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身损害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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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吉林省人身损害残疾赔偿金按照具体的案件的受害者的损害程度进行认定,并且需要按照具体的情况还有伤残的等级进行处罚,按照城镇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的人均收入进行计算。
吉林省人身损害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

一、吉林省人身损害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二、如何确定受害人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

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主要收入来源等因素,确定应适用的标准。

1、受害人是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在城镇工作、生活居住或学习满一年以上的,适用城镇居民标准。

例如下列情形适用城镇居民标准:

(1)本人虽然没有收入来源,但随其配偶、子女在城镇生活的;

(2)随父母生活的未成年人,其父或母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

(3)农村户口的未成年人在城镇上学、生活的。

2、受害人是农村居民,其所在集体的土地被国家征收或者其承包的集体土地被国家征收,致其无法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适用城镇居民标准。

3、从城镇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退休后回农村居住生活,定期从单位领取退休工资的,适用城镇居民标准。

4、受害人住所地由农村县市区划调整为城区的,其仍在原住所地务农、居住,主要收入来源为务农收入,消费水平也和一般农民基本相同,适用农村居民标准。

人身损害的残疾赔偿金按照具体的案件还有受害者的伤残程度进行认定,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主要收入来源等因素,确定应适用的标准,受害者是城镇居民适用城镇居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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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营养费:补充营养(天)(50100)元天【地(市)经济水平决定】【医嘱出院小结有“加强补充营养”字样】
七、残疾赔偿金:【基数】地市上一年度
1.诚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参照医院意见,按照普通适用器具标准计算
九、鉴定费:伤残鉴定机构开具的鉴定费用发票确定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基数】地市上一年度
1.诚征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

一、后续治疗费:以医院的诊断证明或鉴定中心证明为准,包含因后续治疗确需的医疗费,及所产生必需的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

二、精神抚慰金:5千元10万元【地(市)经济水平和伤残等级决定】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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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口粮消费习惯和农作物种植习惯以及当地粮食库存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补助粮食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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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起,在规定的补助期限内,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向持有验收合格证明的退耕还林者一次兑付该年度补助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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