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A公司(注:应为申请强制解散的股东)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原告:B公司(注:应为申请强制解散的股东)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被告:C公司(注:应为被强制解散的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请求贵院依法解散C公司。
事实及理由
原告A公司、B公司与D公司、E公司合资成立被告C公司,其中原告A公司持有被告C公司%的股权,
原告B公司持有被告C公司x %的股权,D公司持有被告C公司x%的股权,E公司持有被告C公司x%的股权,A与B公司合计持有的C公司股权超过C公司全部股权的10%。公司成立至今,由于股东之间严重分歧,C公司已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决议的股东会;或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或其他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原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自C公司股东间产生严重分歧至今,原告曾试图通过各种方式,试图化解股东矛盾,也曾求助于有关股东的主管部门出面协调,但均无法有效解决公司僵局,公司经营已完全停滞,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的规定,原告A公司、B公司作为持有被告C公司10%以上股权的股东,特向贵院申请解散C公司,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A公司
(盖章)
具状人:B公司
(盖章)
年 月 日
如果一个公司面临着经营的困难,并且已经在连续两年之内都没有在召开股东大会周转困难,资金现金流也不足,这样的公司他就面临着解散。但是公司的解散必须要他的利益相关人,也就是原公司的股东来提起诉讼解散。在提交诉讼解散书时,必须要写清楚提起的缘由以及具体的法定代表人和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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