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生产假药的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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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生产假药的处罚标准是不能一概而论的,生产假药涉嫌刑事犯罪,一般对嫌疑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嫌疑人生产的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10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生产假药罪严厉的量刑标准是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从事生产假药的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从事生产假药的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生产假药罪的处罚标准需要根据犯罪情节分析,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

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构成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二、涉嫌生产假药罪拒不认罪可以定罪吗?

涉嫌生产假药罪拒不认罪的,只要证据充分就可以定罪。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三、生产假药罪的定罪证据有哪些类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在我国,只要有生产假药的行为,即便假药没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也要承担刑事责任,生产、销售或提供假药都构成刑事犯罪,生产假药比较常见的是单位犯罪,单位构成生产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后,还要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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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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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
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主要表现为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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