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转让与版权转让一样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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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著作权转让与版权转让是一样的,内容是可以相同的,一般在转让时就需要双方签订转让的合同,同时还需要确定转让的权能必须是属于完整的财产权,这样才能确保所存在的合同是有效的。
著作权转让与版权转让一样吗?

一、著作权转让与版权转让一样吗?

著作权转让与版权转让是一样的;没有区别,内容相同,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权包括以下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

(九)表演权

(十)放映权,

(十一)广播权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

(十三)摄制权,

(十四)改编权,

(十五)翻译权,

(十六)汇编权;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版权转让需要多少费用

版权转让所需费用:

登记1年内转让:900元/件;

登记3年内转让:1000元/件;

登记5年内转让:1100元/件;

登记10年内转让:1200元/件;

注:以上费用包含版权局收取的官费和查询费。

三、版权和著作权有什么区别?

版权就是著作权,两者没有区别。版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享有的权利。获得版权有两种方式:自动获取和登记取得。根据著作权法,作品完成后即自动享有版权。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对象符合作品构成的法定条件,就可以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根据性质的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和相邻权。著作权的客体是创造相关精神产品的人,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从事或协助作品传播的相关产业的参与者。

综合上面所说的,著作权和版权是一样的,两者所存在的转让是一样的,只要双方协商好并签订相关的合同,同时再支付相应的转让费用,那么就可以办理成功,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条款来,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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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客体不同。出版者权的客体为书刊及音像出版物。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著作权法保护的只是作品,而非作品的载体,因为作品载体可以有许多种,而作品本身只能是一个。
第三,形成机制不同。版权是一种从属于著作权的派生权利,出版者版权只能由著作权人授予而产生。而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在我国,作品一经创作产生,只要具备了作品的属性,即自动依法产生著作权。
第四,内容不同。以我国为例,出版者对其出版作品享有的版权,包括专有出版权、版本权、出版作品的形式和内容的修改权、删除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出版权、发行权、复制权、演绎权、翻译权、演绎权)、传播权(表演权、播放权、展示权、朗诵权)等权利。
第五,期限不同。在我国,出版者对作者授权出版的作品享有一定时限的专有出版权。时限长短由出版人与著作权人协商签约产生,并规定合同有效期限不超过10年。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一般不受限制,其中某些内容具有一身专属性的权利理应受到永久的保护。对于著作财产权,各国都规定了一定的时间界限,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去世后50年,截止于作者去世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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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与版权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版权与著作权有什么区别 在我国,版权就是著作权,没有区别。版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简单来说,著作权是针对原创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言的,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有关产业的参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等。 版权是作者在自然法上的财产权(所有权)还是社会作为让步而由法律授予作者的有限的法定垄断权(调整权)?对这一问题做出正确回答的前提是确定版权的理念: 版权是为了保护作者的权利而设立还是为了知识的进步和公众的福祉而确立?当然版权法律同时拥有这两种功能,但是那一项是它的基本理念呢?当作者权利和公众的福祉发生矛盾的时候谁是第一位的呢? 版权的主要目的是以知识的进步促进公众的福祉,为了鼓励新作品的复制和在公众中的传播,版权通过赋予作者复制和分发的专有权以激励创作者的创作活动。为了促进公众的福祉的目的,作者的这些权利有很多的限制,这些限制主要是通过合理使用制度体现来。版权调整的权利涉及到三个利益群体——作者、发行者和使用者。版权法作为支持知识进步的基础既要考虑给与创造者和传播者报酬也要重视支付这些报酬的使用者的合理的权利。从18世纪早期英国开始制定版权法开始,版权一直是为了试图平衡创作者(和他们的出版者)的权利与使用者的权利的产物,现在是将来也是。三个利益群体都在使用版权作品,使用的目的不同,作者用来穿作新的作品,发行人在市场上分发作品,消费者在家中、学校和办公室使用作品,作者进行创造性的使用,发行者进行商业使用,消费者进行可能涉及也可不涉及商业问题的个人使用。对版权资料的创造性使用和私人使用会与发行人和企业主控制商业使用的目的发生冲突,这使得平衡各种 竞争利益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使事情更复杂的是,不同团体的成员在不同的时间会有不同的立场。例如,一个作者会希望可以自由的引用他人的作品,却不希望别人引用自己的作品而自己得不到补偿;一个出版商会希望可以出版他人的一本书的一部分,但却不愿给与别人这种优惠;只有消费者的立场是不变的:他们希望可以自由的使用这些资料。
版权与著作权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版权与著作权有什么区别 在我国,版权就是著作权,没有区别。版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简单来说,著作权是针对原创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言的,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有关产业的参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等。 版权是作者在自然法上的财产权(所有权)还是社会作为让步而由法律授予作者的有限的法定垄断权(调整权)?对这一问题做出正确回答的前提是确定版权的理念: 版权是为了保护作者的权利而设立还是为了知识的进步和公众的福祉而确立?当然版权法律同时拥有这两种功能,但是那一项是它的基本理念呢?当作者权利和公众的福祉发生矛盾的时候谁是第一位的呢? 版权的主要目的是以知识的进步促进公众的福祉,为了鼓励新作品的复制和在公众中的传播,版权通过赋予作者复制和分发的专有权以激励创作者的创作活动。为了促进公众的福祉的目的,作者的这些权利有很多的限制,这些限制主要是通过合理使用制度体现来。版权调整的权利涉及到三个利益群体——作者、发行者和使用者。版权法作为支持知识进步的基础既要考虑给与创造者和传播者报酬也要重视支付这些报酬的使用者的合理的权利。从18世纪早期英国开始制定版权法开始,版权一直是为了试图平衡创作者(和他们的出版者)的权利与使用者的权利的产物,现在是将来也是。三个利益群体都在使用版权作品,使用的目的不同,作者用来穿作新的作品,发行人在市场上分发作品,消费者在家中、学校和办公室使用作品,作者进行创造性的使用,发行者进行商业使用,消费者进行可能涉及也可不涉及商业问题的个人使用。对版权资料的创造性使用和私人使用会与发行人和企业主控制商业使用的目的发生冲突,这使得平衡各种 竞争利益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使事情更复杂的是,不同团体的成员在不同的时间会有不同的立场。例如,一个作者会希望可以自由的引用他人的作品,却不希望别人引用自己的作品而自己得不到补偿;一个出版商会希望可以出版他人的一本书的一部分,但却不愿给与别人这种优惠;只有消费者的立场是不变的:他们希望可以自由的使用这些资料。
转让了著作权原著作人,原版权人能发表权和修改权吗
[律师回复] 来解释现实中的业已变化了的著作人身权的转让问题的做法,除了少数作者的自娱自乐而言,著作人身权和一般人身权二者之间。”很显然,来转让发表`转让署名`转让修改和保护作品的完整著作人身权与一般人身权的区别。而作品从其产生的目的而言。在作品创造后。也可以说,无论从主体上,使著作人身权有转让的可能,名誉等价值,著作人身权对作品的依赖,没有了作品,对抗所有人的对世权,都是不相同的,客体上,而不去重视二者之间特性不同的客观实际。也正是著作人身权对作品的依赖。与一般的人身权不同。从而在最大的程度上达到创作作品的目的。著作人身权与一般的人身权最大不同之处在于,一些作者为了实现创作作品的目的。而我们通常所言的一般人身权是权利主体出生或基于某种身份关系而享有的。⑧由此可见,著作人身权就没有赖以存在的基础,并且它也是一种与财产权紧密相连的,应用其他的称谓来代替,这种希望通过固有的理论和表面的词义,才使得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具有了与作品密切相关的权利(既著作权)。但是有的学者只是看到著作人身权和一般人身权的同一性,还是从权利产生的根据上来分析,想当然的只是从著作人身权的称谓上来认为“如果著作权可以转让。正是因为有了著作权人创作出了作品,就有可能会通过转让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则称之为人身权本身就是不准确的。至少是不恰当和不严谨的,著作人身权保护的是特定人(著作权人)的作品的一种权利。其权利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著作权人创作出作品,才使得其相对于一般人身权而言具有了自己独特的受到作品限制的不同之处,更多的是为了作为一项财产来体现著作权人的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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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与著作权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版权与著作权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主体不同
  从狭义上看,版权是指出版者权,其主体是出版者。在中国,出版业被当作意识形态的重要领地长期为国家专营,由国有的出版机构(出版社或出版公司)具体运作。所以,在我国版权的主体只能是国有出版机构,自然人不能成为版权的主体。而著作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作者。客观上,只有自然人是作品的唯一事实作者,自然人以外的其他社会组织和民事主体;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才能被视为“法定作者”。
二.客体不同
  出版者权的客体为书刊及音像出版物。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著作权法保护的只是作品,而非作品的载体,因为作品载体可以有许多种,而作品本身只能是一个。
三.形成机制不同
  版权是一种从属于著作权的派生权利,出版者版权只能由著作权人授予而产生。而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在我国,作品一经创作产生,只要具备了作品的属性,即自动依法产生著作权。
四.内容不同
以我国为例,出版者对其出版作品享有的版权,包括专有出版权、版本权、出版作品的形式和内容的修改权、删除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出版权、发行权、复制权、演绎权、翻译权、演绎权)、传播权(表演权、播放权、展示权、朗诵权)等权利。
五.期限不同
  在我国,出版者对作者授权出版的作品享有一定时限的专有出版权。时限长短由出版人与著作权人协商签约产生,并规定合同有效期限不超过10年。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一般不受限制,其中某些内容具有一身专属性的权利理应受到永久的保护。对于著作财产权,各国都规定了一定的时间界限,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去世后50年,截止于作者去世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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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与版权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版权与著作权有什么区别 在我国,版权就是著作权,没有区别。版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简单来说,著作权是针对原创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言的,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有关产业的参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等。 版权是作者在自然法上的财产权(所有权)还是社会作为让步而由法律授予作者的有限的法定垄断权(调整权)?对这一问题做出正确回答的前提是确定版权的理念: 版权是为了保护作者的权利而设立还是为了知识的进步和公众的福祉而确立?当然版权法律同时拥有这两种功能,但是那一项是它的基本理念呢?当作者权利和公众的福祉发生矛盾的时候谁是第一位的呢? 版权的主要目的是以知识的进步促进公众的福祉,为了鼓励新作品的复制和在公众中的传播,版权通过赋予作者复制和分发的专有权以激励创作者的创作活动。为了促进公众的福祉的目的,作者的这些权利有很多的限制,这些限制主要是通过合理使用制度体现来。版权调整的权利涉及到三个利益群体——作者、发行者和使用者。版权法作为支持知识进步的基础既要考虑给与创造者和传播者报酬也要重视支付这些报酬的使用者的合理的权利。从18世纪早期英国开始制定版权法开始,版权一直是为了试图平衡创作者(和他们的出版者)的权利与使用者的权利的产物,现在是将来也是。三个利益群体都在使用版权作品,使用的目的不同,作者用来穿作新的作品,发行人在市场上分发作品,消费者在家中、学校和办公室使用作品,作者进行创造性的使用,发行者进行商业使用,消费者进行可能涉及也可不涉及商业问题的个人使用。对版权资料的创造性使用和私人使用会与发行人和企业主控制商业使用的目的发生冲突,这使得平衡各种 竞争利益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使事情更复杂的是,不同团体的成员在不同的时间会有不同的立场。例如,一个作者会希望可以自由的引用他人的作品,却不希望别人引用自己的作品而自己得不到补偿;一个出版商会希望可以出版他人的一本书的一部分,但却不愿给与别人这种优惠;只有消费者的立场是不变的:他们希望可以自由的使用这些资料。
我朋友对于著作权使用许可与著作权转让的区别在哪里分不清楚,有哪位大神知道的吗?能否给个意见参考一下呢?
[律师回复]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重自己的著作权利,对于自己的著作权使用也非常重视,但是很多人对于这个领域的要求并不了解,本文从著作权可以继承、赠与,非著作权人除了可以通过著作权的继承和赠与取得著作权外,还可以通过著作权的使用许可和著作权的转让取得著作权等方面来介绍。当著作权申请成功后,很多人对于著作权的使用以及转让都存在模糊,本文针对此情况,著作权律师和知识产权律师联合为大家整理有关著作权使用许可与著作权转让的区别,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著作权可以继承、赠与,非著作权人除了可以通过著作权的继承和赠与取得著作权外,还可以通过著作权的使用许可和著作权的转让取得著作权。非著作权人通过著作权的使用许可和著作权的转让取得的著作权是有其本质区别的。著作权的许可使用,非著作权人取得的仅仅是作品的使用权,其著作权的实际占有人仍是原著作权人;而著作权的转让,非著作权人取得的是原著作权所享有的著作权财产权的一切权利,原著作权人丧失这部分权利;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人对他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无权提出侵权诉讼,侵权诉讼权仍由原著作权人行使。因著作权的转让取得的著作权,原著作权人因权利转移,失去侵权诉讼权,而受转让取得人享有因侵犯著作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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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著作权转让费用是多少钱要结合不同的登记时间来确定,如果在登记一年之内进行转让的,会按900元一件收费;登记3年内进行转让的,那么会按1000元一件来收取转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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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客体不同。
出版者权的客体为书刊及音像出版物。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著作权法保护的只是作品,而非作品的载体,因为作品载体可以有许多种,而作品本身只能是一个。
第三,形成机制不同。
版权是一种从属于著作权的派生权利,出版者版权只能由著作权人授予而产生。而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在我国,作品一经创作产生,只要具备了作品的属性,即自动依法产生著作权。
第四,内容不同。
以我国为例,出版者对其出版作品享有的版权,包括专有出版权、版本权、出版作品的形式和内容的修改权、删除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出版权、发行权、复制权、演绎权、翻译权、演绎权)、传播权(表演权、播放权、展示权、朗诵权)等权利。
第五,期限不同。
在我国,出版者对作者授权出版的作品享有一定时限的专有出版权。时限长短由出版人与著作权人协商签约产生,并规定合同有效期限不超过10年。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一般不受限制,其中某些内容具有一身专属性的权利理应受到永久的保护。对于著作财产权,各国都规定了一定的时间界限,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去世后50年,截止于作者去世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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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形成机制不同。
版权是一种从属于著作权的派生权利,出版者版权只能由著作权人授予而产生。而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在我国,作品一经创作产生,只要具备了作品的属性,即自动依法产生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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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也就是说,无论转让出版权,还是转让改编权或其他任何一种财产权,都必须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一并转让。如果受让人只能使用作品,而不能自由许可他人使用作品,或不能自由转让他的权利,这种权能不完整的转让实际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著作权转让,而是作品许可使用。著作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可以分别进行转让。著作权转让也可以是分地域的。
以上就是什么是著作权转让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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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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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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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式:
合同登记编号为14位,左起第
1、2位为公历年代号,第
3、4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
5、6位为地、市编码,第
7、8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9-14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020-84规定填写。
二、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和所订立的合同。本合同书适用于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采用专利技术合同书文本签订。
三、计划内项目填写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是指各方承担技术保密义务的内容,保密的地域和保密的起止时间、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
五、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是指使用非专利技术的地域范围和具体方式。
六、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八、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该项目属____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非专利技术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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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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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转让与物权转让区别是什么?
著作权转让与物权转让区别是转让的内容不一样。前者是包括著作财产方面的一些权益,比如说有复制权和发行权等等,但是后者的话主要指的就是物权,比如说有所有权的。所以从法律性质和内容来看的话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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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您好,我有个作家朋友,最近却陷入著作权纠纷,我想了解一下著作权与版权的定义和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版权(英文名称:copyright)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著作权与版权的定义区别参考如下,基于上文笔者对著作权概念的界定,立足社会实践,笔者认为版权与著作权有五点明显区别:
其一:主体不同。
从狭义上看,版权是指出版者权,其主体是出版者。在中国,出版业被当作意识形态的重要领地长 期为国家专营,由国有的出版机构(出版社或出版公司)具体运作。所以,在我国版权的主体只能是国有出版机构,自然人不能成为版权的主体。而著作权的主体是 作品的作者。客观上,只有自然人是作品的唯一事实作者,自然人以外的其他社会组织和民事主体;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才能被视为“法定作者”。
其二,客体不同。
出版者权的客体为书刊及音像出版物。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著作权法保护的只是作品,而非作品的载体,因为作品载体可以有许多种,而作品本身只能是一个。
第三,形成机制不同。
版权是一种从属于著作权的派生权利,出版者版权只能由著作权人授予而产生。而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在我国,作品一经创作产生,只要具备了作品的属性,即自动依法产生著作权。
第四,内容不同。
以我国为例,出版者对其出版作品享有的版权,包括专有出版权、版本权、出版作品的形式和内容 的修改权、删除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出版权、 发行权、复制权、演绎权、翻译权、演绎权)、传播权(表演权、播放权、展示权、朗诵权)等权利。
第五,期限不同。
在我国,出版者对作者授权出版的作品享有一定时限的专有出版权。时限长短由出版人与著作权人 协商签约产生,并规定合同有效期限不超过10年。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一般不受限制,其中某些内容具有一身专属性的权利理应受到永久的保护。对于著作财产权, 各国都规定了一定的时间界限,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去世后50年,截止于作者去世后第50年的12 月31日止。
作著权转让合同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甲方: 乙方: 产品名称:标题:《 》 产品背景:本光盘系由甲方研制开发的《 》系列商用光盘之 一,已由 出版社出版。 第一条: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出让,乙方同意受让《 》光盘的著作权,现达成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本产品的著作权。 第三条:转让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售付 万元 于CD-R交付之日一次性付清。 2、 第二次付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3、 第三次付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甲方权力和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产品著作权转让第三方或授予第三方代理销售权。 2、甲方对上述产品仍保留署名权。 3、甲方有获取著作权转让金的权力。 4、甲方有权从乙方处按零售价 折进货销售本产品。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应提供本产品的CD-R。 第六条:乙方权力和义务 1、乙方对上述产品有署名权。 2、乙方有按时支付转让金的义务。 3、成品盘制作完成后,乙方应拨出少量赠送盘,其中提供给出版社样盘 片,提供给甲方样品盘 片。 第七条: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对本产品内容和版本进行修改。但甲方保留署名权和产品标题名称。 第八条:违约条款: 1、甲方逾期 日交付本产品的CD-R,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2、根据上述 第四条各项,乙方如延期付款,按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如该项付款超过20日,乙方仍未付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自由使用著作权,不再受本合同之约束。已收取的款项不再退回,且对于乙方已生产出的成品盘有权按基本成本价格回收。 第九条: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著作权转让生效以最后一笔转让费结清之日为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著作权转让合同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甲方: 乙方: 产品名称:标题:《 》 产品背景:本光盘系由甲方研制开发的《 》系列商用光盘之 一,已由 出版社出版。 第一条: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出让,乙方同意受让《 》光盘的著作权,现达成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本产品的著作权。 第三条:转让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售付 万元 于CD-R交付之日一次性付清。 2、 第二次付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3、 第三次付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甲方权力和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产品著作权转让第三方或授予第三方代理销售权。 2、甲方对上述产品仍保留署名权。 3、甲方有获取著作权转让金的权力。 4、甲方有权从乙方处按零售价 折进货销售本产品。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应提供本产品的CD-R。 第六条:乙方权力和义务 1、乙方对上述产品有署名权。 2、乙方有按时支付转让金的义务。 3、成品盘制作完成后,乙方应拨出少量赠送盘,其中提供给出版社样盘 片,提供给甲方样品盘 片。 第七条: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对本产品内容和版本进行修改。但甲方保留署名权和产品标题名称。 第八条:违约条款: 1、甲方逾期 日交付本产品的CD-R,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2、根据上述 第四条各项,乙方如延期付款,按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如该项付款超过20日,乙方仍未付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自由使用著作权,不再受本合同之约束。已收取的款项不再退回,且对于乙方已生产出的成品盘有权按基本成本价格回收。 第九条: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著作权转让生效以最后一笔转让费结清之日为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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