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小学、初中主要接收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必须提供“四证”。
一是其父母的身份证明;
二是公安部门办理的本市暂住证;三是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或乡镇政府)同意其出外就学的证明;已在原籍就学的学生,还应持有原籍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和学籍档案;四是其父母从业证明或用工合同。提供“四证”后,经区县教育局核准同意,根据其居住地依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这些孩子上学的收费与学校接收本学区内孩子享受的政策一样。
只要学籍在西安就可以选择西安所有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对于户籍和学籍并不做要求。
选择公办学校则属于随迁子女入学。但前提是你要保证自己属于进城务工人员。
①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西安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到主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②入学方式: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四证”按各区县(开发区)要求登记,由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
“四证”具体内容:
1.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新城区居住证或在我区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
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现居住社区办理的我区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2.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4.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5、学籍不在西安、户籍在西安
这类情况对于上公办学校就可以参照第一种情况,按照户籍所在地学区划分就进入学。
6、学籍、户籍均不在西安
原则上在义务教育.阶段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应该才有报名资格。准入类学生划分如下表:
由于西安市读中学是需要有本地学籍和本地户籍的。具体需要提供四证之后,由教育局同意才能够在西安市进行入学。如果提供不了的话,需要按照规定去进行办理,才能够在公立学校进行读书,否则是不能够在西安市读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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