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著作权有效期多少年?

最新修订 | 202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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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专利著作权有效期一般是五十年。在我国的著作权产生的规定中,著作权的产生一般不会经过什么登记程序,一般只要自己发表了,或者能提供相应的著作证明就可以,但是专利权需要由国家认可,要当对应的机构进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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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五十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有限制的,根据著作权主体和作品性质不同,其保护期限有所区别:

(一)作品的作者为公民,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作者死亡后,其保护期以作者死亡后次年的开始计算,第50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届满。

(二)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予以保护。

(三)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以及摄影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

(四)合作作品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但50年的计算以合作作者中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为起算点。

(五)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适用著作权法的一般规定。

(六)图书出版单位的专有出版权。合同约定,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合同期满可以续签

(七)录音、录像作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作品首次出版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八)广播、电视节目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或者说是著作权的有效期限。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就丧失著作权,该作品便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我国对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分别加以规定。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受到法律保护。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作为作者的公民死亡,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终止后,其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著作权法保护。

著作权和专利权都经常听说,二者要是分开来说似乎都很好理解,但是如果把二者放在一起,有的时候还是容易混淆的,其实二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分别所要保护的内容是不一样的,无论如何都是要保护自己的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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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著作权有效期多少年?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专利著作权有效期多少年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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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软件著作权属于专利吗
[律师回复] 对于软件著作权属于专利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不属于专利。
软件著作权属于著作权的范围,受《著作权法》保护,不是专利的一种,不受《专利法》保护 。
两者是同属于知识产权概念,种类不同而已,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软件证明材料通过国家认可机构(版权保护中心)审核取得的,而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1、法律依据不同
软件的著作权保护依据《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软件的专利保护依据《专利法》,具体审查标准参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若干问题”
2、申请方式不同
软件版权代码写完就自然受到保护,不需要经过审核,提交材料符合规范就可以获得
软件专利需要经过形式审查和实际审查,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诸多要求,才能够受到保护
3、简易程度不同
软件著作权获权简单,维权简单,保护力度弱,产生的效益通常是收取授权费用
软件专利获权困难,维权复杂,保护力度强,产生的效益不仅可以打击竞争对手,还隐性地促进企业内技术的研发
优点:
软件的专利保护可以保护软件的算法,这是软件著作权保护无法实现的
缺点:
1、申请专利,专利的技术材料必须公开
2、申请专利需要支付费用,而且获得专利后每年还需要支付一定的维持费用
3、申请专利保护需要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条件,符合条件的软件并不太多
4、专利申请及审查可能需要1-3年的时间,如果软件的市场周期较短就不适于专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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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著作权等同于专利吗?
专利著作权不等同于专利,专利是存在着发明创造等相关的情况,所以获得法律的保护,但是著作权的话,是因为产生作品所获得的保护权利。当然了,在受理机关这个方面的话,专利是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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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外观专利能申请著作权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外观专利能申请著作权吗?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外观专利与版权的区别:
外观专利保护的内容要分类别的,但版权如果并未固定在某一具体产品上,他的保护范围可能囊括所的有产品和使用方式;
外观专利可以较早的取得专利的申请号,但版权的登记号只能在取得登记证书后方可取得;
外观适于所有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但版权可适用于文字作品(广告语,企业的宣传资料,VI手册,品牌故事,内部期刊,产品说明书,各种书籍等文字作品);美术作品(包装袋,卡通,企业文字、图形标识等);工程图纸、工业模型等上述作品。
保护力度:
外观专利权保护时限是10年,版权保护的时限是50年,从维权方面来说,外观专利较强。
维持费用:
外观专利需要缴纳申请费、授权登记费,授权之后每年还要缴纳年费,直到专利无权之日止;申请版权只需要前期缴纳登记费。
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法和著作权法属于不同的法律体系,针对一个产品包装可能同时存在两个权利人,一旦发生权利纠纷,可能会花费更多的费用,为防止发生权利纠纷,可以考虑同时申请外观专利和版权。
具体情况根据你的产品规划和市场投入时间综合考虑吧。若有疑问可以给我发送消息继续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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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及著作权按几年分摊?
专利权和著作权需要按照10年进行摊销,因为这两种权利属于无形资产,而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是10年,专利一共有三种类型,分别是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发明专利,申请人去专利管理部门申请后才拥有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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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我朋友前几天去申请专利了,正好他也有一个项目正在做,咨询下专利著作权转让合同格式
[律师回复] 合同编号:科技合字()第 [2]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转让方:(公章)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技术受让方:(公章)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中介方:(公章)
[注:各单位在设计实用文本时,在上述加盖公章的地方可留出足够的空间,还可增添地址等必要内容]
合同登记机关: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履行期限: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研制单位:(个人)__________
研制完成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主要研制人员:______________
专利申请号:___________专利批准号:__________
专利申请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专利批准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专利权的有效期限: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专利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发明创造名称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专利权转让方、受让方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验收的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成交金额与付款时间、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次总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其他方式:______%,时间:____________。
第八条中介方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其他有关事项:________________专利著作权转让合同如上所述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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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有一个朋友有一个专利要转让,我想问一下那个关于专利著录变更与专利转让方面的内容
[律师回复] 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应当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一件专利申报的多个著录项目同时发生变更的,只需提交一份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一件专利申请同一著录项目发生多次变更的,应当分别提交各次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多件专利申请的同一著录项目发生变更的,即使变更的内容完全相同,也应当分别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人
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应当由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或者其他代表办理,已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因权力转移引起的变更,也可以由新的权力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文件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
(1)个人因更改姓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个人因填写错误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声明及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企业法人因更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4)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因更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机关法人因更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
(6)其他组织因更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7)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更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参照以上各项规定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8)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因更改中文译名提出变更请求的么应当提交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声明。
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审批
审查员应当依据当事人提交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和附具的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著录项目变更申报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向办理变更手续的当事人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著录项目变更省报手续符合规定的,应当向有关当事人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通知著录项目变更前后的情况,应当予以公告的,还应当同时通知准备公告的卷期号。
著录项目变更设计权利转移的,手续合格通知书应当发给双方但是人,同一次提出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涉及多次变更的,手续合格通知书应当发给变更前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和变更最后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手续合格通知书中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应当填写变更后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涉及专利代理机构更换的,手续合格通知书应当发给变更前和变更后的专利代理机构。与此同时,审查员还应当做如下处理:
(1)涉及享有费用减缓的: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全部变更,变更后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未提出得用减缓请求的,不再予以费用减缓,审查员应当修改数据库中的费用减缓标记,并通知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ii)变更后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增加的,新增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未提出费用减缓请求的,不再予以费用减缓,审查员应当修改数据库中的费用减缓请求的,费用减缓办法重新办理请求费用减缓的手续。以上就是专利著录变更与专利转让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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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是专利吗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著作权是专利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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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算专利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著作权与专利权都属于知识产权范围。
一、对软件著作权主题进行保护
软件著作权人是受法律保护的软件著作权主体,主要包括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般情况下,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这是确定软件著作权归属的一般性原则。软件开发者包括开发者、合作开发者、受委托开发者和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者四种类型。后三种的著作权归属都需正式签订书面合同约定。
根据法律规定,依靠继承、受让、承受等方式获得著作权的也可以成为软件著作权人,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二、对软件著作权的客体进行保护 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及其有关文档(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是软件著作权的客体,依法受到保护.
三、对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进行保护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以下权利:
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软件著作权人可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著作权的保护期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四、对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的权利给予保护
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是指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合法的软件复制品的人,简言之,通过正规渠道得到正版软件者.他们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软件装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内;
2、为了防止复制品损坏而制作备份复制品,但这些复制品只是供自己使用而不得提供他人使用;
3、为了把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这种修改后的软件只能自己使用而不能向第三方提供。
五、对软件著作权转有许可合同使用者和受让者给予保护。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软件著作权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也可以就某些权利进行专有许可使用.经转让或专有许可而获得软件著作权者依法受到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转让或许可使用著作权一定要订立书面合同,而且要履行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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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专利著作权多久失效?
法律规定专利权在10年或20年时间之后就会失效。著作权人身权永久不会失效,但是财产权的话,在作者死亡之后的50年时间之后就会失效。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专利权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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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失效专利有什么用?为什么那么多人问无效的专利?
[律师回复] 所谓失效专利,泛指因法律规定的各种原因而失去专利权、不再受专利法律保护的专利。这类专利有专利技术含量而不受专利法律保护,成为公利技术,是我国企业的巨大宝库。有效利用失效专利具有一定的作用及意义。
一、有效利用失效专利的作用  由于我国整体科技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及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形势,应该重视失效专利的应用,因为失效专利作为一种廉价的信息资源有巨大的作用。 

1)直接将失效专利转化为生产力。由于失效专利将有关的技术细节一一罗列,因此只需按部就班就可生产出原型产品,这将省去一笔可观的专利转让费用,特别是对于资金不充裕的投资者尤为适合。 

2)通过失效专利了解市场动态。专利一般在10年至20年之后才成为失效专利,在这段时间里可显示出这个项目的技术分布、市场走向,对于投资者今后的投资取舍,将具参考价值。 

3)对于失效专利进行二次开发。由于专利到了失效的阶段,其技术的应用可能已经非常成熟,市场环境明朗,所以投资者无须自己从头研究,便可以站在更高的起点发明创造,利用失效专利提供的技术支持,开发出更具实用性和前瞻性的专利。 

4)作为分析专利价值的工具。由于专利凝结了发明者的智慧,因此一般专利发明人对于专利都会报出一个非常高的价格,如何才能评估这种无形价值呢及时检索有关的失效专利无疑是最好的办法之一,将对方专利的细节与有关失效专利的细节进行比较,分析出这项专利的市场价值,就可以得出一个令双方都信服的价格。  
二、有效利用失效专利的意义  资金和技术匮乏的我国企业在这个巨量的失效专利库中淘宝,会有很大收获。  
(一)国外失效专利具有市场前景。失效专利只是指在法律意义上不保护其专利权人的独占权,但并不是说它在市场上没有意义。
(二)使用国外失效专利成本低廉。国际技术许可贸易中,LSLP(许可方占有接受方的利润份额,也就是所谓的利润分成)往往有1/3之多,也就是说一般技术进口方利润的1/3要划归专利权拥有方。而使用国外失效专利却不费分文,只用承担信息收集、甄别加工的成本。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利、专利、著作权侵权案件适用哪些法律
[律师回复] 发文单位:安徽省高级人民发布日期:6-13执行日期:6-13为正确审理著作权、商标、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就审理商标、专利、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定赔偿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第一条确定商标、专利、著作权侵权赔偿数额应当以能够弥补权利人因被侵权而受到的损失为限,不适用惩罚性赔偿。
第二条对商标、著作权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可以基本查清,或者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据证据规则和通过证据的采信可以对赔偿数额予以确定的,不应直接适用法定赔偿。对专利侵权案件只能在确已查明侵权行为人构成侵权并造成权利人损害,而权利人损失和侵权人获利均不能确定,又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供参照,或者在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情况下,方可适用法定赔偿。
第三条在适用法定赔偿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当依据证据规则,就有关待证事实积极举证,否则不应因此当然免除权利人的举证责任。
第四条确定著作权侵权赔偿数额时,应当综合考虑权利人可能的损失或侵权人可能的获利;作品的类型、合理许可使用费,作品的知名度和市场价值,权利人的知名度,作品的独创性程度;侵权人的主观过错、侵权行为方式、时间、范围、后果等因素。
第五条确定商标侵权赔偿数额时,应当综合考虑侵权人侵权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信誉及价值,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等因素。
第六条确定专利侵权赔偿数额时,应当综合考虑侵权产品和被侵权产品的类型、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侵权人的主观过错、评估价值、权利人因侵权所受到的商誉损害、侵权持续的时间、范围、后果等因素。
第七条权利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超过两年的,如侵权行为在时仍在继续,确定法定赔偿额的时间,应自权利人向人民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
第八条适用法定赔偿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将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列入赔偿范围。前款所称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公证费和调查取证费、审计费、交通食宿费用、诉讼材料印制费、以及权利人为制止侵权或诉讼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等。人民对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开支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应当进行审查。
第九条法定赔偿与合理费用、律师费的赔偿可以分别适用,也可以一并考虑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但适用法定赔偿方法确定的赔偿数额中已包括合理费用和律师费的,不得再另行决定合理费用和律师费的赔偿。法定赔偿数额与合理费用、律师费的赔偿数额之和,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50万元上限范围。
第十条本意见中所称的"律师费"是指当事人与其代理律师依协议确定的律师费。但是赔偿的律师费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或行业规定,其超出部分不予支持。被控侵权人侵权行为成立,但不承担赔偿责任,可按权利人诉讼请求被人民支持情况酌情确定律师费。
第十一条适用法定赔偿酌情确定具体数额时,应当在裁判文书中具体分析确定赔偿数额所考虑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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