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中的精神权利能继承的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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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著作权中的精神权利不能继承的,著作权能够继承的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翻译权,汇编权等可以继承,精神权利一般不能继承。
著作权中的精神权利能继承的吗?

不能。著作权继承依照法定的继承办理,不是必须书面证明。如果有遗嘱的话就是有书面证明的可以,如果没有书面证明,有公证也可以,如果没有书面证明,没有公证,有录音而且同时有2个无相关利益人在场证明也可以。

著作权中的部分权利是可以继承:

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是可以继承的,但是不是著作权的所有权利都可以继承,其中部分的权利可以继承,著作权的继承依照法定的继承办理,不是必须书面证明,如果有遗嘱的话就是有书面证明的可以,如果没有书面证明,有公证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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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精神病人如何行使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精神病人根据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程度,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行为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其监护人就是法定代理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等。那些对自己的行为缺乏辨认能力的精神病人,因精神障碍而不能亲自行使继承权,应依照《继承法》第六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也就是说,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继承权,但是这些财产权利应归属于被代理人,也就是精神病人,不能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通常代理人也不能代为表示放弃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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