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项目套取国家资金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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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利用项目来套取国家资金的立案标准,会根据具体的情节来进行判断,但首先肯定是有非法套取国家钱财的行为的发生。其次,再根据后续的行为来判断符合哪个罪名的立案标准,比如说贪污罪,再比如说诈骗罪。
利用项目套取国家资金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利用项目套取国家资金立案标准是什么

确实出现了非法套用国家资金的行为。非法套取国家钱财有可能处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诈骗罪。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的将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涉案金额从重处罚。如果是单位形式的犯罪将会加重处罚

套取国家资金构成贪污罪的认定标准为:

1、是国家工作人员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具有刑事违法性。

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4、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二、套取国家资金的相关规定

1、查办套取国家专项资金案件,应当坚持全面理解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统一正确适用法律;坚持准确划分责任,体现区别对待,贯彻宽严相济;坚持严格把握、慎重处理,重点惩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严重失职渎职犯罪和重大诈骗犯罪。

2、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不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在申报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严重弄虚作假,虚构并不存在的企业或项目,伪造关键性申报材料,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对使用人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3、套取国家专项资金使用人的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但在申报过程中夸大实际情况,伪造或提供了个别非关键性虚假申报材料,套取的国家专项资金部分被用于企业弥补损失,或者用于转产、更新设备、生产经营的,对使用人一般不宜按诈骗罪定罪处罚。

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在申报过程中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情节严重的,应当对使用人分别以行贿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定罪处罚。

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是指申报的项目真实合法存在,类别、性质、科目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要求,但在数量规模和时间等要求上存在有不完全真实的成分和情形。

4、在套取国家专项资金过程中负有直接审核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起主要作用,积极支持、参与帮助资金使用人弄虚作假,并对套取的国家专项资金进行私分,非法占为己有的,无论资金使用人是否构成犯罪,均以贪污罪追究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刑事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人系资金直接使用人,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按贪污罪定罪处罚。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涉嫌诈骗等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审核a资金使用人提供的材料时明知或应当明知条件虚构,仍予以纵容、帮助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严重不负责任没有审查出相关材料虚假而使国家专项资金被骗取的,应当分别以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追究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刑事责任。收受 贿赂,构成受贿罪数罪并罚

5、在办理套取国家专项资金案件中要注意准确把握政策,正确划分责任,区别对待,注重效果。追究刑事责任要慎重,对于在审核工作中没有收受 贿赂徇、私舞弊情节,没有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以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政纪处理,对于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由于政策规定不够明确对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政策要求认识模糊,且所申报项目客观上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部分条件的,一般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此即“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根据相关的法律,对于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认定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的,比如说如果构成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的话,那么需要以诈骗罪来进行定罪处罚,如果符合受贿罪的那样标准的话,那么将以受贿罪来进行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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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2、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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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房津贴
传统的中国国营企业,住房分配或廉价租住房是企业提供给员工的最大一项福利。随着国家推行货币化分房制度的开展,企业改实物分房为货币分房,住房津贴按月随工资发放,建立住房公积金,提供住房低息贷款已成为企业为员工提供住房福利的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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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企业为员工上下班提供交通福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企业提供交通工具接送员工上下班;企业按内部规定为员工报销上下班交通费;企业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交通补助费。  
4、工作午餐
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免费或低价午餐。有的企业虽然不直接提供工作午餐,但提供一定数额的工作午餐补助费。  
5、有偿假期
有偿假期是指员工不来上班工作仍可取得收入的福利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产假、病(工伤)假、事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等国家法定员工依法取得缺勤收入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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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培训
随着企业对优秀人才和合格员工的渴求,不少企业已明确提出“培训是员工最大福利”,不断加强对员工培训的设入。目前跨国公司的培训投入费用一般占到年销售收入的0.5%-2%,并且这个比例仍有上升的趋势。相信国内的企业在未来若干年的发展历程中,必将越来越重视培训的投入和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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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必须了解计划投资、政府投资与BOT项目投资之间的根本区别,前者靠的是政府计划资金和财政拨款,后者则基本上需要向市场要资金,即投资人的自有股本金加上投资人向银行的融资借贷。
其次,我们必须了解BOT项目融资与普通借贷融资之间的差别。国际通行的做法,是对BOT项目采取有限追索项目融资方式。所谓有限追索项目融资,即以项目本身的资产和权益为抵押或质押获得银行贷款的一种融资和法律结构,这种结构非常适合那些投资额大、回收期长、收益不高但十分稳定的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公司在其股东投入股本金后,可以将项目资产和公司权益抵押和质押给银行,从银行获得贷款。前国家计委试点的外商投资基础设施BOT项目,以及这几年有影响的外商投资的BOT项目,都采用了有限追索项目融资结构,并为国际金融市场认可,取得了成功。目前,国内银行也在开始学习和引进有限追索项目融资方式。对BOT项目采用有限追索项目融资方式是符合这类项目的内在特性的。对基础设施这类投资额大、利润低但稳定、回收期长的项目,任何人都不会完全以股本金投资的方式来运作,因为从商业盈利和资金成本的角度看这样作是不划算的,违反商业惯例和市场法则。如果强行要求投资人全部以股本金投资,一种可能是只有少量资金雄厚的大腕够格,将大量潜在投资人挡在门外,降低竞争度;另一种可能是投资人暗地里东凑西借,变相借款冒充股本金,而这将给项目带来极大的潜在风险,进而给政府和公众带来风险。如果不采用项目融资,投资人只好借助股东贷款的融资方式,这同样会对项目造成潜在风险。因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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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取国家项目资金两千元可以定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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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国家补贴项目干完了,领导说项目没了怎么办
[律师回复] 政府补贴项目有:
一、种养类农业补贴:
(
1)畜禽良种基地项目申报。
(
2)商品粮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
(
3)小杂粮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
(
4)水产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
(
5)蔬菜(食用菌)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
(
6)茶叶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
(
7)花卉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
(
8)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试点项目。
(
9)水果良种繁育示范基地项目申报。
(
10)桑蚕良种繁育示范基地项目申报。
(1
1)深水网箱养殖基地项目申报。
(1
2)秸秆养畜项目申报。
(1
3)沼气工程项目申报。
(1
4)经济林类项目申报。
(1
5)设施农业类项目申报。
(1
6)高产攻关作物项目申报。
二、加工类补贴:(
1)粮食加工项目申报。(
2)果蔬加工项目申报。(
3)畜产品加工类项目申报。(
4)油料加工类项目申报。(
5)水产品加工类项目申报。(
6)生物工程类项目申报。(
7)农业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
8)食品加工类项目申报。(
9)液态奶加工类项目申报。(
10)酒花麦芽类加工项目申报。
三、流通设施类补贴:(
1)保鲜类项目申报。(
2)集散地批发市场项目申报。
四、基本建设类补贴:(
1)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申报。(
2)节水灌溉项目申报。(
3)田间水电路改造项目申报。(
4)中小型灌区水库改造项目申报。(
5)盐碱地改造项目申报。(
6)沙荒地改造项目申报。(
7)草地建设项目申报。发改委:(
1)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与现代农业高技术工程项目申报。(
2)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申报。(
3)现代中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财政部:(
1)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
2)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
3)中药材生产扶持资金项目申报。(
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专项项目申报。商务部:(
1)“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项目。(
2)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项目。科技部:(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申报。(
3)国家推广计划项目申报。(
4)国家高新技术科研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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