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侦查阶段最长羁押期限为:逮捕之前的最长羁押期限37天 逮捕以后的最长羁押期限7个月,最长为8个月零7天。
二、刑事案件处理阶段有什么?
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1、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检察院对案件审查完毕,有三种结果:
①如果确定案件材料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那么检察机关就可以把案件移送法院,由法院判刑。
②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行为不构成犯罪,则由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③如果认为案件证据尚不够充分,确凿,那么可以将案件退回到公安部门重新进行侦查。
3、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法庭审理后,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①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②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综上所说,对于一般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遇到案情复杂、在规定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适当延长1个月。对于刑事案件来说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第二阶段是人民检察院的审理起诉阶段,第三阶段是人民法院的审判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