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不一定可以要求女方全额退还彩礼,收取彩礼之后没有结婚的,无论是否同居、也无论同居多少年,一般需要全额退还彩礼,而对于结婚又离婚的,则需要结合实际情形判断是否需要退还彩礼、需要退还多少彩礼。
2、在彩礼纠纷中,存在着如下几种情况:
(1)双方同居一年,已经存在夫妻之实,也举办了婚礼,但是就是没有领取结婚证。男方支付了女方五万元彩礼。之后二人因为矛盾分手,这种情况下,女方是需要全额返还彩礼的。
(2)双方同居一年,已经领取结婚证,但是没有办婚礼,之后二人离婚,男方要求返还彩礼。这种情况女方是不需要将彩礼返还。
(3)男女双方领取了结婚证,男方支付了女方五万元彩礼,但是双方却没有在一起生活。这种情况下,女方也需要将五万元返还。
(4)男女双方领取了结婚证,并且在一起生活了一年,男方婚前支付了五万元彩礼。但是经过证实,男方的家庭非常的困难,这种情况下,女方在离婚时需要全额或者部分返还彩礼。
(5)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婚后实际同居了几天,但是因为矛盾离婚。男方婚前支付了五万元彩礼,这种情况下,女方需要部分返还彩礼。
二、返还彩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保护给付方的原则。
给付彩礼是一种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婚约解除后,受赠人应当将受赠物返还给赠与人,如果受赠人拒不返还而继续占有赠与物,就构成不当得利。彩礼的性质既然是不当得利,就应当全额返还。
而且,在现实中,特别是农村地区,由于经济收入不高,家庭财产不多,不少男青年为了谈成对象,都借债给付彩礼,不惜代价满足对方提出的条件,因此,应当着重保护给付方。另外,由于现在人的思想变化很大,对于订婚与否并不太注意。
2、登记结婚与否的婚约财产有所区别。
在处理过程中,法律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返还尺度相对从紧。而对于双方已办理结婚手续的情形,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返还尺度相对从松。因为男女双方成为合法夫妻后,虽未同居,但夫妻间存在扶助义务,如对于一方经济困难的,另一方应当予以帮助。
因此,这种情况下的彩礼返还,应当视情形处理,而不宜全额返还。另外,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已经共同生活,时间不长的,对于请求返还彩礼的,也应当予以适当返还。
3、尽量返还原物。
彩礼特定物的性质、样式、规格、数量和价值双方当事人能够确定,例如摩托车、戒指、项链和手链等特定物,且原物存在的,则应当返还原物,这样可以减少矛盾;原物确不存在的,按市场价计算返还现金。
4、考虑民俗风情。
由于婚约关系受当地传统文化、风俗习惯的影响,具有身份性、伦理性和习俗性的特点,因而,应当考虑在法律空间范围内尊重双方当地习惯,考虑双方当地的民俗风情。
对于为了订立婚约,双方来往走动,一方家长给予的一些小额见面礼,其中消耗的食品、烟酒等低值品,一般不予返还。
收取彩礼之后没有结婚的,一般需要全额退还彩礼,而对于结婚又离婚的,则需要结合实际情形判断是否需要退还彩礼、需要退还多少彩礼。男方若是确定自己的情形属于法定可以追讨彩礼的情形,向女方索要彩礼无果之后,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