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刑诉法73条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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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最新刑诉法73条的规定是对于不当强制措施的变更或撤销的规定。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逮捕之后,伴随着案件的侦查,导致证据的变化。犯罪嫌疑人不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甚至排除了在押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嫌疑。需要立即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
最新刑诉法73条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不当强制措施的变更或撤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捕后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发生变化,使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逮捕作为保证侦查和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一种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由于公安机关拘留时间的限制,有些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在拘留期间中无法侦查清楚,而犯罪嫌疑人又具有极大的社会危险性,为保证案件的侦查顺利进行和证据的收集,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逮捕之后,伴随着案件的侦查,导致证据的变化。犯罪嫌疑人不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甚至排除了在押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嫌疑。需要立即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

2、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变更强制措施后已无社会危险性。在一些故意伤害交通肇事、过时致人重伤、死亡等案件中,由于在审查逮捕阶段,犯罪嫌疑人没有赔偿被害方损失也没有取得被害方的谅解而批准逮捕。批准逮捕后,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并积极赔偿损失,从而得到了被害方的谅解。此时,对犯罪嫌疑人可以变更逮捕强制措施。

3、发现犯罪嫌疑人有不适合关押的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期的妇女而又没有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需要治疗或者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不适合关押,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此外,发现怀孕或正在哺乳期的妇女的也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变更逮捕措施。但是,这必须以医院的相关证明或相关司法鉴定为变更逮捕措施的前提,以防止以此为借口造成变更逮捕强制措施权力的滥用。

4、其他不适合继续关押犯罪嫌疑人的情形,需要变更逮捕措施的。这一兜底性条款有助于应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其他情形,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要严格把握,仔细审查,以防随意变更逮捕强制措施。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的程序中,如果是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此时是包括拘传刑事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以及逮捕。不管是需要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哪一种强制措施,此时都要按照法律规定来办理,需要向采取强制措施的部门申请,可以是法院、检察院和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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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最新货款欠条格式样本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欠条格式范本如下:
一、欠条怎么写?
欠条短小精悍,在日常民商事活动中经常使用。
比照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件(主体、客体、内容),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1、主体
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2、客体
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3、内容
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4、一式两份
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二、货款欠条格式范本
货款欠条
本人(或本公司)XXXX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期间向X人(X公司)购买XXXXXX,所涉总货款为XXXX元,已支付X元,还欠XX元,本人承诺于X年X月X日前还清货款,特立此据,以资证明。
欠款人:
年 月 日
最新公司强制解散的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最新公司强制解散的条件问题解答如下,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
1、主管机关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解散的决定,该国有独资公司应即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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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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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刑事诉讼法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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