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罪客体是谁?

最新修订 | 2024-09-11
浏览10w+
陈文元律师
陈文元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311人
专家导读 生产销售假药罪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而且还侵犯了大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用于治疗或者是预防疾病的,国家对它有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如果有人想要侵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生产销售假药罪客体是谁?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客体是谁?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药品监管秩序和人的健康权利。

本罪的犯罪客观方面,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只要具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至于所生产、销售的假药是否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在所不问。因为只要生产、销售了假药,就会破坏国家的药品监管秩序。如果生产、销售的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本罪法定刑升格的条件。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等犯罪的共犯论处:

(一)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

(二)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的;

(三)提供生产技术,或者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

(四)提供广告等宣传的。

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

三、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生产销售假药,不仅侵犯了大部分人身体健康的权利,还侵犯了我国的管理制度,必须要受到法律的惩罚,一般情况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或者是死刑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8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生产销售假药罪客体是谁?
一键咨询
  • 157****58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7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3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0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4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5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2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3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5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5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2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8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1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6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2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销售假药罪的客体是什么?
销售假药罪的客体是指的是,销售假药罪侵犯了病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又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监督管理制度。是一个复杂的客体,且我国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销售假药罪的主体与客体?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客体方面。
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违反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为贯彻该法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上述法律和法规中就药品成分、药品标准、药品生产工艺规程、药品经营条件、药品监督等药品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刑法》第141条2款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假药又销售假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按照法律关于本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的即符合该罪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仍视为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定结果,这说明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属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
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78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主体与客体?
[律师回复] 客体方面。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国家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颁布了一系列关于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建立起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就是对这一制度的侵犯;同时,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无疑会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造成很大威胁,因而,这种行为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利。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所谓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本罪属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无论是否造成危害后果,即构成既遂。“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是指无任何营养价值,根本不能食用,对人体具有生理毒性,食用后会引起不良反应,损害肌体健康的不能食用的原料。如用工业酒精兑制白酒、用不能饮用的污水兑制酱油、用石灰掺进牛奶中,等等。本罪主要表现为两种行为:一是行为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如果掺入有害物属于食品原料,如防腐剂等,不构成本罪,如果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可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至于非食品原料是否有毒、有害,要经过有关机关鉴定确定。二是行为人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而予以销售。即行为人虽未实施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行为,但他明知是有毒、有害食品仍予以销售。认定这种行为,要注意查明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明知”。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单位以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既包括合法的食品生产者、销售者,也包括非法的食品生产者、销售者。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获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故意内容为行为人明知其掺入食品中的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明知其销售的是掺有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并且其行为可能会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却对此危害结果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但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并非行为人的犯罪目的,如果行为人对其结果作为犯罪目的积极追求,则构成其他性质的罪。因此,在认定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时,要注意查明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明知”。如在云南会泽特大销售有毒假酒案件中,被告人陈某、刘某、李某分别批量购进甲醇兑制的“散装白酒”,在得到村镇干部“此酒有毒,已毒死了人,要封存.不准再卖”的通知,无视政府禁令,继续出售,均造成了严重后果。三被告人均以销售有毒食品罪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本罪的犯罪目的一般是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但犯罪目的不是本罪的必要条件。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销售生产假药罪主体是谁?
销售生产假药罪主体是一般的主体不仅仅是包括自然人,还包括单位。通常情况下应该就是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根据我国《刑法》第141条当中明确的规定,如果存在上述行为的话,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客体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客体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为你推荐】合同诈骗罪电信诈骗信用卡恶意透支刑事附带民事状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行政处罚法刑事责任年龄虽然我国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直很大,但是还是有些不法分子,冒着被判刑的风险从事犯罪活动。在我国刑法中,专门有一条罪名叫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其构成要件包括主观和客观的。那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客体是什么小编结合相关法律知识,具体讲解下。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客体是什么
1、客体方面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普通产品是指除刑法另有规定的药品、食品、医用器材、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电器等产品,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化妆品等产品以外的产品。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产品生产的标准,产品出厂或销售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检查内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损害赔偿、法律责任等制度。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了国家对产品质量的上述管理制度,生产、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伪劣产品扰乱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秩序,侵犯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一般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以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关于产品质量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有关行业标准规则等。关于伪劣产品的界定标准,在上述产品质量法规中有规定。行为人如果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或两种以上行为的。也应视为一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情节是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在客观上所要求的内容。
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产品的制造者(含产品的加工者),销售者即产品的批量或零散经销售卖者(含产品的直销者)。至于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行为人的故意表现为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伪劣产品。在销售领域内分两种情况:一是在销售产品中故意掺杂、掺假;二是明知是伪劣产品而售卖。
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第140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我国《刑法》第150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140条的规定处罚。综上所述,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体方面、客观方面、主体要件和主观方面,其中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客体侵犯的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按照刑法的量刑标准,对于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最高会面临无期徒刑,并会被处于高额罚金。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客体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为你推荐】合同诈骗罪电信诈骗信用卡恶意透支刑事附带民事状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行政处罚法刑事责任年龄虽然我国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直很大,但是还是有些不法分子,冒着被判刑的风险从事犯罪活动。在我国刑法中,专门有一条罪名叫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其构成要件包括主观和客观的。那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客体是什么小编结合相关法律知识,具体讲解下。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客体是什么
1、客体方面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普通产品是指除刑法另有规定的药品、食品、医用器材、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电器等产品,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化妆品等产品以外的产品。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产品生产的标准,产品出厂或销售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检查内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损害赔偿、法律责任等制度。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了国家对产品质量的上述管理制度,生产、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伪劣产品扰乱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秩序,侵犯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一般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以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关于产品质量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有关行业标准规则等。关于伪劣产品的界定标准,在上述产品质量法规中有规定。行为人如果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或两种以上行为的。也应视为一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情节是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在客观上所要求的内容。
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产品的制造者(含产品的加工者),销售者即产品的批量或零散经销售卖者(含产品的直销者)。至于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行为人的故意表现为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伪劣产品。在销售领域内分两种情况:一是在销售产品中故意掺杂、掺假;二是明知是伪劣产品而售卖。
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第140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我国《刑法》第150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140条的规定处罚。综上所述,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体方面、客观方面、主体要件和主观方面,其中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客体侵犯的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按照刑法的量刑标准,对于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最高会面临无期徒刑,并会被处于高额罚金。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8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生产销售假药罪侵犯客体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侵犯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同时实施。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最近我们药房生意比较好,我自己忙不过来想找个合伙人,请问招药品销售代表与药店合作协议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药品销售代表与药店合作协议书:
四、质量与退回:
1)乙方应按GSP标准储存药品,因乙方自身储存条件而导致药品质量发生改变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承担所供药品质量责任,当药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根据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执行(以法定质检部门报告为准),同时乙方必须在药监部门处罚决定书下达之前将药品质量问题预先告知甲方质量管理部,凡未提前告知而擅自交纳罚款的,其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3)甲方给予乙方的退货期限是自我公司购货之日起2个月之内,但乙方不能损坏药品原包装〔单价在30元以上的贵重药品、需特殊储藏保管的商品(如:冷藏性生物制剂)、二类精神药品、季节性用药较强的商品不得退货〕,如遇国家政策要求停售的商品,按国家政策执行。
五、保密:甲乙双方承认并同意本合同,合同期内提供的商业信息、报表均属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认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保密期限为3年。。
六、争议的解决:若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七: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生产销售假药罪侵害的客体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和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8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销售假药罪的假药由谁认定?
销售假药罪的假药由司法机关来进行认定,一般是需要根据药品的实际使用情况来进行鉴定的,构成假药的行为,就是需要追究有关法律责任的,达到立案标准的就是需要追究销售假药罪的刑事责任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经济犯罪辩护 > 生产销售假药罪客体是谁?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