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卖妇女与买主的婚姻没有法律效力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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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金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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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拐卖妇女与买主的婚姻效力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待。拐卖妇女是一个犯罪行为,买主强迫被拐卖的妇女与其生活在一起,通常不会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仅为同居关系而已。
被拐卖妇女与买主的婚姻没有法律效力

一、被拐卖妇女与买主的婚姻有效吗?

被拐卖妇女与买主的婚姻效力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待。

首先,拐卖妇女是一个犯罪行为,买主强迫被拐卖的妇女与其生活在一起,通常不会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仅为同居关系而已。

但是如有下述两种情形,则双方可以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

1、被拐卖妇女逐渐接纳男方,愿意与男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结婚年龄等实质条件,并且这些情形发生于1994年2月1日以前,则按事实婚姻处理;

2、被拐卖妇女与买方自愿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这里存在一个重要问题,如果被拐卖妇女是被男方胁迫去办理的结婚登记,这种胁迫行为实则违背了我国法律规定的婚姻自由原则,根据《民法典》第1052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属于可撤销的婚姻,而非无效。

二、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法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那么,女方因被拐卖与男方结婚,之后女方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呢?

三、被拐卖妇女如何解除婚姻关系?

结合上文,被拐卖妇女想要解除婚姻关系,同样需要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第一种,因胁迫结婚的,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根据《民法典》第1052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二种,双方已经形成事实婚姻,或者自愿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该种情形可参照一般的离婚案件进行处理,但对于其中的拐卖妇女情节,因构成刑事犯罪,个人认为即便双方已经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为打击犯罪,切实保护被拐卖妇女的利益,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证据确凿充分的情况下,法院应当在女方第一次起诉即判决准予离婚,不宜久判不离。

总之,能起诉离婚的当事人说明自身并未被买主严格控制人身自由,或者挣脱了束缚,在人身方面相对安全,可以说她们是“幸运”的。但在现实中,很多当事人在被拐卖后,甚至被铁链拴住身体,连生命都受到威胁,又如何谈自救呢?

最后,希望调查组还社会以公正,还法制以权威,还被拐卖的妇女以人性的尊严。希望此事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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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包括父母、兄弟姐妹、族人以及奸夫、情妇、被害人所在单位的领导人等,其中以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居多数,其他人一般不可能成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主体。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就是为了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其目的,有的是不准被害人与其所爱的人结婚;有的出于强迫被害人必须与某人结婚;有的是强迫被害人不得改嫁或者是不准离婚。犯罪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如父母、亲族出于贪图金钱、高攀权势进行干涉;出于维护封建的旧习俗不准改嫁;出于子女婚事须按父母之命的传统封建思想,等等。这些不同的动机不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构成要件,只是量刑时要考虑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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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接受财物的人不同。该罪接受财物的人是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如接受财物的人行为性质定不上是拐卖妇女、儿童,则给付财物的行为人的行为不是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介绍婚姻、收养儿童给付财物行为接受财物的人一般不是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说“一般不是”是因特殊情况下接受财物者是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但给付财物人不构成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如给付财物者主观上不明知妇女、儿童是被拐卖而来,或者儿童是从其亲生父母处领养(其亲生父母是出卖亲生子女的行为)。

(3)妇女、儿童的来源不同。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中妇女、儿童来源是被拐卖、收买而来的。而介绍婚姻、收养儿童给付财物行为,妇女的来源是妇女本人自愿外嫁,儿童来源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送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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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儿童罪与罚是怎么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与罚是怎么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拐卖妇女儿童罪与相关处罚规定
根据现行刑法的相关规定,拐卖妇女儿童就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1、一般情形下,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3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6)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7)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如何防止子女被拐卖
1、不要让孩子离开家长视线范围;
2、不要将孩子单独留在家中或店铺里;
3、不要把孩子交给陌生人看管或带走,无暇照顾孩子时,把孩子交给可信赖的亲朋好友;
4、不要让孩子独自在门外玩耍;
5、不要让孩子在没有大人看护的情况下跟随其他孩子外出玩耍;
6、与邻居和睦相处,遇事彼此照应;
7、带孩子外出时,留意四周情况,注意是否有人、车跟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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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儿童罪与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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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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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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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儿童罪与罚是要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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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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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要让孩子离开家长视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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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儿童罪与罚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与罚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拐卖妇女儿童罪与相关处罚规定
根据现行刑法的相关规定,拐卖妇女儿童就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1、一般情形下,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3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6)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7)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如何防止子女被拐卖
1、不要让孩子离开家长视线范围;
2、不要将孩子单独留在家中或店铺里;
3、不要把孩子交给陌生人看管或带走,无暇照顾孩子时,把孩子交给可信赖的亲朋好友;
4、不要让孩子独自在门外玩耍;
5、不要让孩子在没有大人看护的情况下跟随其他孩子外出玩耍;
6、与邻居和睦相处,遇事彼此照应;
7、带孩子外出时,留意四周情况,注意是否有人、车跟随;
拐卖妇女儿童罪与罚是该怎样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拐卖妇女儿童罪与相关处罚规定
根据现行刑法的相关规定,拐卖妇女儿童就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1、一般情形下,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3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6)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7)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如何防止子女被拐卖
1、不要让孩子离开家长视线范围;
2、不要将孩子单独留在家中或店铺里;
3、不要把孩子交给陌生人看管或带走,无暇照顾孩子时,把孩子交给可信赖的亲朋好友;
4、不要让孩子独自在门外玩耍;
5、不要让孩子在没有大人看护的情况下跟随其他孩子外出玩耍;
6、与邻居和睦相处,遇事彼此照应;
7、带孩子外出时,留意四周情况,注意是否有人、车跟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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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拐卖妇女与买主的婚姻是否有效?如何解除婚姻关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被拐卖妇女与买主的婚姻是否有效?如何解除婚姻关系?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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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拐卖妇女儿童罪与抢劫罪怎么判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抢劫同时实施两种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按罪、抢劫罪数罪并罚,从重处罚。妇女。也就是说,对这两个罪名分别量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救济物资的、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妇女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在其中一个重的量刑与两罪名总刑期之间择一个实际执行处罚的刑期。法律规定;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的,以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罪】以暴力、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2、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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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主与被拐卖妇女的婚姻在法律上有没有效力
被拐卖妇女与买主的婚姻效力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待。拐卖妇女是一个犯罪行为,买主强迫被拐卖的妇女与其生活在一起,通常不会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仅为同居关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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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拐卖妇女儿童罪与罚是应该如何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与罚是应该如何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拐卖妇女儿童罪与相关处罚规定
根据现行刑法的相关规定,拐卖妇女儿童就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1、一般情形下,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3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6)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7)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如何防止子女被拐卖
1、不要让孩子离开家长视线范围;
2、不要将孩子单独留在家中或店铺里;
3、不要把孩子交给陌生人看管或带走,无暇照顾孩子时,把孩子交给可信赖的亲朋好友;
4、不要让孩子独自在门外玩耍;
5、不要让孩子在没有大人看护的情况下跟随其他孩子外出玩耍;
6、与邻居和睦相处,遇事彼此照应;
7、带孩子外出时,留意四周情况,注意是否有人、车跟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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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儿童罪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与人格尊严。本罪的对象仅限于妇女和儿童。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妇女,是指已满14周岁的女性,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妇女,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妇女。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拐骗,是指以欺骗、利诱等非暴力手段将妇女、儿童拐走,以便出卖的行为。绑架,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控制妇女、儿童的行为。收买,是指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买取、换取妇女、儿童的行为。贩卖,是指将妇女、儿童当作商品出售给他人以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接送,是指行为人在拐卖妇女、儿童过程中的接收、运送的行为。中转,是指为拐卖妇女、儿童的罪犯提供中途场所或机会。偷盗婴幼儿,是指秘密窃取不满6周岁的儿童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七种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本罪,同时实施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亦构成一罪,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出卖的目的。
拐卖妇女罪中的一罪与数罪,重罪与轻罪的问题。
[律师回复] 一罪与数罪:犯罪分子在拐卖妇女、儿童的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作为犯罪情节,不单独定罪,而与拐卖妇女、儿童罪实行并罚:

1)奸淫被拐卖的妇女。这里的“奸淫”,不论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或者胁迫等强制手段,也不论被害妇女是否有反抗行为,都可以认定为量刑情节,但不能单独定罪。

2)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3)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4)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5)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重罪与轻罪: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情节严重的:就是刑法规定的八种情形。情节特别严重的:拐卖妇女、儿童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八种情形别严重的情节。绑架妇女、儿童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绑架妇女、儿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情节特别严重的;绑架手段极其残忍、恶劣的;造成被害人或者其家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情节特别严重的;绑架妇女、儿童多人具有极大社会危害性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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