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查封的法律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3-03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77人
专家导读 关于解除查封的相关规定是,在债务已经清偿,申请人主动申请撤销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提供了担保,而且申请执行人也同意解除查封的,或者查封的财产系案外人财产的,以及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的其他情形下,法院会解除查封。
解除查封的法律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一、解除查封的法律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且对该财产又无法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诉前请求法院查封被告财产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三、法院强制执行时不能查封、冻结、扣押哪些财产?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人民法院不会无故采取查封、冻结这种强制措施,当然解除查封也有严格的适用条件,法院在作出解除查封的决定时,应当将裁定书送达申请人及被执行人,如果跟案外人或协助执行人相关,也应该将解除查封的裁定书送达案外人及协助执行人。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3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6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解除查封的法律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一键咨询
  • 147****02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1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1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2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4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0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2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8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1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1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8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7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8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8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7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一般解除查封的规定是什么
解除查封的相关规定是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查封的物品,如果被查明确实和案件无关的话,应该在三天以内解除查封并且予以退还。如果对案件决定不起诉,但是需要对被不起诉人进行处罚的,需要由检察院提出意见再移交给相关单位处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之前订了一个房子,可是听说他们公司出现了一些财务状况可能房子会被查封,请问这样可以解除合同的吗?在法律方面适用于预查封合同解除条文的有哪些
[律师回复] 预查封是指对尚未在登记机构进行物权登记但又履行了一定的批准或者备案等预登记手续、被执行人享有公示或者物权期待权的房地产所采取的控制性措施,即由法院制发预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预查封登记手续。适用于预查封合同解除条文的有出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04]5号,下称《通知》)中,该《通知》第十五条规定:“下列房屋虽未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人民法院也可以进行预查封: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尚未出售的房屋;
(二)被执行人购买的已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房屋;
(三)被执行人购买的办理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或者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房屋。”第十六条规定:“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依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所附的裁定书办理预查封登记。土地、房屋权属在预查封期间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预查封登记自动转为查封登记,预查封转为正式查封后,查封期限从预查封之日起开始计算。”第十八条规定:“预查封的效力等同于正式查封。预查封期限届满之日,人民法院未办理预查封续封手续的,预查封的效力消灭。”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46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什么是房产查封 被查封的房产能解封吗
房产查封指的是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在案件原告提出查封申请的情况下通过司法的途径把被告所属名下的房产查封,被查封后的房产是不能进行过户、抵押等手续的,但仍可以继续居住使用。强制执行查封后,被告还可以住那套房子,但是不能转让房子了,就是对这栋房子的权利进行了限制,不能转让、赠与给他人了。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6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查封的财产破产清算时要解除吗?
查封作为人民法院对债务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其目的是为了更有效地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更好的保证债权人利益的充分实现,维护交易安全。它会产生两方面的效力:1、程序法上的效力,即先采取措施的法院的处理权限问题。2、实体法上的效力,即先采取措施的案件债权人是否有优先受偿权问题。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法院的查封到期后,查封是否自动解除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已到期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人民有权裁定禁止被执行人提取和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并要求有关企业直接向申请执行人支付。
对被执行人预期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人民可以采取冻结措施,禁止到期后被执行人提取和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到期后人民可从有关企业中提取,并出具提取收据。还款期限未到,如果向,通常不会予以立案受理,但是有证据证实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愿还款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出现上述两种情形,即使借款未到期也可以到,然后依据判决结果申请强制执行,若出现法律规定查封情形时可以申请查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预查封的房屋可否解除买卖合同
已经被法院查封的房屋在签了买卖合同的情况下当然可以解除,实际上,在房屋被法院查封了的情况下,当事人就不能把这套房子给卖出去,在卖房子的时候,如果没有告知当事人房子已经被法院查封,合同也是无效的,根本就不需要履行。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公安部门对企业查封时需要提供查封文件证明吗?
[律师回复] 律师解答,我认为你所指的查封公司,应当指的是法院去公司查封他的财产。在这种情况之下,法院必须要出裁定书。
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在没有证据,没有立案的前提下(包含举报、投诉等),公安机关是不能查封企业,没有资金的,这是与法无据的。
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投诉。
法律链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二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当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查封、扣押。
第二百二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需要扣押财物、文件的,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在现场勘查或者搜查中需要扣押财物、文件的,由现场指挥人员决定;但扣押财物、文件价值较高或者可能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
在侦查过程中需要查封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或者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不宜移动的大型机器、设备等特定动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制作查封决定书。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46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6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子被法院查封怎么办 如何解封被查封的房产
房子被查封后,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审查。解封途径:执行保全顾名思议是案件已经审理终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被查封的房屋的一方既不履行人民法院裁判义务,也不在有效期间提出执行异议时,人民法院拍卖查封的房屋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解除查封的法律条文是怎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