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包括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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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侮辱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等自诉案件不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现实中,自诉案件只能算是很少的一部分,占大多数的还是公诉案件。而对于自诉案件,则一般是由被害人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换言之,这类案件就是直接由人民法院管辖的。
不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包括什么?

第一类: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就是说如果受到了侮辱谩骂、家庭暴力,可以自己去法院起诉也可以有委托人、亲人去法院起诉,在法院看来就是经过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根据《刑法》的规定,包括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就是说经常遭受家庭暴力没法解脱

虐待案,但是假设如果被虐待的是孩子、儿童,他自己没有办法去起诉,或者是被胁迫不敢去起诉的情况不算;

侵占案,比如说子女不赡养父母,并侵占父母的房子财产等行为,父母有权利起诉子女。

第二类:当故意伤害他人,一般是轻伤;还有遗弃子女、不赡养老人的行为;还有已经结婚但是背着家人在外与人同居并再次结婚,犯了重婚罪的;

非法侵占了他人财产房产,就住在人家不走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严重影响力社会人民的生活。当遭受了这些行为,是可以到法院起诉的,尽管没有证据证明也没事,法律决定受理案件后,公安部门会立案调查,帮忙受害人收集证据。处罚情况会按照所犯案件的严重性来决定,有可能会会被判刑。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依据有关司法解释,所谓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已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等书面决定。

根据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案件的诉讼主体不同,可以将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公诉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自诉案件就需要由普通的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案件有范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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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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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时有权要求配备翻译人员,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3.因在诉讼中作证,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请求对本人或其近亲属予以保护。
4.有权核对询问笔录。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有权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经核对无误后,应当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捺指印。有权自行书写亲笔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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