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鉴定条件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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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临时工规定的工伤鉴定条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而受伤的、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意外伤害的、职业病、上下班途中受交通事故伤害的等,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上述不同的条件来认定工伤。
临时工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鉴定条件是什么?

一、临时工规定的工伤鉴定条件是什么?

临时工规定的工伤鉴定条件,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根据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工伤认定决定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的规定,确定职工受伤或者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范围,是否符合工伤的基本条件的书面决定。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是指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到工伤保险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过程中,由医院记载的有关工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据此审查工伤职工的伤情是否处于稳定状态,能否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临时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也是可以认定为工伤事故的,具体情况下工伤保险的认定情况,是需要基于工伤鉴定的结果来进行处理,必须是在符合工伤的条件下才可以认定为工伤事故,这种情况下才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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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疗保险:单位缴6个人缴2 。从参保缴费之日起,满 6 个月后才能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率分为 0.63.6共 8 个档次,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单位所属行业特点核定费率。
4、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率为 0.3,如果男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妻子没有参保,在生育时也能享受一定的生育津贴。
5、失业保险:单位缴0.6个人缴0.4,失业保险必须在缴满一年后才能享受,一般为交一年领 2个月,交 2 年领 4 个月,但享受的最高时限不能超过 24 个月。
6、住房公积金:单位与个人缴费同等匹配 。住房公积金必须连续正常缴满 6 个月才能申请使用,有两个用途:一是可用于购房或装修等申请贷款,二是可以直接提取账户上的现金。
7、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四个险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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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发生意外受到工伤,导致的伤害比较严重,该如何申请工伤鉴定伤残等级工伤保险条例?
[律师回复] 如何申请工伤鉴定伤残等级工伤保险条例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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