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犯脱逃罪怎么处罚?

最新修订 | 2024-09-02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被告人犯脱逃罪将会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来进行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316条第1款当中明确的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分子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如果脱逃的情况之下,就按照上述的标准来进行处罚的。
被告人犯脱逃罪怎么处罚?

一、被告人犯脱逃罪怎么处罚?

被告人犯脱逃罪将会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来进行处罚。

刑法》第316条第1款规定了脱逃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

二、如何正确认定脱逃罪的呢?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

犯罪嫌疑入、被告人、罪犯进行拘留逮捕羁押、监管是司法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施加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法律强制措施,是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秩序,同犯罪作斗争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司法机关司法活动正常进行的必要环节。接受司法机关依法对其所采取羁押、监管,是犯罪嫌疑入、被告人、罪犯必须遵守的义务。如其不遵守义务而脱逃,就直接破坏了司法机关的监管秩序,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逃离羁押、改造场所的行为。

羁押场所主要是指看守所。改造场所主要指监狱、劳动改造管教队、少年犯管教所等。另外,押解犯罪分子的路途中,也应视为监管场所范围。行为人的逃跑方法有使用暴力脱逃与未使用暴力脱逃两种,未使用暴力脱逃,是指行为人寻找机会,创造条件,乘司法工作人员不备而逃跑。使用暴力脱逃,是指行为人通过对司法工作人员施以殴打、捆绑等暴力行为,或者威胁、恐吓等胁迫行为,而摆脱其监管控制。从人数上看,有单个人逃跑的,也有数人共同逃跑的。无论采取什么形式脱逃,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脱逃的形式属于量刑情节。但是,如果脱逃中犯有重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的,应按处理牵连犯的原则,从一重罪处罚。对于多数人集体脱逃的,应按共同犯罪论处。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照本法与刑事诉讼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1、依法被拘留、被逮捕的未决犯;

2、已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正在劳改机关服刑的已决犯。

只有上述两种人才能成为本罪主体。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人逃跑的,不构成本罪。

被错抓、错判的人,独立实施脱逃行为的,不构成本罪。但可以以参与其他人脱逃行为的方式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即行为人脱逃的目的是为了逃避羁押与刑罚的处罚。如果没有逃避羁押或刑罚处罚的目的,则不构成犯罪。例如,犯人获准回家办理丧葬事宜,确实因故未能按时返回监狱,就不能视为脱逃罪。

在当代的社会被告人如果存在脱逃这种情况的话,将按照脱逃罪来进行一定的处罚,这种犯罪行为已经严重的损害到我们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秩序了,所以必须要进行相对性的惩罚的措施。只有这样才实现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刑罚的目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8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2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被告人犯脱逃罪怎么处罚?
一键咨询
  • 178****36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3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1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1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5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3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8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2****37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1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2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2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6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8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7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8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被告人犯脱逃罪怎么处罚,如何正确认定脱逃罪的呢?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被告人犯脱逃罪怎么处罚,如何正确认定脱逃罪的呢?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有一个朋友在犯罪期间为了脱逃罪现在请了人 给自己顶包,法院对于犯罪人在犯罪的时候企图脱逃,脱逃罪是新的犯罪吗
[律师回复]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和改造场所逃走的行为。脱逃罪的追诉时效是从罪犯脱逃时计算,还是从被抓获之日起算,实践中存在不同认识。那么,脱逃罪是状态犯还是继续犯呢?该罪追诉时效应从在押人员逃离关押场所时开始计算,而不应该从抓到脱逃人或脱逃人自首时计算。因此脱逃罪不是继续犯,而是状态犯。理由如下:
  
1、脱逃罪不是继续犯,而是状态犯。
  继续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已经既遂,但其犯罪行为在长时间内处于持续状态。其特点是,犯罪既遂后至行为终了前,既有犯罪行为的继续,也有不法状态的继续。例如行为人非法拘禁他人构成犯罪既遂后,其拘禁行为仍在继续,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不法状态也同时继续。状态犯与此不同,是指犯罪行为既遂后,犯罪行为随之终了,但基于该犯罪行为所产生的不法状态仍继续存在。例如,行为人盗窃他人财物后,犯罪既遂,窃取行为终了,但其盗窃行为所产生的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不法状态却继续存在。依照法律规定,继续犯的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状态犯的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脱逃罪属于状态犯而不属于继续犯,因为脱逃罪的行为人只要脱离了监管机关和监管人员的控制,脱逃犯罪已经既遂,不存在继续的问题,但由脱逃行为所产生的逃避监管的不法状态仍然存在。
  
2、将脱逃罪理解为连续、继续状态的犯罪,客观上不切实际。
  按照刑法关于时效制度的规定,“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如果将脱逃罪行为人逃离后的时间,都认为是处于脱逃行为的继续状态,那么只能从抓到脱逃人或脱逃人自首之后才可终止,而此时脱逃人已完全在司法机关的控制之内,司法机关必定会及时作出处理,根本没有时效计算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如果对脱逃罪作出连续性或继续性的理解,就造成事实上脱逃罪没有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这与刑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背道而驰。
  
3、刑法(2015年11月实施)依据
  《刑法》第88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罪犯脱逃以后,侦查机关当然会发现并立案侦查,因而将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因此从在押人员逃离关押场所时计算追诉时效并不会放纵罪犯。
  《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 【脱逃罪;劫夺被押解人员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被判刑的人脱逃罪怎么惩罚?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被判刑的人脱逃罪怎么惩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2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被判刑的人脱逃罪怎样惩罚?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被判刑的人脱逃罪怎样惩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被判刑的人脱逃罪如何惩罚?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被判刑的人脱逃罪如何惩罚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叔叔因为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被刑拘,本来是因为一句口角的,后来上升到武力冲突之后一时冲动犯下罪来。公安机关侦查之后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在此期间叔叔逃脱了。犯罪嫌疑人审查起诉期间脱逃会怎么样,加重多少刑期呢?
[律师回复]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审查起诉期间犯罪嫌疑人脱逃或者
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如何处理的批复 
(2013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你院京检字〔2013〕75号《关于审查起诉期间犯罪嫌疑人潜逃或身患严重疾病应如何处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人民检察院办理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审查起诉案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办结。未能依法办结的,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二、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应当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要求侦查机关采取措施保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再移送审查起诉。
三、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应当及时通知侦查机关,要求侦查机关开展追捕活动。
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全面审阅案卷材料。经审查,对于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三百八十条的规定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审查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本批复第二条的规定进行审查。
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
四、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丧失诉讼行为能力不能接受讯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人民检察院可以商请公安机关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经审查,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经鉴定系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二)有证据证明患有精神病的犯罪嫌疑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或者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精神正常,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依法提起公诉;
(三)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三百八十条的规定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五、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期间,犯罪嫌疑人脱逃或者死亡,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此复。
脱逃罪的犯罪主体是哪个
[律师回复] 对于脱逃罪的犯罪主体是哪个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脱逃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实际上无罪的人能否成为脱逃罪的主体?对于这个问题有教授认为是本无罪的人脱逃不构成脱逃罪主体,理论争议很大。理解该问题的焦点集中在,如果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确实无罪而脱逃的,应不应该认定为犯罪。正确答案应是:确实无罪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可以成为脱逃罪的犯罪主体。
新刑法第三百一十六第一款规定的脱逃罪,即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为了逃脱罪责,脱离关押的行为。
由于新刑法比之旧刑法对脱逃罪的规定有较大的变化,故对于本罪犯罪主体容易产生不正确的认识。旧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依法被逮捕、关押的犯罪分子,从羁押、改造场所逃走的行为,构成脱逃罪。根据旧刑法规定,脱逃罪的犯罪主体仅限于依法被逮捕、关押的犯罪分子,它包括被依法拘留、逮捕正在查讯待审的未决犯和已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改造的已决犯。
而根据修订后的新刑法规定,构成脱逃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这里的“关押”,既包括已经人民依法判决有罪并科处刑罚羁押在、等刑罚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罪犯,也包括已经依法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予以羁押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无论是哪一种关押方式,都必须是依法作出的,而所谓依法,就是说要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是在实施犯罪或者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逃跑,而此时公安机关尚未来得及办理收审、拘留、逮捕手续,则不属于“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当然也不能成立脱逃罪,不能仅仅因为其符合拘留、逮捕的条件,就以脱逃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316条第1款规定了脱逃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据此,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刑罚执行场所或者押解途中逃走的行为。
(1)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已决犯)、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未决犯)。
被劳动教养或者行政拘留的人,被司法机关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判处管制、判处拘役、徒刑宣告缓刑的罪犯以及被假释的罪犯不是本罪的主体。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
根据《刑法》第316条的规定,只要是依法被关押,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就有可能成为脱逃罪的主体。对该条文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法律并没有要求必须确实是有罪。有罪无罪需要审判才能确定有罪。未决犯需要审判才能确定是否有罪。所以无罪的人能成为脱逃罪的主体。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2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被判刑的人脱逃罪怎么惩罚?
被判刑的人脱逃罪将会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惩罚。这样的逃脱行为主要指的就是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分子被告人或者是犯罪嫌疑人从改造的场所逃走的这种行为,严重的侵犯到我们国家司法机关正常的管理秩序。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被告人犯脱逃罪怎么处罚?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