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县级抚养费多少钱?

最新修订 | 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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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我国县级抚养费多少钱是没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的。离婚后一方不直接抚养孩子并且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迫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

在我国县级抚养费多少钱?

一、在我国县级抚养费多少钱?

抚养费标准根本就不是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更不存在着县级市级抚养费的划分标准,在任何情况下,抚养费的支付标准都要考虑到父母的工资收入,还有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一般是按照父母亲月工资收入的20~30%左右的比例确定的。

抚养费标准并没有统一的规定,要根据父母亲的实际情况分析。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二、抚养费支付时间是多久?

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

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应当负担抚育费。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在我国的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给付规定中,法律从来没有规定过县级抚养费标准一定会低于市级抚养费标准,因为不管在什么地方都有家庭经济收入好的,也有家庭经济收入低的。在县级,父母亲有能力的话,每个月也可以给孩子上万元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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