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诊断延误病情怎么赔偿?
如果确实存在误诊的话,针对这种情况可以和医院予以沟通,后期的赔偿问题,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可联系专业医疗纠纷律师进行解决。
医疗纠纷四种处理途径:
1、双方自愿协商(适用于赔偿数额在5万以内的);
2、向医院所属地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适用于赔偿数额在15万以内的);
3、向医院所属地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行政调解(能满足患方预期的可能性很低);
这类纠纷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对正确的医疗处理、疾病的自然转归和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以及医疗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是由于患者的毫无道理的责难而引起的。
二、医院延误病情通过什么途径维权?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应当对其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由于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纠纷外,有时,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并没有任何疏忽和失误,仅仅是由于患者单方面的不满意,也会引起纠纷,国家有相关法律保护病者的维权成本。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