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不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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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潍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不起诉的条件是没有达到对应的立案标准,所以不能起诉,如果是情节比较严重的,达到了对应的量刑标准,那么就应该依法处罚,所以对应这个行为最好不要做。
潍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不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一、潍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达不到对应的起诉条件,因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是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不是很严重的可能教育一下就可以了。

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十)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本身以及单位的工作人员(自然人)。

4、主观方面:故意。

所以实际生活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是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如果造成的影响不是很严重,达不到对应的量刑标准的话,那么可能不会起诉,但是如果是情节比较严重,达到了对应的量刑标准,那么就会依法处罚,因此一定不能做这种违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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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初中辍学,之后一直留在外面打工,几年前我跑到潍坊打工并且在这里结了婚,请问潍坊户口政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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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以及合法租赁房屋”的范围。
合法稳定就业,既包括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聘用),也包括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还包括在当地从事第二、三产业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依法纳税等。
  合法稳定住所,指公民在城镇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没有房屋产权证明,但有证据证明该房屋是合法建筑且合法取得该房屋使用权也视为具备“合法稳定住所”,但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不得视为合法稳定住所。
合法租赁房屋主要包括合法租住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直管房屋或者合法租住其他成套住房。合法租住其他成套住房是指合法租住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租房落户需征得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或房屋产权所有人同意,且房屋所有单位或房屋产权所有人已向公安机关办理了登记手续或者签订了治安责任保证书,但租住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不得视为合法租住。房屋承租人实际居住时间以公安机关在《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上登记时间为准。
(二)有关具体落户的条件
1、“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以及合法租赁房屋”是制定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条件的基本标准,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
2、对被评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农民工、先进工作者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等条件之一的务工人员在市区合法稳定就业的,进城落户不受当地社会保险时间限制。
4、具有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或高级技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落户不受工作年限或社会保险限制。
5、对投资经商、兴办实业,以及依法经营的个体经营者,不受投资规模大小或经营时间的限制。
(三)县域范围落户政策。在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街道和其他建制镇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租赁房屋或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落户不受居住时间、房屋面积及参加当地社会保险时间限制。
三、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一)流动人口信息申报、注销。流动人口信息系统采用全省一级建库模式,任何流动人口和房屋出租人均可通过互联网,登录流动人口信息系或“山东公安民生服务在线” 申报居住信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用工单位可向公安派出所申请注册社会用户,并通过互联网申报流动人口居住信息。流动人口离开居住地到其他县(市、区)居住的,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等应当及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注销手续;流动人口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房屋出租人或者用人单位等办理居住登记注销手续。
(二)居住证发放对象。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口拟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发放居住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发放居住证:一是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二是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三是在居住地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培训的;四是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在救助管理机构滞站的;五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需要发放居住证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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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六十四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四)身份证明是指:  3.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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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条例》
第十条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居住地住址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居住地住址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居住变更登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应当发给相应的登记凭证。
第十一条 流动人口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申报居住登记:
(一)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二)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
(三)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以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第十二条 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流动人口入住后二十四小时内登记其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基本情况,在三个工作日内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并督促其按照规定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居住变更登记。流动人口终止居住的,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流动人口离开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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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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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潍坊征地补偿标准根据以下情况计算:
一、土地补偿计算公式
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
二、青苗补偿费计算公式
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并公告。 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
三、安置人数计算公式
征地时,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四、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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