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认定为违建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被认定为违建完全是可以通过书面或者是口头的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的,这是法定权利,如果认为拆除违建的执法程序有问题或处罚结果有问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60日内,在提出复议前应确认在合法期限内。如果超过60日,应说明为何超期,是否仍在合理期限内。
3、撰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时须一式三份。
4、搜集复议所需材料。
5、到法定复议机关(一般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机关或者政府)提交复议申请和相关材料,当面提交或邮寄均可。复议机关会在5日给予答复是否受理。受理会有受理通知书,不受理则有不予受理通知书。复议机关认为需要补充证据材料后才能作出决定的,还会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否则就会被视为放弃复议申请。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6、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单位印章,并书面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7、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二、申请行政复议期限是多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在当代的社会根据我们国家《行政复议法》当中的规定,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是60天的时间之内,如果自己的建筑物已经被认定是属于违法的建筑物,那么是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的,但必须要注意法定的期限规定,也就是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