就是为其开具证明,当然了还需要提醒注意的是,最终就必须由单位盖章,否则的话即使已经有相关的证明文书,但也不能够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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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开死亡证明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国家卫计委、公安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在死亡证明不是由派出所开具,以下是死亡证明的签发单位:
1、在区内医疗机构或来院途中死亡(含出诊医生到现场已死亡):由救治医疗机构签发《死亡证》。
2、在家、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由家属或知情人凭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村(居)委会开具的村(居)委会证明、家属或知情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死者身份证或户口本和生前病历到户籍所在地的医疗机构签发《死亡证》。
3、在家、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非正常死亡:未经救治的院外死亡,医疗卫生机构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经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公安司法部门判定为正常死亡者,由负责到现场或调查的执业(助理)医师签发《死亡证》公安司法机构判断为非正常死亡者,由公安司法部门按照现行规定及程序办理。经公安司法部门法医检验鉴定,并由法医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发《死亡证》。扩展资料死亡证遗失补办:死者家属或知情人遗失《死亡证》,可持本人(死者家属或知情人)有效身份证件向签发单位申请补发一次。已办理户籍注销及殡葬手续的,仅补发
第三联;未办理户籍注销及殡葬手续的,补发
第二至
第四联。补发《死亡证》时,需在
第一联及补发联“医疗卫生机构盖章”栏注明“补发”及补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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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单位证明应该怎么开具?
户口所在单位证明应该填写清楚居住人的基本信息,还有就是居住的地点和工作的地点,以及需要说明的一些其他的事项。实际上我们国家法律当中对于具体的证明内容并没有做出统一的格式要求,只要说清楚问题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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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不给派出所开证明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派出所不给开具户籍证明,属于民警不履行职责,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控告。  《警察法》  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必须做到:  
(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四)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等活动,参加;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建立督察制度,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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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在单位怎么去派出所开死亡证明
申请死亡证明需视情况向相应机构申请。非正常死亡可前往当地派出所,携带已故者身份证明报备。涉及特殊情况需提供公安部门证明。家中或医疗场所离世,由村委员会或医疗机构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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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扩展资料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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