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在道路上醉驾处罚吗?
醉酒驾驶车辆,没有上路的,不会有处罚。但请注意这里的“路”是指供公众通行的道路。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场所。校园、厂矿、乡村、单位里只要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都应认定为“道路”。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场所。校园、厂矿、乡村、单位里只要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都应认定为“道路”。
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驾驶机动车的,属于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刑事犯罪,根据检测到得酒精浓度确定最终的刑罚,可判处拘役六个月以内的刑罚,并处罚金。
二、处理醉驾的指导意见
1、严格血样提取条件,交通民警检查中发现机动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立即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对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或者拒绝配合呼气酒精测试等以及涉嫌饮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提取血样检验血液酒精含量。
2、要及时固定犯罪证据,对查获醉酒驾驶机动车嫌疑人的经过、呼气酒精测试和提取血样过程应当及时制作现场调查记录;有条件的,还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现场有见证人的,应当及时收集证人证言。
3、要从严掌握立案标准。对当事人被查获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应当立案侦查。当事人经呼气酒精测试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在提取血样前脱逃的,以呼气酒精含量为依据立案侦查。
4、要做好办案衔接,在案件侦查终结后,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在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前,依法吊销犯罪嫌疑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5、加强执法办案管理,进一步明确办案要求,细化呼气酒精测试、血样提取和保管、立案撤案、强制措施适用、物品扣押等重点环节的办案标准和办案流程。提高办案工作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行网上办案,加强网上监控和考核,杜绝“人情案”、“关系案”。
6、要完善查处程序,交通民警在道路上检查酒后驾驶机动车时,要保证民警人身安全,明确民警检查动作和查处规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民警受伤害案件。
我国关于道路交通的安全法律法规一直非常严格,针对交通犯罪行为是严厉惩罚的,目的就是为了大家养成一个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好习惯。针对醉酒和酒驾一直我们严打严惩的一块。任何一起交通事故对一个家庭乃至社会的影响都是巨大的,甚至能危害到社会的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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