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抚养费判决书中给付时间怎么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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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没有特殊的要求,孩子年满18周岁,成年之后父母就不需要再支付抚养费了,也就是说,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时间是到孩子18周岁。但如果在生活中孩子已满16周岁,能够依靠自己的劳动生活,父母也可以不给抚养费。

上海抚养费判决书中给付时间怎么规定的?

一、上海抚养费判决书中给付时间怎么规定的?

父母抚养子女一般到18周岁为止,年满18周岁的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对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也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在实践中有些大学生起诉父母支付抚养费的较多,一般情况下这种情况法院都会做父母的工作,进行调解结案,不进行判决,如果调解不了,也会驳回子女一方的诉讼。主要是认为在校大学生都超过18周岁了,完全可以凭借勤工俭学、助学贷款等方式解决。

当然,在实践中也有许多孩子生下或后天形成残疾,不能独立生活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主要指患有严重疾病、残疾、丧失部分劳动能力,不能参加正常就业的人,这种情况父母也要支付抚养费。以上就是抚养费要支付到什么时候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抚养子女是父母的责任与义务,即使子女年满18周岁,也不代表这种义务当然结束。

二、离婚抚养费要多少钱?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具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

(一)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

(二)是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抚养费需要给到孩子年满18周岁,办理离婚手续之后,每个月固定收入的20~30%,需要作为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没有固定的收入,年总收入的20~30%,可以作为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本地的经济水平提高,工资收入增加,可以适当增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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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协议书怎么写,抚养费怎么给付?
写清楚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标准,基本就可以了。双方有特殊约定,那再视情况决定。关于抚养协议的生效问题,一般双方离婚才涉及抚养问题,抚养问题应该在离婚时,一并写在离婚协议里,然后办理离婚登记时提交备案生效。如果离婚后,双方要变更抚养情况,可另行就抚养问题再签订协议,这种情况下,双方自行签订就可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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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想问一下朋友们支付抚养费判决书是什么样的?如果有知道的请给我来份模板好不好?谢谢大家了。在线等。
[律师回复] 这位朋友你可以参考下下这份支付抚养费判决书:
原告张某某,女,住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
法定代理人邱某某,女,住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
被告张某,男,住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张某抚养费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贾晓辉独任审理,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法定代理人,被告张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张某某诉称,我父亲和母亲于2014年7月10日在殷都区民政局协议离婚,依据协议约定,我由母亲抚养,父亲张某承诺每月给付原告抚养费800元至18岁为止,2014年8月31日被告又作出文字承诺,但是被告至今未给付我抚养费,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从2014年7月起每月给付原告抚养费800元至18岁为止,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张某辩称,我与邱某某于2014年7月10日协议离婚,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抚养一个女儿,抚养费自理,因此,被告不应当支付抚养费。被告收入微薄,还有女儿需要抚养,还有母亲需要赡养,家庭生活困难,无力支付每月800元的抚养费。原告母亲邱某某有能力赚钱养家,满足子女的生活需要,并非无任何生活来源。承诺也不是自愿写的。
经审理查明,原告母亲邱某某与被告张某于2014年7月10日在殷都区民政局协议离婚,双方协议约定:
1、婚后有两个女孩,男女双方各自抚养一个,有探视权;
2、无房产;
3、无债权、债务,无经济纠葛。
4、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另查明,2014年8月31日被告张某出具承诺书一份,写明从2015年3月15日开始给张某某抚养费每月800元,到张嘉函18岁为止。
上述事实,有原、被告的当庭陈述以及原告提供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被告的承诺书为证。以上证据均经过当庭质证、认证,可以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
本院认为,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并且父母双方离婚时关于抚养费的约定不影响子女向父母提出超过约定的合理要求。原告要求被告给付抚养费应予以支持。关于抚养费的数额,原告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的收入情况,同时,被告对承诺的抚养费数额也不再认同,考虑到被告还有一个女儿需要抚养,本院酌情支持自2015年5月起每月6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张某自2015年5月起至原告18周岁止每月给付原告张某某抚养费60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张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员 贾晓辉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代书记员 丁彦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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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书判决一次性付抚养费的,还能起诉抚养费吗
[律师回复] 可以。 抚养费是指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有特定用途的,当子女死亡时,支付抚养费的对象不再存在,特定用途消失,所以已支付的抚养费,在扣除已经使用的部分,包括生活费用、教育费、治疗、丧葬费等必要费用后,支付一方有权要求将剩余部分返还。 举个例子:孩子要吃雪糕,你给他十块钱,并且告诉他,只许买雪糕不许买别的啊! 一会孩子回来了,说雪糕6块钱,还剩四块钱。这四块钱最后怎么办了,对,肯定是要交还给你的,不能直接属于孩子的钱,也就是说,没花完的抚养费,不能作为孩子遗产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对下列,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的案件,在不得的期限内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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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后抚养费给付时间是什么时候?
如果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等判决书生效后,对方就应该支付。对于拒绝履行判决书内容的,当事人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冻结财产工资的方式抵扣抚养费。夫妻离婚后,给孩子抚养费是基本的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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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写自行抚养对方还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判决书写自行抚养对方还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判决书写自行抚养仅仅代表抚养权的归属,并不意味着对方可以不支付抚养费。双方必须针对孩子的抚养费金额以及支付周期进行详细的规定,协商一致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协商不一致或者是没有按照约定执行的,对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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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抚养费如何给付
1、抚养费用的多少由双方商定同意。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判决。2、由法院判决抚养费,法院会结合当地的生活水平、孩子成长的实际情况,原则上确保孩子的生活不能低于当地的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按照对方月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对方没有固定收入,按照当年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如果是多个孩子,抚养费会上调,但也是适可而止,不会超过对方月工资或固定收入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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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了,多久付抚养费,一次性付抚养费,
[律师回复] 夫妻离婚时,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以后因追索子女抚养费而引起的不必要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屋折价款。但是,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比如在每月几号前在探视孩子时支付,或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因此,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一般来讲,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用一次性给付的,一般到子女18周岁止。若子女未成年之前,没有重大变故,你要求增加给付一般不能得到的支持。但若因物价上涨、子女上学、患病等原因,对方原来所给付的费用不能满足子女的实际所需,不能维持子女的实际生活的,可以依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方增加子女抚养费用,可先与对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请求依法判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八条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一条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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