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只签了离婚协议书,但没有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的,这不算离婚,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要以民政局的离婚证或者法院出的生效的离婚裁判文书为准。
离婚协议属于比较特殊的一种协议,可以将离婚协议认为是一种附条件生效的协议。而所附的条件就是必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离婚协议书仅仅是成立,但不具备法律效力。
协议离婚是夫妻针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双方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但需要注意的是,相关法律中还规定了一个30天的离婚“冷静期”,也就是说,现在夫妻双方先要去民政局进行申请。30天后,若双方都没有反悔,再一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写了就生效吗
协议离婚签字,在未办理离婚登记前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如果以该协议为依据,办理了离婚手续,领取了离婚证,这份离婚协议书就是合法的,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前反悔,并就此提请诉讼离婚的,该协议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不少夫妻在闹矛盾离婚时,费尽心思签订离婚协议书,认为只要签好了离婚协议书,就能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完成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其实,离婚协议书只有双方在民政部门或法院办理了离婚手续后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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