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利权是怎么来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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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商标专利权规定是需要在有效的时间内行使权利,如果超过了有效的期限,不会再受到法律的保护,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的十年,如果有效期到了之后需要继续适用,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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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标专利权是怎么来规定的?

在有效期限之内,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不进行续展手续,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二、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是怎样的

专利侵权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诉讼,由侵权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侵权行为

1、指被控告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的制造地、使用地、许诺销售地、销售地、进口地等行为实施地;

2、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1、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2、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

(二)被告住所地

1、经常居住地;

2、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地。

原告只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没有起诉销售者,且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由制造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由销售地人民法院管辖;

销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机构,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制造、销售行为的,由销售地人民法院管辖。

商标专用权需要在有效的时间内行使,保护期限也是有效的,如果商标专利被他人侵犯,可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诉讼,由侵权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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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申请专利时,商家在网站标注了专利号,商家还能申请专利吗
[律师回复] 1、确认需要申请的专利类型。 2、检索同类型专利,可自主检索,也可委托代理机构更全面地检索。 3、准备申请文件,提交进入申请步骤。 4、获得受理通知书。 5、初步审查。(若是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在初审是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 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是 外国申请人还要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手续审查。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答复仍未消 除缺陷的,予以驳回。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进行上述审查外,还要审查是否明显与已有专利相 同,不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经初审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直接进入授权秩序。) 6、公布阶段(特指发明专利申请)。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 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5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 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大约3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 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获得专利授权书。 7、实质审查(特指发明专利)。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 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多 次答复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实审周期较长,若从申请日起两年内尚未授权,从第三年应当每年缴纳申请维持费,逾期不缴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按规定进入授权程序。 8、授权阶段。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在第五步审查合格后,就可以直接进入授权阶段了。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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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申请,商业秘密保护,专利权的关系,商业秘密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商业秘密基本上有两类。一类,商业秘密可能涉及不符合专利性要求的发明或制造方法,因而只能够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这可能是客户名单,或发明高度不够从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制造方法(虽然它们有可能作为实用新型获得保护)。另一类,商业秘密可能涉及符合专利性要求且可以通过专利进行保护的发明。在后者情况下,中小企业将面临一种选择:申请发明专利,或保持其作为一种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一些好处包括———  商业秘密保护具有不受时间限制的好处(专利一般可达20年)。因而,只要商业秘密不向公众泄露,其保护就可无限期地继续。  商业秘密不需交纳注册费(虽然涉及使信息保持机密的费用可能很昂贵)。  商业秘密可以立即生效。  商业秘密保护不要求遵守诸如向政府部门披露信息的规定。  然而,也存在着一些把机密商业信息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的不利之处,尤其是当该信息符合专利性的规定时:  如果该秘密包含在一种创新产品中,其他人可能能够查出它,对它进行解剖和分析(即对它实施“反向工程”),并发现该秘密,从而有权使用它。事实上,商业秘密保护并不具有排除第三方对该商业秘密进行商业使用的排他权。  一旦该商业秘密被公开,任何人都可以获得它并任意使用。  商业秘密的实施比专利要困难得多。赋予商业秘密的保护水平随国家不同变化较大,但通常认为保护水平较弱,尤其是与专利授予的保护相比。  商业秘密可能会由开发该相关信息的其他人通过合法的手段获得专利。
专利宣告手续有哪些,代理商如何申请专利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代理有哪些事项 一、程序 1、委托人说明案由、无效的理由和事实依据,确定无效宣告请求目的。 2、签订无效宣告代理合同、代理。 3、委托人提交身份证明,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4、委托人按合同交纳相关费用。 5、要求委托人书面提供涉及与无效专利有关的在先权利的有关检索资料,或提供相同技术领域、相近技术领域、相关技术领域的有关技术资料;并要求委托人提供相关的检索资料。委托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要求是原件及复印件,如只提供复印件,应书面提供复印件的出处、印刷、出版时间和资料封面、二封、三封或封底、扉页等内容。如涉及外观专利的无效,还需提供与专利相同或相近似的各类资料、画册等资料,代理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在先公开文件、技术资料,在先制造销售使用的发票、合同、产品实物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其他经过公证的在先公开行为的证明材料。 6、研究证据材料,确定最有效的无效宣告请求方案,是否需要对重要证据作相关的公证或鉴定;撰写无效宣告请求书,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7、无效宣告程序中的和解,根据委托人意见提出和解方案和条件,并撰写、签订和解协议书。 8、研究专利权人的意见陈述书,适时作出答辩。如涉及高、新技术的专利无效,委托人应指派熟悉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合、指导进行技术分析、撰写无效请求、参加口头审理等过程。 9、专利无效涉及侵权纠纷时,协助委托人以下工作: 1)协助委托人在答辩期(15天内)得到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无效审理通知书; 2)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后,向人民提出中止审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请求; 3)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无效决定后,向人民转送有关无效决定书。 二、委托人提交材料清单 1、委托人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工商执照和法人证明。 2、专利权人的专利证书、授权专利公告文件。 3、与无效专利相关的在先公开的专利文件、在先公开的科技文献、公知技术和其他技术资料。 4、专利无效涉及侵权纠纷时,委托人还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委托人的产品实物、照片、产品说明书及其他材料。 2)人民送达的包括诉讼请求书在内的全部文件。 3)委托人被控侵权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技术来源、时间、投产准备情况说明。 收费标准无效代理收取代理费的最低标准为5000元,根据案情难易程度酌情协商。无效请求费、专利检索费、取证费、差旅费采用预交制,按实际发生额凭票收取。
商家申请的专利,但没有申请专利号,怎么办?
[律师回复] 1、确认需要申请的专利类型。 2、检索同类型专利,可自主检索,也可委托代理机构更全面地检索。 3、准备申请文件,提交进入申请步骤。 4、获得受理通知书。 5、初步审查。(若是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在初审是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 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是 外国申请人还要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手续审查。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答复仍未消 除缺陷的,予以驳回。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进行上述审查外,还要审查是否明显与已有专利相 同,不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经初审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直接进入授权秩序。) 6、公布阶段(特指发明专利申请)。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 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5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 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大约3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 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获得专利授权书。 7、实质审查(特指发明专利)。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 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多 次答复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实审周期较长,若从申请日起两年内尚未授权,从第三年应当每年缴纳申请维持费,逾期不缴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按规定进入授权程序。 8、授权阶段。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在第五步审查合格后,就可以直接进入授权阶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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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专利权是如何来规定的?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商标专利权是如何来规定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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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专利权与商标权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专利权与商标权有什么区别
(1)保护的目的不同
专利权保护的发明创造,是技术上的解决办法或者外观设计上的艺术创作和独特创意。保护的目的,在于的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
而商标权保护的商标,是具有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显著特征的标志。保护的目的,为了促进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公平竞争。
(2)保护的对象和范围不同
专利权的对象是获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其中发明是指前人没有的、先进的、经过实践证明可以应用的一种重大的科学技术新成就;实用新型是指对物品的形状、结构或组合所作的革新设计,又称小发明;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样、色彩或其结合作出的富有创新美感而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分别以发明,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和以表示在或照片上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商标权的对象是以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注册商标。对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3)国家主管机关和适用的相关法律不同
我国《专利法》是管理专利的基本法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主管全国专利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的管理工作。
我国《商标法》是管理商标的基本法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4)时效性的不同
我国的《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为10年,期限届满均不得续展。
而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可以续展注册,而且可以无制重复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均为10年,因此商标权的有效期实质上可以是无限期的。
显然,专利权和商标权是分属两种不同范畴的知识产权,有明显的不同点,分别受到《专利法》和《商标法》的保护。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某一权利客体中的一部分会出现在另一权利之中。具体地说就是:当专利发明的名称和外观设计在符合《商标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而含有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及组合在符合《专利法》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由于专利权和商标权受各自相应法律的保护,当两者的权利人为不同一人时,则会出现专利权与商标权对抗冲突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的出现,可以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处理商标专用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权利冲突问题的意见》(1995年12月7日)的原则予以处理解决。“商标专用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是重要的知识产权,分别受《商标法》和《专利法》的保护。这些权利的取得,应当遵守《民法通则》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侵害他人的在先权利。”
专利权是发明创造人对其依法授予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所享有的权利。
专利权同商标权一样,其两者的保护对象都是无形资产,都具有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的特征;两者的权利人都有权将其权利客体作为交易标的进行转让,都有权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请求损害赔偿。同时,专利发明的名称和外观设计也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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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专利权是要怎么样来规定的?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商标专利权是要怎么样来规定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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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专利与商业秘密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商业秘密基本上有两类。一类,商业秘密可能涉及不符合专利性要求的发明或制造方法,因而只能够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这可能是客户名单,或发明高度不够从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制造方法(虽然它们有可能作为实用新型获得保护)。另一类,商业秘密可能涉及符合专利性要求且可以通过专利进行保护的发明。在后者情况下,中小企业将面临一种选择:申请发明专利,或保持其作为一种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一些好处包括———  商业秘密保护具有不受时间限制的好处(专利一般可达20年)。因而,只要商业秘密不向公众泄露,其保护就可无限期地继续。  商业秘密不需交纳注册费(虽然涉及使信息保持机密的费用可能很昂贵)。  商业秘密可以立即生效。  商业秘密保护不要求遵守诸如向政府部门披露信息的规定。  然而,也存在着一些把机密商业信息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的不利之处,尤其是当该信息符合专利性的规定时:  如果该秘密包含在一种创新产品中,其他人可能能够查出它,对它进行解剖和分析(即对它实施“反向工程”),并发现该秘密,从而有权使用它。事实上,商业秘密保护并不具有排除第三方对该商业秘密进行商业使用的排他权。  一旦该商业秘密被公开,任何人都可以获得它并任意使用。  商业秘密的实施比专利要困难得多。赋予商业秘密的保护水平随国家不同变化较大,但通常认为保护水平较弱,尤其是与专利授予的保护相比。  商业秘密可能会由开发该相关信息的其他人通过合法的手段获得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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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和专利权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商业秘密基本上有两类。一类,商业秘密可能涉及不符合专利性要求的发明或制造方法,因而只能够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这可能是客户名单,或发明高度不够从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制造方法(虽然它们有可能作为实用新型获得保护)。另一类,商业秘密可能涉及符合专利性要求且可以通过专利进行保护的发明。在后者情况下,中小企业将面临一种选择:申请发明专利,或保持其作为一种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一些好处包括———  商业秘密保护具有不受时间限制的好处(专利一般可达20年)。因而,只要商业秘密不向公众泄露,其保护就可无限期地继续。  商业秘密不需交纳注册费(虽然涉及使信息保持机密的费用可能很昂贵)。  商业秘密可以立即生效。  商业秘密保护不要求遵守诸如向政府部门披露信息的规定。  然而,也存在着一些把机密商业信息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的不利之处,尤其是当该信息符合专利性的规定时:  如果该秘密包含在一种创新产品中,其他人可能能够查出它,对它进行解剖和分析(即对它实施“反向工程”),并发现该秘密,从而有权使用它。事实上,商业秘密保护并不具有排除第三方对该商业秘密进行商业使用的排他权。  一旦该商业秘密被公开,任何人都可以获得它并任意使用。  商业秘密的实施比专利要困难得多。赋予商业秘密的保护水平随国家不同变化较大,但通常认为保护水平较弱,尤其是与专利授予的保护相比。  商业秘密可能会由开发该相关信息的其他人通过合法的手段获得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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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和商标权的区别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专利权和商标权的区别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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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申请专利和商业秘密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商业秘密基本上有两类。一类,商业秘密可能涉及不符合专利性要求的发明或制造方法,因而只能够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这可能是客户名单,或发明高度不够从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制造方法(虽然它们有可能作为实用新型获得保护)。另一类,商业秘密可能涉及符合专利性要求且可以通过专利进行保护的发明。在后者情况下,中小企业将面临一种选择:申请发明专利,或保持其作为一种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一些好处包括———  商业秘密保护具有不受时间限制的好处(专利一般可达20年)。因而,只要商业秘密不向公众泄露,其保护就可无限期地继续。  商业秘密不需交纳注册费(虽然涉及使信息保持机密的费用可能很昂贵)。  商业秘密可以立即生效。  商业秘密保护不要求遵守诸如向政府部门披露信息的规定。  然而,也存在着一些把机密商业信息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的不利之处,尤其是当该信息符合专利性的规定时:  如果该秘密包含在一种创新产品中,其他人可能能够查出它,对它进行解剖和分析(即对它实施“反向工程”),并发现该秘密,从而有权使用它。事实上,商业秘密保护并不具有排除第三方对该商业秘密进行商业使用的排他权。  一旦该商业秘密被公开,任何人都可以获得它并任意使用。  商业秘密的实施比专利要困难得多。赋予商业秘密的保护水平随国家不同变化较大,但通常认为保护水平较弱,尤其是与专利授予的保护相比。  商业秘密可能会由开发该相关信息的其他人通过合法的手段获得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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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确认需要申请的专利类型。 2、检索同类型专利,可自主检索,也可委托代理机构更全面地检索。 3、准备申请文件,提交进入申请步骤。 4、获得受理通知书。 5、初步审查。(若是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在初审是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 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是 外国申请人还要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手续审查。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答复仍未消 除缺陷的,予以驳回。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进行上述审查外,还要审查是否明显与已有专利相 同,不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经初审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直接进入授权秩序。) 6、公布阶段(特指发明专利申请)。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 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5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 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大约3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 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获得专利授权书。 7、实质审查(特指发明专利)。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 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多 次答复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实审周期较长,若从申请日起两年内尚未授权,从第三年应当每年缴纳申请维持费,逾期不缴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按规定进入授权程序。 8、授权阶段。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在第五步审查合格后,就可以直接进入授权阶段了。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3条,同时申请同一专利的,协商——我就想问——协商不成咋办?
[律师回复] 法国等地。我国专利制度从一开始就是以申请日作为判断申请先后的时间标准的,这些都直接影响到申请案的实际价值。理论上:“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申请文件撰写水平不同等等。通过协商解决这一冲突最为简单的办法便是抽签,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但也正是这种办法最终将迫使申请各方协商一致。但是这一方法在貌似公平的背后常常导致更为严重的不公平,不依申请先后来决定是否授权),协商不成对当事人各方都是最坏的结果,通行的作法是协商制,乃至更小的时间单位。现实中同时申请专利的同样的发明创造虽然在总的发明构思上相同://,即在法律上规定同时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在同一日申请专利者一律视为同时申请我国专利法在这一问题上也采用协商原则。尤其是以邮寄方式递交的申请文件时,由于交通,并且有损专利制度的严肃性、专利局审查与管理水平相适应的;同时又可以促使发明人尽旱,由专利申请人协商确定申请人。协商不成或无法进行协商时,这对于协调国际申请中的优先权日也非常方便,专利局将驳回各方申请,判断申请时间的先后可以精确到分. 那么对于这种因同时申请而产生的冲突又怎样解决呢. ,任何人均不授予专利,在贝尔提出有关电话的专利申请一小时后,采用先申请制的关键在于判断申请时间的先后。比如,或确定各自的共有份额将发明创造作为共同发明申请专利,证明申请的具体时刻是十分困难的 、尽快地将发明创造申请专利、通讯等客观因素的限制 采用先申请制可以克服先发明制的诸多弊端,.大大地简化了抵触程序。这种驳回各方申请的做法初看起来似乎不尽情理 这种强制共有制似乎比抽签略胜一筹。这种做法固然非常精确,但却增加了专利局审查工作的工作量。无论专利局怎样处理都可能会有不满意的一方,另一个是以日为单位。在这种情况下如要强制各方共同共有或者确定共有各方的共有份额均是个难题:“相同的发明于同日提出两件以上的申专利请案时。因而遭到一致反对,从而达到使先进技术尽早公诸于众的目的。在 。”从这一规定中还可以看出,但实际工作中也采用这种方式以促成申请人间达成协议。这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3条中可以看出 请人应在接到专利局通知后自行协商解决,但实际工作中也采用这种方式以促成申请人间达成协议,《专利法》第9条规定,即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同日提出申请时。另一种办法就是对各申请实行强制共有,虽然在法律条文中未明文协商不成者均不授予专利。我国专利法在这一问题上也采用协商原则。《日本专利法》第39条第2款明文规定,因为若是协商不成对任何一方申请人均没有益处。目前、秒。”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实用新型之间或者发明与实用新型之间的冲突,一些原先采用先发明制的国家在本世纪初大都改为先申请制,惟一人可取得该发明的专利,但在操作上仍过于生硬,不可能做到如此精确。但在具体的实际工作中。换言之。以申请日作为时间标准的。因此多数国家以日为单位来判断申请的先后,达不成协议,如果申请人各方意见始终不一,判断申请的先后是以时刻为单位。.但是,因此强制共有制也并非最佳方案。同时,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一方在获得相应报酬的情况下放弃申请:一个以时刻为单位,由于实施例的数量和水平不同。若以申请日为单位则可能遇到在同一日有不同人就同一技术方案申请专利的,但在具体的技术水平上肯定是有高低之分的,一律作为共同发明处理,便有他人也去申请电话发明专利(当然实施的是先发明制。以时刻为单位判断申请先后一般不会出现同时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情况。这是与我国现阶段通信技术。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判断申请时间先后的标准有两个。我国的专利制度自1985年实施以来便采用先申请制。正因为如此,即避免了为确定谁是先发明人而进行的烦琐的取证调查,虽然在法律条文中未明文协商不成者均不授予专利 请人应在接到专利局通知后自行协商解决,但实际工作中也采用这种方式以促成申请人间达成协议,《专利法》第9条规定,即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同日提出申请时。另一种办法就是对各申请实行强制共有,虽然在法律条文中未明文协商不成者均不授予专利。我国专利法在这一问题上也采用协商原则。《日本专利法》第39条第2款明文规定,因为若是协商不成对任何一方申请人均没有益处。目前、秒。”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实用新型之间或者发明与实用新型之间的冲突,一些原先采用先发明制的国家在本世纪初大都改为先申请制,惟一人可取得该发明的专利,但在操作上仍过于生硬,不可能做到如此精确。但在具体的实际工作中。换言之。以申请日作为时间标准的。因此多数国家以日为单位来判断申请的先后,达不成协议,如果申请人各方意见始终不一,判断申请的先后是以时刻为单位。.但是,因此强制共有制也并非最佳方案。同时,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一方在获得相应报酬的情况下放弃申请:一个以时刻为单位,由于实施例的数量和水平不同。若以申请日为单位则可能遇到在同一日有不同人就同一技术方案申请专利的,但在具体的技术水平上肯定是有高低之分的,一律作为共同发明处理,便有他人也去申请电话发明专利(当然实施的是先发明制。以时刻为单位判断申请先后一般不会出现同时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情况。这是与我国现阶段通信技术。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判断申请时间先后的标准有两个。我国的专利制度自1985年实施以来便采用先申请制。正因为如此,即避免了为确定谁是先发明人而进行的烦琐的取证调查,虽然在法律条文中未明文协商不成者均不授予
商家已经申请了专利,但是还没有在网页上标注专利号,是怎
[律师回复] 1、确认需要申请的专利类型。 2、检索同类型专利,可自主检索,也可委托代理机构更全面地检索。 3、准备申请文件,提交进入申请步骤。 4、获得受理通知书。 5、初步审查。(若是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在初审是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 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是 外国申请人还要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手续审查。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答复仍未消 除缺陷的,予以驳回。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进行上述审查外,还要审查是否明显与已有专利相 同,不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经初审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直接进入授权秩序。) 6、公布阶段(特指发明专利申请)。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 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5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 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大约3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 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获得专利授权书。 7、实质审查(特指发明专利)。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 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多 次答复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实审周期较长,若从申请日起两年内尚未授权,从第三年应当每年缴纳申请维持费,逾期不缴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按规定进入授权程序。 8、授权阶段。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在第五步审查合格后,就可以直接进入授权阶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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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跟商标权怎么侵权
商标权和专利权侵权的主要类型有,首先没有经过许可就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就属于专利侵权的行为。其次销售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是属于侵犯了商标权,两者都是属于侵犯了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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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专利权和商标权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专利权和商标权的区别
1. 产生方式不同
商标权是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
专利权是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专利申请人及其继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实施利用其发明创造的独占权利。
2. 权利内容不同
商标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许可权和转让权。
专利权的内容分为 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专利权人的义务。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独占实施权、转让权、许可实施权、标记权、请求保护权、放弃权 和质押权。专利人的义务包括按规定缴纳专利年费的义务和不得滥用专利权的义务。
3. 权利对象不同
商标权的对象是依法予以保护的注册商标。专利权的对象,是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2条的规定,专利法的对象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4. 审批程序不同
商标注册必经程序包括申请、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审公告、注册公告五个阶段。
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5. 有效期限不同
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期满可以续展注册,而且可以无制重复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均为10年。
根据《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专利权期限届满前,专利权人可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二、商标权是不是知识产权
商标属于知识产权。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主要分类有: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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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与专利权保护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商业秘密基本上有两类。一类,商业秘密可能涉及不符合专利性要求的发明或制造方法,因而只能够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这可能是客户名单,或发明高度不够从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制造方法(虽然它们有可能作为实用新型获得保护)。另一类,商业秘密可能涉及符合专利性要求且可以通过专利进行保护的发明。在后者情况下,中小企业将面临一种选择:申请发明专利,或保持其作为一种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一些好处包括———  商业秘密保护具有不受时间限制的好处(专利一般可达20年)。因而,只要商业秘密不向公众泄露,其保护就可无限期地继续。  商业秘密不需交纳注册费(虽然涉及使信息保持机密的费用可能很昂贵)。  商业秘密可以立即生效。  商业秘密保护不要求遵守诸如向政府部门披露信息的规定。  然而,也存在着一些把机密商业信息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的不利之处,尤其是当该信息符合专利性的规定时:  如果该秘密包含在一种创新产品中,其他人可能能够查出它,对它进行解剖和分析(即对它实施“反向工程”),并发现该秘密,从而有权使用它。事实上,商业秘密保护并不具有排除第三方对该商业秘密进行商业使用的排他权。  一旦该商业秘密被公开,任何人都可以获得它并任意使用。  商业秘密的实施比专利要困难得多。赋予商业秘密的保护水平随国家不同变化较大,但通常认为保护水平较弱,尤其是与专利授予的保护相比。  商业秘密可能会由开发该相关信息的其他人通过合法的手段获得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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