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安置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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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破产安置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可以主张对破产安置费做出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5条中明确规定了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破产安置补偿费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破产安置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破产安置费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破产安置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强制执行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

强制执行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区分两种情况判断。

如果强制执行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债权人诉讼时只起诉了夫妻一方,强制执行时想执行双方的财产,则可以提出增加被执行人的申请。此时有的法院会要求债权人另行提起诉讼解决或者按照诉讼的要求处理追加被执行人的事宜。如果追加上了夫妻另一方为债务人,那必然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并可以就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受偿。

如果强制执行的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债务人名下的所有财产,包括债务人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份额,如夫妻婚后购买一套房屋,债务人享有50%的份额,债权人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该50%的财产份额。不过,实际操作中需要拍卖这个房产,夫妻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债权人可以就整个房产拍卖款所得的50%受偿,剩余一半应当退还给债务人配偶。

总而言之,夫妻关系依法登记成立后,双方的婚后取得收益全部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除了法律规定为个人财产、或者双方书面约定婚内财产相互独立。而最新实施的《民法典》将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扩大,将会深刻的影响社会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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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安置费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破产安置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可以主张对破产安置费做出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5条中明确规定了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破产安置补偿费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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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安置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破产安置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可以主张对破产安置费做出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5条中明确规定了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破产安置补偿费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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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安置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破产安置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可以主张对破产安置费做出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5条中明确规定了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破产安置补偿费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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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只要是在婚后取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拆迁安置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你被征收的土地或者被拆迁的房屋的取得是在婚前还是婚后。
二、如果你你被征收的土地或者被拆迁的房屋的取得是在婚前,那么拆迁安置房就是你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你被征收的土地或者被拆迁的房屋的取得是在婚后,那么拆迁安置房一般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你们有财产约定这种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如果被征收的土地或者被拆迁的房屋的取得是在婚前,婚后因征收拆迁婚后而取得的安置房是在对该房屋拆迁基础上给予所有人的一种补偿。该安置房的获得是以你原有的婚前个人房产的拆迁为前提,是原房产所有权的自然延伸。如果因政府的拆迁,原有个人房产的拆迁安置房即归夫妻共同所有,这将明显剥夺夫妻一方的财产权益,不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则,同时也助长了另一方不劳而获的思想。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修改后的《婚姻法》取消了这一规定,将一方的婚前财产确定为夫妻个人所有。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杜绝借婚姻关系谋取财产权益的行为,确保婚姻关系建立在男女双方的感情基础上。
五、如果将被拆迁获得的安置房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与“一方婚前的财产在婚后一段时间转归双方共同所有”在性质上是一样的,违背了《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规定的本意。综上所述,你应该清楚你的安置房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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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安置补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破产安置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可以主张对破产安置费做出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5条中明确规定了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破产安置补偿费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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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安置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婚后购买理论上是婚后财产,除非你能证明钱是你方独自出资的。
2、共同财产以领取结婚证之日为准。对于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解决。只要夫妻感情破裂,不需要其他证据即可判决离婚。共同财产均分。 共同债务均摊。过错方少分财产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裁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要向对方要求补偿,需要对方有过错才行。
3、婚后用夫妻共同房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婚前由一方支付的首付款属于支付方个人房产,其余共同支付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房产;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由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承担;由取得该房屋产权的购房一方按上述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购房属于婚后的行为,因此,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基于你们在房产上的按份共有的约定,会尊重双方的约定。一般情况,房产的所有权由占份额较大的一方所有,根据市场的估价,给付另一方补偿。如果男女双方都放弃房产所有权,可以将房产进行拍卖,然后根据双方占房产的份额分配拍卖后的财产所得。公司借款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借款行为,用于婚后的购房,因此,借款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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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安置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婚后购买理论上是婚后财产,除非你能证明钱是你方独自出资的。
2、共同财产以领取结婚证之日为准。对于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解决。只要夫妻感情破裂,不需要其他证据即可判决离婚。共同财产均分。 共同债务均摊。过错方少分财产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裁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要向对方要求补偿,需要对方有过错才行。
3、婚后用夫妻共同房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婚前由一方支付的首付款属于支付方个人房产,其余共同支付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房产;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由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承担;由取得该房屋产权的购房一方按上述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购房属于婚后的行为,因此,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基于你们在房产上的按份共有的约定,会尊重双方的约定。一般情况,房产的所有权由占份额较大的一方所有,根据市场的估价,给付另一方补偿。如果男女双方都放弃房产所有权,可以将房产进行拍卖,然后根据双方占房产的份额分配拍卖后的财产所得。公司借款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借款行为,用于婚后的购房,因此,借款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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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安置补偿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破产安置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可以主张对破产安置费做出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5条中明确规定了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破产安置补偿费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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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夫妻一方的土地征用款,安置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婚后夫妻一方的土地征用款,安置房属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
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第二层含义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
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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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买安置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什么是安置房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安置房是拆迁后给予被拆迁人的一种补偿,应当由政府建造,赔偿给被拆迁人。一般情况下,被拆迁人是不需要出钱购买安置房的,但是,安置房的面积一般与被拆迁房屋一致,需要出钱购买的就是超出原本房子面积的部分,而且,通常被拆迁人只需支付成本价就可以。
二、婚后购买安置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婚前若已获得安置房名额,只是尚未交付的。即使是婚后获得交付的房屋,也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在婚后收房时,当事人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了安置房与拆迁房之间的面积差价,该房产也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不过,如果夫妻离婚,共同出差价部分可算作夫妻另一方的债权予以补偿。
三、拆迁安置房离婚如何分割,离婚拆迁安置房分割问题拆迁安置房的政策性较强,各个地方都有相应的政策规定。但主要考虑的还是被拆迁房屋的面积问题,或者人口问题。针对离婚案件中目前争议的情形分析如下:
1、婚前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后被拆迁安置新房的:如果不存在房屋补差价问题,也不存在房屋变更登记在夫妻二人的名下,这种被拆迁安置的新房应该是个人财产,因为财产的性质从根本上说是婚前个人财产演变过来的。如果存在房屋补差价,所补的差价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的,这就需要分析被拆迁房的价值和所补的差价在整个新房屋中各自所占的比例,所补差价的比例部分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对于婚后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的,不管存不存在差价问题,都应该是夫妻共有财产。
2、婚前房产在一方的父母名下,婚后拆迁安置后,安置房登记在儿女名下的:这需要参考赠与房屋的情形,即《最高人民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的第22条的规定。
3、婚前是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拆迁安置的:
(1)需要考虑婚后拆迁安置时,是否存在出资问题,是否存在取得部分或全部产权,如果是婚后共同出资,取得一定产权的,对这部分房屋产权就是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一般应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依照当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
(2)如果没有出资问题,只是房屋拆迁后继续承租的,离婚时双方都有承租的权利。对这部分问题相关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综上,我们了解到婚后购买安置房的,其实一般都是认定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因此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那此时都是需要对该房产作出分割。当然,此时离婚夫妻也可以约定将房产赠与给子女,这样其实是可以减少房产分割纠纷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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