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伤情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9-13
浏览10w+
刘斌律师
刘斌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83人
专家导读 根据面部伤情鉴定标准,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厘米以上,一般会被鉴定为轻伤一级。眼睑缺损、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八平方厘米以上的,则通常会被鉴定为轻伤二级。
面部伤情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面部伤情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面部伤情鉴定标准具体如下:

1、轻伤一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d)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e)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f)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g)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h)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i)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j)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k)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

m)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n)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

o)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2、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眼睑缺损。

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l)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m)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n)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o)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p)舌缺损。

q)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r)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

s)损伤致张口困难Ⅰ度。

t)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u)颧骨骨折。

二、 伤情鉴定级别如何划分?

1、轻微伤

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些伤害,如:眼部外伤后肿成了熊猫眼严重影响了外观、跟别人打架被打掉一颗牙或者把鼻子打骨折或出血了等损伤就可以构成轻微伤。

2、轻伤

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我们平时常见的一些骨折、砍伤之类的伤害,其实都属于轻伤的范围,一般来说,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就是轻伤。

3、重伤

重伤一般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不管是对面部,还是身体的其他部位进行伤情鉴定,都需要向当地有相关资者的部门提出鉴定请求。如果收到鉴定请求的部门决定受理鉴定,则需要在既定的时间范围内,出具伤残鉴定文书。在鉴定期间,需要遵守相关的鉴定规定。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7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0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面部伤情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键咨询
  • 166****51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3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6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6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7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8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5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0****20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6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6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7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4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2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6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2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交通事故面部伤残鉴定标准
二级伤残:面部瘢痕90%以上,严重影响容貌伴器官功能障碍。六级伤残:面部瘢痕20%以上,明显影响容貌。八级伤残:面部瘢痕20cm 2 以上,影响容貌。面部大量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50%以上,影响容貌。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面部受伤伤残鉴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受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被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被鉴定人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鉴定费用。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等)伤残及治疗情况(伤情鉴定、病历摘要)申请请求事项,申请人、申请日期。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各方当事人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如果不服评定结果,必须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重新评定,经审查受理,才能进行重新评定。15天内不申请重新评定的,评定生效,其后提出重新评定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340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面部受伤伤残鉴定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受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被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被鉴定人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鉴定费用。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等)伤残及治疗情况(伤情鉴定、病历摘要)申请请求事项,申请人、申请日期。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各方当事人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如果不服评定结果,必须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重新评定,经审查受理,才能进行重新评定。15天内不申请重新评定的,评定生效,其后提出重新评定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面部伤害司法鉴定标准是什么
5.2.1 重伤一级 a)容貌毁损(重度)。5.2.2 重伤二级 a)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条长度10.0cm以上,或者两条以上长度累计15.0cm以上。b)面部块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块面积6.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面部缝针伤残鉴定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描述是无法直接判定伤残等级的,需要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准。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第九条〔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340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0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面部轻伤二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面部轻伤二级包括:(1)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厘米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厘米以上。(2)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厘米以上。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面部伤残鉴定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交通事故面部伤残鉴定标准问题解答如下,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首先需要进行鉴定,鉴定之后才谈赔偿,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致残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具体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是事故赔偿的主要依据。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四大原则,即客观评定原则、比照评定原则、分别评定原则、排除原伤病原则。
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伤的,需要做伤残等级评定,以便制定赔偿金额,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依据下面三种情况来评定:
1、人体受伤后的治疗效果。
2、残疾与事故、损害之间的关系。
3、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
我国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是分为十个等级,专业的鉴定机构会根据当事人的受伤情况作出鉴定,其中第一级伤残是最严重的,而第十级伤残程度则是相对最轻的。
《交通伤残鉴定》
4.1Ⅰ级伤残
4.1.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植物状态;
)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c)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d)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340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面部毁容,已经鉴定为2级伤害。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毁容评残该怎么办
  小花,女,1975年3月生,1995年参加工作,系市电力建设公司工人,堪称电力系统的一大美女。不幸的是,1999年2月在施工中被烧伤。在评残时,指定医院在诊断书中这样描述:眉毛全部缺失,鼻80烧掉,只有部分鼻骨,两鼻孔外露,左耳外耳缺失45,内耳残留23,小口畸形,结论“面部重度毁容”。小花由原来的“大美人”变成了“丑八怪”。小花应评为几级呢
  答:这是烧伤科评残的一个案例。什么叫烧伤由火焰、热物质、水、油、金属等物质接触肌体,造成皮肤、器官、肌肉骨骼等受到损毁,破坏了其生物学的机能,终结治疗,致残或丧失生命叫烧伤。如果面部烧伤造成毁容怎么办呢面部毁容又分为重度、中度和轻度三种,以上是面部重度毁容的案例。什么是面部重度毁容呢面部瘢痕畸形,并有以下六项中的四项者:
(1)眉毛缺失;
(2)双睑外翻或缺失;
(3)外耳缺失;
(4)鼻缺失;
(5)上下唇外翻或小口畸形;
(6)颈颏粘连。面部毁容除重度外还有中度、轻度毁容。
  具有下述六项中的三项者即为中度毁容:
(1)眉毛部分缺失;
(2)眼睑外翻或部分缺失;
(3)耳廓部分缺失;
(4)鼻翼部分缺失;
(5)唇外翻或小口畸形;
(6)颈部瘢痕畸形。含中度畸形六项中两项者为轻度毁容。
  面部重度毁容、中度毁容、轻度毁容在评定伤残等级时分别定级为3级、4级、5级。这是说的一般情况,小花的伤情已具备重度毁容的条件,是否简单地定为3级就算了呢否!从案例中得知,小花受伤时28周岁。鉴定标准规定:40周岁以下的女职工发生面部毁容,含单项鼻缺损、颌面部缺损(不包括耳廓缺损)和面瘫,按其伤残等级晋1级。因此小花伤残等级应由3级晋1级为2级不知这个是否对你会有帮助啊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面部工伤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面部工伤鉴定标准要根据具体的面部以及身体损害结果来进行判断,相应的赔偿结果也是根据工伤等级的不同而不同,当事人的年龄也是赔偿时间的一个标准,且达到伤残等级的,还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10w+浏览
工伤赔偿
面部受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受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被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被鉴定人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鉴定费用。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等)伤残及治疗情况(伤情鉴定、病历摘要)申请请求事项,申请人、申请日期。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各方当事人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如果不服评定结果,必须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重新评定,经审查受理,才能进行重新评定。15天内不申请重新评定的,评定生效,其后提出重新评定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340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交通事故面部伤残鉴定多久能做
[律师回复] 对于交通事故面部伤残鉴定多久能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有人员受伤,什么时间做伤残鉴定比较合适是当事人面临的一个常见问题。很多当事人治疗结束出院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做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会比较合适也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去做伤残鉴定,还是委托律师还是到后再申请做伤残鉴定更不了解伤残鉴定机构的资质和保险公司对该伤残鉴定机构鉴定的结论是否认可。一般来讲,提前鉴定可能导致伤残等级增高,损害赔偿义务人的利益延后鉴定会使伤残等级偏低,损害伤者利益。所以,应当在治疗终结后及时鉴定。所谓治疗终结,一般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在治疗终结后,伤者可向处理交通事故大队申请出具伤残鉴定委托书或者后向申请伤残鉴定鉴定时间不对会导致鉴定结论被推翻或不被采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0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面部工伤鉴定标准2024的内容是什么?
面部瘢痕6cm2以上,或面部条索状瘢痕10cm以上。面部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10cm2以上。一侧面神经不完全性麻痹。一侧眉毛完全瘢痕性缺失。鼻尖缺损(或畸形,最长径线1cm以上,影响容貌。唇部分缺损显露2牙宽度,12牙冠以上。面颅骨部分缺失或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影响容貌。
10w+浏览
工伤赔偿
面部伤残鉴定,伤痕7厘米,算几级?
[律师回复] Ⅹ级伤残(十级伤残)鉴定依据:头面部损伤致: .一眼低视力1级; b.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影响容貌; c.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O”); d.口腔损伤,牙齿脱落或折断2枚以上,无法安装义齿或修补,影响咀嚼和语言功能;e.轻度张口受限,影响容貌;f.颞颌下关节损伤,中度张口受限,影响进食和语言功能;g.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影响进食和语言功能;h.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i.一侧耳廊缺失(或畸形)10%以上;j.鼻尖缺失(或畸形)。影响容貌;k.面部瘢痕形成面积4cm’以上,影响容貌;l.面部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cm’以上,影响容貌;m.头皮无毛发ZOom’以上;.颅骨缺损直径Zcm以上,遗留神经系统部分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颅骨缺损直径4cm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o.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容貌变形。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6个月=15306元.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2551元=2551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530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551元=28061元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340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面部缝针后能评几级伤残,工伤鉴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描述是无法直接判定伤残等级的,需要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准。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第九条〔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长30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人身侵权 > 面部伤情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