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著作权可以通过签订转让合同的方式转入公司。
《著作权法》
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第十九条 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转移。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本法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二、著作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著作人身权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2、著作财产权是作者对其作品的自行使用和被他人使用而享有的以物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著作财产权的内容具体包括: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综上所述,在计算机软件开发中,经常发生著作权和专利权冲突的情况。这样对于专利人来说可能构成侵权,为解决这个问题,应当采取的一个办法就是专利申请成功时进行著作权登记,将这两个权利始终统一到一人名下。即便是转让专利,也应当一并转让。
专利权和著作权在进行转让的时候,必然是需要严格的按照我们国家的《著作权法》、《专利法》当中的规定来进行处理的,通常情况之下专利权当中的财产方面的权益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是人身方面的权益是不能够进行转让的,这一点是需要注意的,即使是关于人身权进行转让,那么签订相关转让合同也是属于无效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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