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假规定的时间期限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01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16人
专家导读 南京婚假规定的时间期限是: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初婚公民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晚婚晚育夫妻现在不享受特殊假期,二婚者只可享受3天的法定婚假,并且是不能享受晚婚假的。如果是职工本人结婚,用人单位是可以比准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南京婚假规定的时间期限是什么?

一、南京婚假规定的时间期限是什么?

1、国家没有规定婚假有效期,即没有规定婚假必须在登记领取结婚证之后多长时间内休完。

2、对于婚假的有效期,虽然国家没有强制性的统一规定,但一般公司或单位会作出相应的规定,有的是登记领取结婚证之后三个内休完,有的是半年内,有的是一年,等。单位的这种规定员工应当遵守。同时,既然是婚假,那么也不宜在领取结婚证后较长时间后休。

3、说明一点,婚假应当一次性休完。

二、国家关于婚假的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均应享受婚假待遇。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职工享受三天的婚假。

三、婚假期间工资的计算方式

根据《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本人结婚,用人单位应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假期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

至于假期超过3天的,全国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工资计发的统一标准。但根据上海市有关规定,职工除了享受的3天婚假外,符合晚婚年龄(男职工年满25周岁、女职工年满23周岁)的初婚者应当增加婚假一周。

以上海市为例,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10天婚假期间的工资、奖金按如下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还要说明的是,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上海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婚假是法定假期,每个公民都有权享受,新人们尽量早点休,过期就作废了,请婚假时也要注意婚假请假条的书写,无论是何种的注意事项,都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劳动者的权益,此时也是为了维护我国的劳动市场的秩序的稳定。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8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0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南京婚假规定的时间期限是什么?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2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6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6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4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5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3****82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7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3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8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1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8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7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4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5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1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宿迁156****107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35****38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56****909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在南京产假规定的时间是多久
南京规定的产假时间是128天,在国家规定的98天的产假基础上,南京市人民政府延长了30天的产假。并且,南京也明确规定,男方可以享受为期15天的陪产假,产假和陪产假的时间是不包括法定节假日的。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南京市劳动合同2024期限是多长时间?
对于劳动合同的期限,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合同期限属于劳动合同订立双方协商自治的范围,法律法规不宜对此干涉太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三类: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0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南京产假工资发放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南京产假工资发放时间规定是怎样的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南京产假工资发放时间规定是如何的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南京产假工资发放时间规定是如何的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0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南京取保候审一般多长时间
得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来判断多长时间结案。简单的案件一般两个月内就可以出结果,审判了。最长也不会超过一年。取保候审的时限是12个月,往后延长的要求很严格。因此一般会在这段时间内给出结果。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南京轻微车祸处理期限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南京轻微车祸处理期限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间:
1、暂扣车辆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但应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2、责任认定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应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决定书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送交申请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认定决定。
3、伤残评定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4、赔偿调解期限
公安机关在查明事故真相、认清事故责任、确定事故损失后,可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在调解过程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的,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代理人因不可抗拒力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的,调解时限中断;调解重大、复杂交通事故需要延长调解时限的,须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延长。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380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南京公积金上限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2018年公积金新变化具体如下:为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企业非税负担,将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延长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的期限,各地区2016年出台的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到期后,继续延长执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通知》要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凡超过3倍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由各地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确定,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在5至当地规定的上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为此记者帮广大职工算了一笔账,根据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市区为例,今年职工可缴纳住房公积金上下限分别为:上限:单位:21900×122628元个人:21900×122628元总计:262826285256元下限:单位:3030×8242.4元个人:3030×8242.4元总计:243243486元据了解,今年的调整业务办理期限控制在2个半月内完成。新的基数将从7月开始执行,单位调整时间较晚,造成少缴的,应在办理年度调整时一并补缴。在年度调整期结束后,仍未调整的,其职工缴存基数低于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的,由苏州市公积金中心统一调整至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节假福利 > 婚假 > 南京婚假规定的时间期限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